习惯了怀揣着悲喜走过铺满灰尘的街道,在漆黑的夜里看见最耀眼的星星,在柔和的目光里看见闪烁的似水年华。喜欢在一个人的时候看身边的世界散发的朦胧光彩。空气里的场景一成不变着却已经物是人非。
当刺眼的酸痛冲进脑海,密密麻麻的时光在身边徘徊,并一丝丝地渗入肌理。低头发现桌角的钢笔划痕逐渐褪去颜色,熟悉的奶茶店还一如既往的停靠在窗外,然而时间里的我们和它们却已遥隔着沧海桑田。一步一步,一天一天,一个个生活的音符其实弹奏地并不急促,却让人措手不及着难以抓紧,剩下了塞满心脏的茫然。
教室窗户玻璃渐渐布满了细小的水滴,原来阴冷的天空又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闷热的空气里涂满了微不足道的寒冷。透过泪光看见对面街头的行人匆忙地走过,看见路人甲乙丙丁在街角陌生地对白着,回忆溜到了下巴,滴落在地上。
喜欢在空无一人的教室里,深情地环顾四周。怀念起回忆的形色匆匆,怀念着逝去的林林总总。
怀念自己蜷缩在清晨里孤独地读一本杂志,蚊子停留在盛满水的茶杯边缘均匀的呼吸着,回忆起慵懒的太阳爬上房间的窗台,天空挤满了浅浅的微亮。
看见过秋天到来,夏天离开,想起和冬天的耳语,想起那枚在我们心里埋下种子的春天。想起每个华灯初上的夜晚,墙壁上画满的深深浅浅的光线,床头的闹钟静谧安详。
下过雨的八月的天空并不干净,只是单薄的衣服使人开始稍觉寒冷。教室天花板的颜料已经开始脱落,一块块的呆在墙面,桌子铁架上的油漆已经开始斑驳,看起来锈迹斑斑。风扇静止着,世界是安静的。生活在这个世界里的我们,谁也不能装作对岁月的离开满不在乎的旁观者。排着队叹息着,无奈着,等待着时光涌来,也期待着未来的检阅。
嘴边的汗毛逐渐变得浓密,悄无声息地茁壮成长着,想起爸爸刮了又刮的胡须,想起某些同学把长长的胡子一根根的拔了又拔,悲伤与喜悦同时爬上了眉梢,我们的青春盲目地流逝着,我们也盲目地成长着。
不再那么喜欢哭泣,不再喜欢假装坚强。偶然发现世界并不是充满了爱与希望,生
活中并没有童话,同时也发现很多事情自己变得有能力去完成,更多的时间可以自己去支配。
陈旧的旗杆支起的鲜艳五星红旗飘扬着,抬头看了一眼,于是想起跟随了自己多年的红领巾早已不在胸前。
花开花谢,回忆回来,时光不再。
相遇永远是美好的,但是,分离永远是……安安对不起!——题记
记得我是在一个雨后的下午与安安相遇的。那时安安正蜷缩成一团……我看着它,一开始只是觉得它很可怜。将它小心翼翼的抱起,猛地发现它的身体已经有些冰冷了,我急忙把它抱进去。我向院长阿姨说明后,急忙打来一盆热水,将它轻轻地放进去,希望安安能好些,不会觉得冷……院长阿姨也急忙将附近的兽医叔叔请来。兽医叔叔给安安打了一针,说:“没什么大碍,有点感冒。可能是昨晚的大雨淋的吧。”我听完兽医叔叔的话,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果然,安安恢复的很快,没几天就可以和孤儿院的小朋友一起玩了。我看着它,想:“安安,也是孤儿吧。院长应该可以收留它吧。”我紧张地跟院长阿姨说着我的想法,总是害怕院长阿姨不答应。结果院长阿姨一听,便答应了。看来比计划中的顺利。
有次我在去孤儿院的上午,特地去给安安买了一个项圈。那上面有个很大的铃铛,那时我还特意用美术刀在铃铛上刻上了:“我喜欢安安”五个字……下午,我将项圈给安安戴上。项圈戴完后,安安立即活蹦乱跳,我看得出,安安很喜欢这个项圈!可是过了几天我再去看安安时,发现了项圈上的铃铛不见,可安安却一点儿也不着急。那时我真的很生气,≤≥心想:“看来安安是故意的!它是故意将铃铛弄掉的!”那天过后,我每次去孤儿院时,都刻意避开安安……他每每舔我时,我都恶狠狠的盯着它,然后生气地转身离开……现在,我好想对安安大声地说“对不起”!
