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精选30篇)
物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指一套针对物业公司所拥有的长期使用的有形资产,如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等,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规则和程序。它涵盖了资产的`购置、登记、使用、维护、折旧、处置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资产购置:明确购置流程,包括预算审批、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和验收标准。
2、资产登记:建立详细的固定资产卡片,记录资产的基本信息、来源、价值、状态等。
3、使用与维护:规定资产的日常使用规则,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查,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
4、折旧与评估:设定合理的折旧政策,定期进行资产价值评估,以便准确反映财务状况。
5、资产转移与处置:明确资产内部调拨、租赁、报废或出售的审批流程和责任分配。
6、监控与审计: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7、法规遵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产管理和处置的合法性。
金百万餐饮资产管理流程想管理好资产。首先要明白什么叫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就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常规性资产和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办公家具、教学仪器等。资产管理流程分类:
一、资产申购审核(与财务做的物品、用具流程一样,省略);
二、资产收货、出库(与财务做的物品、用具流程一样,省略);
三、资产登记入账;
四、资产设备日常维修流程;
五、资产调拨;
六、资产日常维护检修保养流程(注:设备涉及太多,大概写公司比较大的设备维护保养流程)
1、锅炉;
2、电梯;
3、空调;等等
七、资产盘点;
八、资产设备安全操作流程(主要是针对厨房的各种电器设备的操作);
九、资产折旧处理;
十、资产报损(报废)及处理;
十一、资产更新、新增;第
一、第二个流程省略(第一个流程附加一条,必须由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申购)
三、资产登记入帐流程:
1、自购入的资产,管家部收货后,按照四方签字的验货实收单,根据财务实付出的资产金额,编写进制式的资产表格里;
2、自行建造的资产,按在建造过程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入账登记;
3、其他单位转入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原单位的帐面原价记账,按照评估确认后的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净值来进行登记入帐;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按照 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登记入帐;
5、在原有资产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的价值,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增加的费用登记入帐;
6、在清查财产中有盘盈的固定资产,按从制、重置完全价值记账登记;
7、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市场价值的金额登记入帐;
8、所有的资产在管家部登记入帐后,做出一份统一的制式表,制式表必须以下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a、使用部门;b、管家部;c、财务;d、库管;e、店经理
9、确认以上工作无误后,管家部把五方签字的制式表格复印两份,一份给财务备档;一份把所属部门的资产表发放到使用部门;原有的一份做为管家部清查盘点的依据。
四、资产设备日常维修流程:
1、资产设备使用部门如果发生故障,必须填写单位统一制式的“维修通知单”,通知单必须注明:部门、设备名称、故障原因、要求完成时间(各店视紧急情况而定,紧急情况特殊处理);
2、“维修通知单”一式两联,必须以下人签字:a、所维修部门负责人;b、填写维修单人;d、管家部负责人(或电工);
3、“维修通知单”签字完毕后,一联给管家部做为修理的依据,一联部门留着核查所修理的设备;
4、管家部收到“维修通知单”后,立即派电工根据轻重缓急及时安排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维修时间;
5、维修工作完毕后,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收回;
6、主修人在通知单交回管家部时,必须在记录簿上填写以下内容:a、完工时间;b、维修内容;c、用料数量;d、大概用料的金额。并将“维修通知单”依次粘贴在登记簿上;
7、紧急情况的设备维修,由适应部门的主管用电话口头通知管家部,收到通知后要立即派人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
8、如果管家部接单后,电工在当时不能修复的,主修人在通知单上注明原因,并及时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若影响正常营业,要马上电话通知上一级领导,得到指示后,按照指示采取相关的措施,尽快修复;
9、如果设备发生的故障管家部不能修复的,主修人也要在通知单上签字并注明原因。再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找设备厂家或专业的维修技术人员来及时修复。修复后在记录簿上要写清内容(内容和前面一样),并注明所修复的厂家或技术人员,登记好联系方式,以便设备发生新的问题可以及时沟通、及时解决。
五、资产调拨流程:
1、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由固定资产调入或调出的单位填写申请单或由部门主管口头通知店经理,经批准后,由店经理电话通知酒店酒店管理公司董事长,经过管理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办理调拨手续;
2、申请通过批准后,再由固定资产调入或调出的单位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单”;
3、转移单由库管填写一式三联,一联采购交接收部门签字后返到原财务做转入或转出帐目的依据;一联原单位留着备查;一联由管家部把转移单粘贴在资产原始表后,以便核查;
4、一式三联的转移单上必须有以下部门签字:原单位资产签字有:a、库管;b、采购;c、管家部(或加上设备专业电工);d、部门主管;e、店经理。接收资产单位签字的人员和上面一样。
5、以上工作完毕后,由采购把签字好的转移单返回原单位财务,以作为资产 和调整明细的依据。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或者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
2、机器设备:指生产、生活所用设备包括:打草机、绿篱机、电焊机、割磨机、切膜机、角磨机、打磨机、热熔机、疏通机、吸尘器、电锤、手电钻、打压泵、电流表、万用表、兆欧表、内六角、钢锯、尖嘴钳、剪丝钳、大力钳、手锤、拉钉钳、梅花扳手、开口扳手、活动扳手、套筒扳手、抽油烟机、猛火炉、电饭锅、冰箱/柜、排风扇、热水器、洗衣机、打卡机
3、运输工具:包括汽车、垃圾车、行李车、叉车等;
4、计算机及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相机、镜头、移动硬盘、移动光驱、u盘、监控系统、等相关办公设备;
5、办公家具: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茶几、钟表、电视、床、衣柜、电视柜、电风扇、楼梯、保险柜、电烤炉等;
6、检验工具:包括电子称、卡尺、厚度计、扭力计、秒表等。
7、娱乐家具:乒乓球台、台球桌、麻将桌、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根据内部控制原则,全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由行政部统一管理,由各实际使用部门进行保管与保养。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主管以上人员)。
4、按照要求定期本对固定资产进行保养;