在黑色的8月,安安去了天国……一开始,我只是认为安安是不听话,夜里出去淋雨,才……可是我在安安长眠的树下,给挖它的墓时,发现安安项圈上的铃铛在地下,看来是被刻意埋得……突然明明(化名)胆怯地说,是他将安安项圈上的铃铛取下给安安的!我猛地一惊,想起了妈妈说的话——“狗总是会把像骨头呀,那些它们看起来很重要的东西,埋藏起来”。我突然感到后悔极了,我应该早点想到这一点。我开始有点恨自己了,我恨我自己那般的对待安安……那时正下着雨,我一个人哭着拿着工具,将安安掩埋……
回家后,我的脑海里猛地闪过一个想法——安安,可能是去挖铃铛,才……而且那几天安安一直在发高烧呀!我不由得哭了,心里好难受……我对不起安安,我恨我自己,如果一切能重来的话,我一定好好的对待安安!如果、一切会重来的话……
我是哭着完成……我真的很对不起安安,是我,是我!害安安……可能这篇文章又短、又语无伦次……但是我一想到安安,就想哭……所以对不起了、各位!请谅解。
——七堇年
有人说,人的离别是为了等待下一次的相遇。其实,我从来都不曾考虑过这些事情。
毕竟他们真的太遥远,太遥远,远到自己都觉得自己触碰不到他们;远到我不愿意去相信还有几个月便要分别;远到我不敢去想自己离最后期限所剩的路途。
其实我很害怕分别,它那种我不愿意去触及的区域,因为每次只要一想到,心便会纠在一起的疼,那么真切,那么哀伤,好像刹那间就能流出眼泪一样。
这些天,班上特别流行写同学录,我在奋力找同学写的时候就听到死党在身边开玩笑说:“诶,要是哪天,你拿起同学录来,却不记得他是谁,然后拼命想,拼命想,像你这样的记忆力,会不会想到大脑衰竭也想不到是谁啊?”然后身边的朋友都在笑,很没心没肺的那种,有人帮腔说:“诶,对哦!我还是不写好了,免得你到时候……”或者是:“你要是会不记得我,你就死定了,老子不扒了你的皮才怪!”这类玩笑多过真心的话,我只是突然听到小T说:“这样,是不是很悲哀啊?”……
于是我一个下午都在想这个句子。是不是很悲哀?是不是很悲哀?是吧。肯定的语气。这样奋力的想在别人的生命中留下一个小小的痕迹,可是连一点挽回的机会都没有,就这样任凭他们忘记,让他们把所有的曾经发生过的一切都顺着阳光的脚步撒满生命中的每一个角落,可独独没有自己的存在。那些曾经一起嬉戏的课间,那张曾经一块学习的课桌,和那个一起笑闹的午后,都被自己慢慢慢慢的遗失在了岁月之中,蒙上了一层厚厚的尘埃。那些费尽心机,却依旧想不起的年少。还有类似“放心好了,我这辈子都会记着你的啦!”这类苍白但甜腻的承诺。而我宁愿去相信他们真的真的会记住我一辈子!
忽然间想到了郭敬明说过的话,他说:“那些我们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中被我们遗忘。”曾经无数次对自己的朋友说“我不会忘记你的,不会忘记你的。”然后在现在的某个早晨,拿着一张笑得一脸傻气而又天真的照片费力的思考,这个人到底是谁。可能,真的是我记性不好,但人一生要认识的人有那么多,我又要如何在茫茫人海中去识别你的笑颜?我又该如何去记住你的眸?
有时候自己站在操场上看着那些笑得快乐的孩子,总觉得其实自己也和他们一样,然而却又觉得有一些些不一样的地方。总会在一个个阳光较好的早晨和同学一起晨读,然后突然间神经质的问身边的死党“我们真的初三了?现在真的是初三?”然后被狠狠的瞪一眼。其实,我不是想说没有一点初三的气氛而是不愿去承认自己的初中身涯即将画上句点,不愿意就这样失去三年的美好。
如果可以,我想用一个大大的玻璃瓶装下所有美好的回忆。
如果可以,我希望自己可以留住时光让他们走的慢一点,再慢一点。
如果可以,我渴望能够一直一直这样下去……
或许忘记不可避免,但我可否选择一种可以留住美好,留住幸福的方式?
“啪——”当流畅的2B铅笔笔芯再次被折断时,我已没有了再提起它的力气。洁白的素描纸上一个女人轮廓分明的侧脸,破碎的笔屑散落在半敛的眼角,似泪非泪。
门外,依旧是无休止的争吵,我已不记得这是他们第几次战争了。不变的仍旧是空气里的“刀光剑影”,足以凝冰的温度蔓延至我内心深处。阿哥阿嫂结婚刚满一年零五个月。我不知道这一切的原因是否只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唯觉矛盾在加剧,争吵在持续……
还记得首次见面,是以同事朋友的身份。沉闷而尴尬的气氛略显诡异,让原以为某人终于懂得“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真理的我,只能无言地扒饭。送走客人,哥靠着墙壁看我洗碗,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最后,轻轻地问:“她,不漂亮,对吧?”我一挑眉,坏坏地笑:“你要干嘛?”
然后,皇天不负有心人,在我精心“培养”谆谆教导以及周密安排下,她终于抱着一束玫瑰再次拜访我家。我知道她是我哥的女朋友了。那时没长大的我看着她感觉她也没长大。她会甜腻腻地叫我哥“波波锅锅”;会一惊一乍地大笑;会陪我看你侬我侬的偶像剧,在我向她颇有深意地眨眼睛时大叫着用抱枕打我;会悄悄问我,他最喜欢什么。当然,在我不假思索又斩钉截铁地回答:“肉”的时候,她也会撇嘴望着某人被戏称为“六个月”的脾酒肚故作嫌弃的样子,然后自顾自地捧腹,明媚的笑容里,是几乎要溢出来的幸福。
再后来,她骄傲地向我炫耀那个神圣的红本本。日期是五月十一号,我哥的生日,突然觉得照片上笑得16颗牙都露出来,略显“狰狞”的女生,很美。他们的爱情,没有如胶似漆的甜蜜,也没有海誓山盟的壮丽,那是平淡如水,却幸福地冒泡的日子。细水长流,这就是他们的生活,他们的爱情。
窗外仍旧下着细雨,争执声被哭泣代替。另一方无尽的沉默像暴风雨前的宁静,充斥着令人窒息的气息。矛盾,一触即发,冲突,不断再现。我想,怀念曾经的岁月的人,可能不只是我。在巨大的工作压力、社会压力下,他们需要一个情绪的爆发点,一个发泄的沙包。于是,他们选择了最爱的人。
我不愿去探究这是喜剧还是悲剧,都市生活中这类事,层出不穷。殊不知,发泄出去的终有一天会悉数奉还——离婚——我很庆幸地在他们的争吵中尚未出现这样尖锐刺耳且攻击性强的言语。这样的生活会在争吵声中继续或是在哭泣声中停止?
我不忍再怀念过去,也不愿再猜测未来。有人曾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周立波也调侃:“没有婚姻爱情将死无葬身之地。”只能说唯愿天下眷属都是有情人。因为叫一个人老婆容易,叫一个人老婆子难。我深信他们的细水长流,因为他们俨然把争执,当成了生活的一部份。我坚信他们会白头到老,因为争执本身或许就是爱情的体现。人都不绝望,生活怎会绝望?