5、行政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行政部对固定资产每半年进行一次盘点,保持帐、物、卡一致。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格式见附1),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报经各部门负责人、工程部、行政部、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家具、运输工具、娱乐家具报经各部门负责人、行政部、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以备合理采购。
2、所需固定资产到位后,由其使用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登记表》(格式见附2)一式三份,在《固定资产登记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数量,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行政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格式见附3),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一联由行政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交财务部,第三联送交移入部门,第四联送交移出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单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2、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3、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书面告知管理部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见附4),管理部门拟定处理意见后,按以下步骤执行: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见附5)
2、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并在《固定资产登记表》上注明出售日期及数量,台账做固定资产减少。
4、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报废
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格式见附6),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财务部经理和总经理审批。
2、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实物交行政管理部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财务部。
3、财务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账务处理。
九、固定资产编号
编号原则:按所在部门两位中心字拼音的首字母、资产大类、顺序号、取得年月日编制。
1、房屋及建筑物代码为01;
2、机器设备代码为02(指生产所用设备);
3、运输工具代码为03(包括汽车、地牛、叉车)
4、计算机设备代码为04(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相机、镜头、移动硬盘、移动光驱、u盘、等相关办公设备);
5、办公家具代码为05(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钟表、电视、床、衣柜、电视柜)。
如:生产部20xx年7月1日购置一台计算机,则编号为
所在部门两位中心字拼音的首字母资产大类顺序号购置x年xx月xx日
十、固定资产的盘点
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盘点分年中盘点和年末盘点,由行政管理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格式见附7),详细反映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
盘亏报告表》,列出原因和责任,报财务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管理部门对台账和固定资产卡片内容进行更新。
附:1、《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
2、《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
3、《固定资产报废申请》;
4、《固定资产识别卡》;
5、《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
6、《客户服务中心固定资产台账》
一、管理分工
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1.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2.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使用管理。
3.各科室微机使用人负责电脑桌椅相关设备的维护和使用管理。
二、主管部门的职责
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三、使用部门的职责
3.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科室的设备管理工作,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3.2各检测队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
3.3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4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
4.1由于工作需要,各科室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分管经理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4.2购设备进入公司后,由相关科室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科室。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5.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5.1 .1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账、卡交接。
5.2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5.3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
6.1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6.2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6.2.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6.2.2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6.2.3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6.2.4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6.2.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6.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6.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固定资产的清查
7.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7.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7.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固定资产的公司领导担任。