这样的生活,也许是爱情的另一种诠释。
随笔随想,纪念一下他们曾经火热现在逐渐沉淀下来的爱情吧。
唯愿,细水长流。
秋在诗人眼里是一种离愁别绪,是乘风的伤;秋在农民眼里是一种金黄的欢喜,是汗水的结晶……而秋在我眼里是一次发黄的重生,是异样的记念。在饱尝了充满激情而无限充盈的夏日后,带着希望,带着光辉来到高中,一切又是一个开始。然而一切并不像脑中的美好映像,一切都是陌生。面对课本的无奈,面对老师的无措……这一切都是如此的新鲜,以至于过去我都不曾想过,而他们也像空气一样萦绕在我的身旁,使我快要窒息。
于是盛夏在一片崭新的黑暗中被淋湿,幻灭,消失无踪。秋,却来了。像往常一样,一大清早醒来,机械地到了学校。打开书包,一本本空空的作业慢慢地扛出。我像是个举重冠军,不同的是没人为我喝彩。而后我又像个乞丐东讨西求,只愿一个结果的无趣,省去过程的空虚。一课又一课过去,眉飞色舞的老师,不知是哪个世界的言语闪过,闪过……而后,又是一日将暮。
将要离了学校。风起,一片落叶轻落在头上。摘下,路灯的微弱中,是泛黄的记忆与逝者的无奈。绿油油的叶,现在所剩的只是无数的坑洞和大面积的土色——属于地上的世界。随手抛去,它悠悠飞走,绰约而缓慢地,回到大树旁边,合着其他的落叶……
一股莫名的暖流,出自它而落自我身上。“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谁说叶是不舍离树,是败落的花呢?他们只是换了方式存在,充满希望地活着,不舍是他们积极的象征。他们不是败落的花,是升华的魂。
一片片老态龙钟的叶子上面记录下短暂的生的历程,传承着精神。而我一样残破的身上,有的是多年来的积累,能坚持至此的坚强。难道秋风拂走了我的积累,秋雨淋湿了我的坚强?不会的,我的现在也将化成养料,让我的未来有着充实的祝福,如叶一般,为着那棵大树。
心情豁然开朗,俯身拾起一片落叶,老态是他生活的记念,在这个秋天画上休止符,又在这个男孩——我手中,化为这秋天的记念。
“不要忘了希望,”叶上的脉络似言“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将成为亲切的怀念。"
这片秋的记念,记在手中,记在心里。我欲成为叶,在一个崭新的开始中,成就一棵大树的努力。
这个秋天在泛黄的绿中,终于开始了,啊!
突然想起你,苍白的脸和爱笑的眼。
一直很想写一篇文章,来纪念我们的友情,可是,那微薄的纸张怎能承载得起我们厚重的情感,怎能寄托我沉重的思念,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文字来记录这一段岁月,这些日子,像一盆长坏了的盆栽,枝桠横生,残叶斑驳,让我无从下手,不知该如何去述说,也许说出来也徒劳,天堂未必能听见人间的呼喊。
爱情,经得起风雨,却经不起平淡;而友情,却经不起风雨。这是在你离开这个世界之后我才明白的,之前你一直说我们的友情会比爱情长久,确实是的,每当午夜降临四处寂静的时候,我总会想起你和那些我们一起经历过的一些事,但从未想起过他,哪怕一刹那。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将你保留在我心里最柔软最温暖的地方,因为你说过你害怕寒冷和黑暗。很多时候我都无法想象,你竟然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长眠了多年。我时常梦见你生活在与我远隔千山万水的地方,继续着我们曾承诺要一起走完的道路,继续着我们尚未完成的梦想。
夏天又来了,我们学校的荷花应该正含苞待放。还记得那年九月,我终于要一个人远行了,离开外婆,离开你,离开熟悉的城镇,离开熟人的视线。其实我只离开了一个半小时车程的距离,之所以用“远行”这个词,是因为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到你了。
窗外的农田树林渐渐远去,继而被高楼马路所取代,视线的尽头是你,忧伤地站在骄阳下挥手,大声叮嘱我到了学校要给你写信告诉你外面的世界是否不同,看着你,眼眶莫名地湿润,想给你承诺,喉咙却像被塞了棉花似的发不出一丝声响。
到了学校,我每隔一段时间都会给你写信,在你走了之后我才知道,那些信一直被你珍藏得好好的,在一个我送给你的小盒子里,第一次觉得我对你是如此重要。从小我就寄住在别人家,也因此认识了很多人,有过很多朋友,但没有什么是永恒的,那些烙在我生活中的印迹,随着时光的流逝,慢慢地消失殆尽,人生终究逃脱不出悲剧的收场。我只想,在尚未将你完全遗忘的时候,用文字仔细记录我们的一点一滴。一直忘了告诉你,在我心里你同样重要。