7.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7.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7.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7.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清查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7.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7.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八、奖惩
8.1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8.2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8.3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局队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1、完善企业关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关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应从根源上杜绝固定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做到账目、卡、实物相符。具体而言就是应明确固定资产的各责任人的权利与义务,使与固定资产相关的个人与各项行为明确化、透明化。而且,为了达到使闲置的固定资产合理流动的目的,要加强闲置设备的调剂管理,尽可能提高其利用率,最终实现其使用价值。
2、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要定期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定期盘点的次数多少可根据企业规模、固定资产数量的多少等因素而确定,但一年不得少于一次。企业应成立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可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及财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固定资产盘点之前应确定盘点日,财务部门应将盘点日前购入、出售或报废的各项固定资产全部登记入账。对因非正常情况而不能及时入账的固定资产,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应对该未及时入账的固定资产予以标示。
3、建立并实施计算机动态管理。所谓计算机动态管理,是指借助计算机技术,将计算机运用到固定资产的管理当中,包括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保管、使用、折旧、报废、租借等种种变动情况,借助计算机管理使固定资产管理达到科学化、现代化的目标。在选择管理软件时,应选择性价高、功能全面、操作简单、透明度高的管理软件,再配合管理台账、设备卡片、固定资产账簿等文字记录,使固定资产管理真正做到透明、有序、有效。同时,管理软件应具备信息传递或公开制度,使每一位参与者都能够将信息彼此传递、分享,同时也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固定资产管理的透明化、正规化和合法化,保证固定资产使用的最大效益。
4、加强固定资产及时维修与保养。企业在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方面,应首先建立起相关的计划或者规划,定时定期对固定资产及设备进行盘点、总结,对损坏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维修与保养,以确保固定资产的最高使用效益。同时,对于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也应设置专门的场所来保存,有条件的话应雇用专门人员对其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同时,应根据不同的设备特性实施不同的维修、检修、保养的方法,以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5、完善固定资产处置、报废制度,盘活固定资产。企业对固定资产处置要做到物尽其用,制订设备报废条件: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性能落后,能耗高,效益低,经济效益差;主要结构和零部件严重磨损,无法修复,无改造价值;因重大事故或意外灾害受到严重损害,且无法修复;严重影响环保、安全,容易引发人身安全和环境污染,修复改造不经济;按国家能源政策规定应淘汰的高耗能设备。同时也要采用多种形式盘暂时不用的闲置固定资产,盘活闲置固定资产不但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现金收益,也能够节约管理成本。
6、实行固定资产全过程管理制度。由于现代企业的生产,很多是流水线生产,生产线是联动,其中一个环节的设备出现故障,就有可能造成整个资产组停产,因此,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全过程管理。一是制定覆盖固定资产全过程管理的规章制度;二是建立起固定资产三级管理制度,有效约束“实物管理、价值管理、使用部门”三个层面,实现业务处理的统一、协调。最终形成以流程为导向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三是建立联动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为真正实现数据共享,固定资产信息的有效联动,在规划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时,充分利用生产管理系统已有的设备台账的基础资料,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寻求财务资产卡片与生产系统台账之间的对应关系,先将生产系统中的资产按价值管理的口径划分为主设备与附属设备,然后通过财务资产卡片与生产台账之间的内在联系,建立一一对应关系,生产系统中设备动态维护的信息通过信息发布的方式实时反映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
7、实行固定资产的归口分级管理。很多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账实不符的问题,因此可以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分级管理。所谓固定资产归口分级管理是指在企业财务部门的统一协调下,按固定资产的类别,由企业的各职能部门负责归口管理,按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由各级使用单位负责具体管理,进一步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并同岗位责任制相结合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该管理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归口管理,一般企业的生产设备归生产部门管理,动力设备归动力部门管理,运输工具归运输部门管理,房屋、家具用具归后勤部门管理,各种科研开发设备归技术部门管理等。各归口管理的部门要对所分管的固定资产负责,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另一方面的内容是在归口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将各类固定分别交由企业内部各级使用部门负责具体管理,有些资产的管理责任还要具体落实到班组和个人。这样便可做到层层负责任,物物有人管,使固定资产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得到可靠保证。
8、对固定资产实行集团化管理。对于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分公司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全局出发,在了解子、分公司的资产的基本状况的基础上,对各下属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集团化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合理调剂使用,避免分公司各自为政,各行其道。这样既可以节约购置新设备的资金,也可以盘活各个下属公司的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减轻企业财务压力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优化资产配置,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20xx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不变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等。
第3条、公司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是公司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购置、保管、维修、报废、清查等工作;公司财务部是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
第4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购置、资产调剂和调拨、资产核算、资产保管、清查及处置。
第2章、资产购置
第5条、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在申报固定资产需求时应考虑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等因素,需填写《采购申请表》。
第6条、制定购置计划:
1.集团固定资产是由综合部行政办公室负责,由需求人员填写《采购申请表》,经相关领导审批完毕后,由行政部负责采购。
1.1.电子设备从京东购买,在京东商城寻找三家以上的商家进行对比,挑选性价比较为合适的商家进行下单购买。
1.2.办公桌椅在家具城以及网上进行对比,挑选性价比合适的商家进行购买。今后尽量在网上购买。
2.各驻外分支机构的固定资产,由当地办公人员进行至少三方询价,且原则上从网络公开的供应商购买,办公平台提交《采购申请》经集团综合部审批(价格是否合理、质量是否过关)通过后,由各机构人员自行购买。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须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
3.未使用平台系统的分支机构,需参照集团平台《采购申请表》做出纸质版以及电子版表格,由当地办公室人员负责询价,并填写《采购申请表》,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需将电子表格发往集团人事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主任进行审批(价格是否合理、质量是否过关),然后上报相关领导,审批通过后,将最终审批表格发往集团人事行政办公室留档,并进行操作入库,由各机构人员自行购买。
4.进行供货商的选择时,应着重考虑供货商的资质、能力、信誉以及质量保证体系;同时,根据供货厂商的报价函及其他书面资料、价格、品质、交货期、付款条件、厂商信誉以及历史使用情况等选择出最优者。
第7条、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实施采购时应当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批程序,请款时应当注明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预算金额、供应商以及购置原因等。
第3章、资产的登记、验收与领用
第8条、购买固定资产需先填写《采购申请表》,在资产类型序列需选择“固定资产”,待《采购申请表》审核完毕后,自动归入固定资产库内。
第9条、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采购人员接到供应商发来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后,由行政部组织使用部门一同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
第10条、检验合格由使用部门直接领用。
第4章资产的使用、折旧与维护
第11条、各资产使用部门要指定相关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并建立实物管理台帐;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本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固定资产使用人、使用地点变动,应由转出部门提出申请,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报财务备案,方可进行资产转移。
第12条、固定资产使用期间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即通知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以便及时组织维修。
第13条、固定资产需要修理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后勤维护申请表》经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组织维修,维修完成后,由使用部门相关人员验收.
第5章、资产报废与报损
第14条、固定资产批准报废后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应当要及时进行实物处理
第15条、对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遴选。通过适当维护、修理,能够继续使用的物品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负责调剂给有需求的部门使用;对已批准报废并经遴选后剩下的物品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进行作价处理,物品经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核批准后进行处理。
第6章、固定资产清查
第16条、为确保公司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公司综合部行政负责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清查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第17条、行政办公室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综合部长审批后,向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传达盘点计划,进行人员的安排,发放盘点表,提前做好盘点的各方面准备。
第18条、在实地盘点时,应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财务部以及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人员共同参与,进行盘点。
第19条、盘点结果和差异应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财务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3方签字确认。固定资产盘点表分别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和财务部归档保存。
第7章附则
第20条本制度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1条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制定、解释、修改、废除等工作。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和全国总工会《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工会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合理配备、规范管理、物尽其用”以及“固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并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账、账卡、账实相符;明晰产权关系、申办相关的法律文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地使用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办公室、财务部、经审办等部门组成。财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大额固定资产购置、闲置资产的调剂、固定资产报废的鉴定和审批等,应征求管理小组的意见。
第五条办公室是工会本级固定资产管理的主管部门,要指定专(兼)职人员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