每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人生,每段光阴都有那么一段让人不忍心遗忘的记忆,或许在别人眼里你是残疾的有缺陷的,但在我心里你永远那么美那么坚强,我懂你,就像你懂我一样。待繁华落尽,韶华倾覆,你依旧是我生命中最难以割舍的回忆。
愿天堂的你不再有痛苦,人间的我会永记你容颜。
我把笑容堆的满满的,以为那样就是快乐,可到最后心里却越来越悲伤了。
残阳覆盖了跋涉的脚步,一回头才发现我们永远都回不到起点了。不可遏制的长大,曾经的笑脸已经被时间所湮没,昔日的欢乐与叫嚣也仿佛成了遥远的也永远不可能再有的奢望,那些我曾经一直以为会念念不忘的事也在我不断的念念不忘中被忘却了。一片尘埃之后,铅华退尽,就只剩下拾掇不起的回忆还有空气中隐约的慨叹了。
曾经忙的暗无天日的高三,在现在看来竟成了最美好的回忆,厚厚的习题上浸透着我们的汗水与勇气,在一起的日子功课再忙都不觉得累,日子过的再辛苦也觉得高兴。也许大多数人都是拥有的时候不懂得珍惜,等到失去了才都追悔莫及,于是我们也只能永远在记忆中不断的去伤心追忆逝去的种种,然后又错过眼前唾手可得的幸福。
操场前的那棵大柳树不会忘记我们一起走过的三年,那增长的年轮不是岁月,那是我作文们风雨同舟的印记,粗糙的树干上斑驳的不是沧桑,那里有着我们青春的见证,教室里的那些桌椅也一定不会忘记我们一起输的很惨的运动会还有那能杀死人的大合唱。我们没有办法让自己的青春轰轰烈烈,但至少可以输的很高兴,少一些遗憾,幸福也就像迟早会开的花一样送来温馨。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当有一天我们老的实在动不了了,在一个暖暖阳光的午后,肩上披着金色的阳光,倚在门前的老槐树下遐想的时候,不知道还会不会记得那些曾经走过的点点滴滴,不知道还能不能唱的出那些曾经属于我们的歌来。
在一生中最美好的日子里遇上一伙最好的朋友,然后度过了最值得的三年,虽然最后各奔东西,没了音信,但只要有这些回忆也就足够了。
忘不掉的是离愁,剪不断的是牵挂,一切到此为止,我的高中也该入库保存了,因为路还在继续。
后记:谨以此文纪念我逝去的年华,也为思念做个了结吧。
先烈们,在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危险时刻,是你们用自己的血肉之躯筑起了长城,与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进行着拼搏。你们倒下了,但成千上万“不愿做奴隶的人们”站起来了,他们高唱着“义勇军进行曲”,去继承你们未完成的事业;
先烈们,是你们把对国家、对劳苦大众的爱化作战斗中同敌人拼杀的精神力量,不怕牺牲,勇往直前,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
先烈们,在社会主义建设最需要的时刻,又是你们大家抛去了家庭和个人的一切,毫不犹豫,挺身而出,把宝贵的生命无私地献给了祖国和人民,把满腔的热血洒遍祖国大地。面对你们,我们怎么能不肃然起敬?你们的辉煌业绩,将深深地刻在史记上!你们的英名将与日月同辉,与江河共存!我们敬慕你们,无私奉献的英雄!正是因为有了你们这些无数的革命先烈,有了你们的崇高,有了你们的无私才有了今天的和平环境,才有了祖国的繁荣昌盛。我先介绍一下董存瑞:
董存瑞,河北省怀来县人,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野战军第11纵队32师96团2营6连2排6班班长,小时候读过几天书,后因家贫而辍学。1945年8月参加八路军,194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荣立大功三次、小功四次,荣获勇敢奖章三枚、“毛主席奖章”一枚。1948年5月25日,在解放隆化县的战斗中,因部队受阻于敌军的桥型暗堡,董存瑞毅然抱起炸药包,冲至桥下。因身边无处安放炸药包,危急时刻,董存瑞毫不犹豫地用自己的身体充当支架——手托炸药包,英勇牺牲,此时,未满19岁。
战争的年代照就了烈士们的勇敢与坚强,和平美好的环境为我们提供了学知识、长才能、为祖国奉献的机会。我们有信心,因为我们有榜样!同学们,我们是时代的幸运儿,我们应该懂得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更应该懂得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和历史使命。我们要爱自己,更要爱祖国,我们要发奋学习,为她增光,为她添彩!
同学们,让我们继承先烈的遗志,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学习,共创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