财务部门负责研究并起草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实施财务会计监督。
经审办依据有关制度负责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审计。
第六条各部门使用固定资产实行领用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领用、保管、清点和维护等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使用固定资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管。
第七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八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和其它固定资产。
(一)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通用性设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刻录机、扫描仪、摄像机、照相机、电风扇、空调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其它;交通工具:小轿车、其它车辆;通讯工具:固定电话、手提电话、其它;家俱: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保险柜、电脑桌、电脑椅、茶几、沙发、其它。
(二)文物及陈列品:包括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三)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购置与更新必须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年度预算编制时,各部门要将购置预算统一报办公室,办公室依据《港北区总工会固定资产配置细则》及《港北区总工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细则》,提出意见,纳入办公室年度预算草案,报财务部门审核后,编入年度预算,按预算编报程序经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一)预算内固定资产购置:由购买部门提出报告,经财务部门审核,报领导同意后,由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
(二)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由购买部门提出报告,经财务部门审核,报领导同意后,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十一条办公室固定资产购置工作须依据一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凡属政府采购项目之内的,办公室应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之内的,应遵守竞争性原则办理采购。
第十二条购入固定资产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固定资产入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办公室留用备案;第二联为办公室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记账联;第三联交财务部门作为固定资产价值核算的原始凭证。
第十三条严禁各部门以任何形式与理由用会议、活动经费等夹带购买固定资产。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固定资产账时,应对《固定资产入库单》和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规范性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账及资金支付事宜。
第十五条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须填写《固定资产出库单》。《固定资产出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办公室留用备案;第二联为办公室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记账联;第三联为使用部门留存联。
第十六条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实因工作需要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应先将固定资产交回办公室,由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党组讨论后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时,应认真勘验。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财务部门入账。
第十七条大型活动等临时机构使用的固定资产实行借用制度。其预算、购置与日常维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办公室要根据党组会议的决定和大型活动临时机构提供的固定资产需求清单配齐固定资产并办理相关手续,活动结束后及时收回。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包括购置、盘盈、受赠、无偿拨入、建造、扩建等。接受捐赠、无偿划入或盘盈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依据固定资产交接单或固定资产盘盈报告等凭证办理增加固定资产的相关手续。价值的核算,有凭证的按凭证价格入账,无凭证的按重置价入账。建造、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减少主要指超过国家规定使用年限、技术进步淘汰、无法修复不能使用、国家法规强制报废等正常报废以及盘亏、调出与转让、出租出借、损失等。
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按制度提出处理意见,使用部门根据批复办理注销手续。办公室收回报废固定资产,原使用部门应保持固定资产的完整性,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拆换零配件,特殊情况下丢失的零配件必须有相关证明和说明。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必须全部上交财务部门。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将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私存、私分或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工作或业务活动中对所需及占用的工会固定资产不间断的管理及核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登记入账、内部调剂、对账、报表等。办公室对固定资产要建立严格的一物一卡制度,《固定资产卡片》设定要合理、规范、科学。录入时要连续、系统、准确、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动态变化。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对固定资产实物的管理和价值核算管理,每月要进行一次对账,《固定资产月对账表》要有签字并备案保存。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盘点发生的盘盈、盘亏,要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明细表》并附报告。报告要对盘点的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四条因部门的调整、人员岗位的变动,固定资产需要进行调配时,应由办公室根据党组会议有关机构和人事调整的决议,统一进行内部调剂。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调离时,办公室应督促其归还的固定资产,经确认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对库存的固定资产,办公室要按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说明和存放要求进行保管和维护,库存固定资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领用或调换。
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有义务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因责任心不强、严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章制度,造成固定资产严重损失的,由办公室就损失的基本情况、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后,报单位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八条工会固定资产按原值入账,不计提折旧,但要设置专门的辅助账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原值、购入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应计提折旧(一般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净值等,为正确掌握固定资产状况提供依据。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第一条 总则
1.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公司财产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工具、_______等。
第二条 主管部门
1.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_____设备由_____部门负责管理。
2.机械设备、_____设备由_____部门负责管理。
3.工具、_____等由_____负责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
1.大型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等,由_____决定,统一购置。
2.小型固定资产如单位价值在_____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_____年的,根据节约、实用的原则,由使用部门书面提出申请,并注明采购理由,经部门负责人签字,_____同意,报_____审批。
3.各单位_____部凭审批文件通知使用部门,并协同采购。
4.采购时,需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力争优质低价,同时必须签订采购合同;购置时,应请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和把关。
5.固定资产购置后,由经办人持发票、审批手续及个人或部门的固定资产登记卡,经各单位_____部审核登记后,到各单位财务部报销入账。
第四条 受赠
受赠的固定资产由_____办理,同时须注明价格(如无法查明其准确原价,须会同财务部估价),办理价值核准登记手续方可领用,并视同购入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条 编号、登记和移交
1.主管部门取得固定资产后,会同_____部门分类编号、登记并粘贴标签。
2.固定资产按以下方法移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
1.领用部门使用人应认真阅读固定资产的使用说明书,了解其性能,掌握使用方法和简单的维修技能,规范操作。
2.固定资产不得用于私人事务,严格控制使用费用,节约开支。
3.专人专用,其他员工不得擅自使用。
4.办公室空调,只有在室内温度冬季低于_____摄氏度和夏季温度高于_____摄氏度的情况下方可使用,部门内应有专人负责。
5.对于领用人员的离职、内部调动或部门变动等,各单位_____部应负责收回离职人员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并及时通知各单位财务部,并报_____备案。
第七条 固定资产的保管
1.办公设备领用人或保管人平时应做好设备的保养、清洁工作,注意设备使用状态,不得让设备受损或超负荷工作。
2.在固定资产保修期到期前,使用部门要定期检查固定资产使用状况,查看其有无质量问题,积极做好保修工作。
3.不得人为破坏固定资产,如属人为破坏,一经发现,必须照价赔偿。
4.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等不良现象,要及时向_____部反映,及时修复。
5.若发现不明原因的固定资产丢失,其使用部门必须照价赔偿。
第八条 盘点、折旧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_____次,按_____方式计提折旧。
第九条 出售、报废
1.出售
(1)在固定资产使用中,发现多余的、不适用或不需用的价值_____元以上的大型固定资产,由各单位_____部书面报告_____,经_____批准,方可出售。
(2)在固定资产使用中,发现多余的、不适用或不需用的价值_____元以下的小型固定资产,由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_____核实后,报公司_____同意,方可出售。
(3)固定资产的出售以_____方式进行。
(4)固定资产出售后,各单位_____部应及时核减相应的固定资产,且出售收入及相应单据必须及时上交财务入账,各单位财务部据此核减相应的固定资产。
2.报废
(1)为保证日常工作的需要,对达到报废期的固定资产可以适时进行报废处理。
(2)各使用部门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要进行随时监控,对达到报废期的固定资产要向_____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_____部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鉴定。
一、学校财产管理的范围和标准
1.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馆图书、课桌椅、学生宿舍床、柜等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七类: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2.低值易耗品是指一般设备单价不足500元、专用设备单价不足800元、非大批同类物资等物品。
3.消耗物品是指维修、修缮材料及小工具,劳技、实验材料及玻璃器皿,办公用品等物品。
二、内部管理机构和人员财产管理职责
1.校长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校长对其依法管理的国有资产负全责,严格管理、有效使用、保证财产安全完整是校长任职期内重要的经济职责。
(2)财产管理是学校重要的经济岗位,校长应当任用德才兼备、细致认真、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总务部门负责人和财产管理人员。
(3)组织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财产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并有正常途径了解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相关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以保证其管理意识的实施。
(4)协调、处理财产管理的重要问题,处罚或处分违规违纪、玩忽职守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
(5)校长可以亲自主管财产管理工作,也可以授权副校长或总务部门负责人代理行使该项管理职责,但校长应当对其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2.分管副校长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在校长授权的范围内积极主动做好财产的计划、购建、验收、分配使用、维护、清查、报废等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拟订有关制度、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执行有关制度及规程。
(3)建议任用细心、认真、负责并有一定专业基础的财产管理人员并指导其工作。
(4)经常检查学校财产管理各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报,对学校财产负具体组织和管理的责任。
(5)校长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职责。
3.总务部门负责人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财产实物账、实物管理单据是重要的会计资料,总务部门负责人对财产实物账、实物管理单据的建立、填写、登记和编制资产报表负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责任。
(2)协助进行年终财产清查、固定资产的计划购建、清查报废等工作,对学校拟定的有关财产管理制度初稿有参与修改、提出建议的责任。
(3)监督并检查会计(报账员)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消耗物品等账务的报销、记账、结账等工作。
(4)校长授权的其他管理和监督职责。
4.财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1)负责财产实物账、实物管理单据的建立、填写和登记,编制有关资产报表,做好财产的验收、分配使用、维护、清查、报废等工作。
(2)妥善保管库存财产,堆放有序,防止霉烂变质,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定期检查各部门财产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报。
(3)提供物品采购计划,保证供应。执行分发制度,坚持原则。对部门和个人领用的财物,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定期清查盘点,定期与会计对账,编制账账、账实核对单,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总务部门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职责。
5.会计员(报账员)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按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消耗物品的报账工作,对入账的财产验收、领用、调拨、盘点单据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告知财产管理员纠正。
(2)指导或要求政府财务管理(记账)中心,对固定资产要按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并提供准确详细的财务账面资料,以便进行账务处理。
(3)在定期财产清查中负责与财产管理人员进行账账相符的核对工作。
(4)总务部门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和监督职责。
6.使用部门和使用人财产管理责任:
(1)指定部门财产管理责任人,领用、保管和维护本部门财产。
(2)领用财物时办理有关手续,保管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领用单,爱护公物,做好财物的保管和日常维护。
(3)协助清查盘点,损坏或报废时报告财产管理部门,调离岗位前通知财产管理部门办理移交或交回手续。
三、财产管理工作规程
1.建账建制
(1)委任财产管理员,配备专用电脑,统一使用“深圳市学校财产管理软件”进行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的管理。不得聘用校外临时人员担任财产管理员。
(2)按照“固定资产分类编码表”的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实物账,固定资产会计账和实物账应同时核算数量、单价和金额。
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的实物账(卡)可以只登记数量不核算单价、金额,会计部门对随购随用的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可以于购入时直接列支,但应定期检查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的实物管理。
(3)使用统一的固定资产验收单、领用单、调拨单、盘盈盘亏报告单、报废单、设备标签等单据,各种单据上所列项目和内容应填写齐全、签名完整。
2.购建和验收
(1)政府基本建设投资形成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后,根据有关部门提交的资料,作为无偿调入固定资产处理,会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同时按照表列数额及相关资料入账。
(2)接收其他部门或开发单位配套建设形成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等,经有关部门验收并办妥交接手续后,根据有关部门的资料,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会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同时按照表列数额及相关资料入账。
(3)单位有偿调入、购入、无偿调入、自制、接受捐赠以及盘盈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由财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其中,技术性较强的仪器设备和工程,除根据合同、发票进行实物数量验收外,还应会同技术部门、使用部门对照使用说明检验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如发现技术性能、产品质量、数量及规格型号与合同不符,资料不全等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设备验收后,必须及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必须在索赔期内抓紧办理。
(4)财产管理员验收固定资产时应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会计记账部门、管理员各留存一份。
>自制完成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按照自制成本入账,无偿调入、接受捐赠和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市场价值或重置价值估价入账。
(5)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管理员应及时记实物账,制作“设备标签”粘贴于每件设备的醒目位置。
3.领用、调拨和移交
(1)领用一般、常用的固定资产按照使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审――学校财产管理员调查――总务部门负责人审批的程序由本部门财产管理员统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贵重固定资产还需经过校长审批。
领用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领用单》一式二份,会计部门、使用部门(使用人)各留存一份。《固定资产领用单》必须按照内容填写完整,以便管理。
(2)固定资产发出后,管理员应将各个使用部门和使用人领用的固定资产打印清单保管。设备在学校内部调剂使用时,管理员应填制调拨单,并相应更改使用部门记录,不更改实物分类记录和会计记录。
(3)教职工在学校内部改变工作岗位时,学校人事部门应通知管理员变更其使用记录。教职工离校时将个人使用的财产交管理员收回并证明后,学校人事部门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4)财产管理员离岗时应在学校总务部门负责人的监督下办理交接。财产管理员离校时需由总务部门出具证明后,学校人事部门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5)学校财产(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依时收回外借财物,如有损坏由借用人照价赔偿。
4.保管、清查和报废
(1)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保养和保管,执行技术操作和维护规程,确保所使用财产的安全完好。
(2)每年十一月学校应进行年终清查,根据各部门(个人)使用清单进行清点,清点结果必须与会计账和实物分类账核对。漏记、错记的项目应及时调整,无偿调出、报废、盘盈、盘亏的财产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申报批准后及时调账。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学校不得处置和转让固定资产。
因基本建设需要经批准而拆除的原有房屋或建筑物,要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关拆建文件(批示)等资料办理核减校舍、建筑物面积以及固定资产的手续。
(3)学校各部门闲置的财产应及时通知校产管理员调剂使用,使用部门无权自行处置本部门的财产。
5.管理和监督
学校理财小组、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
(1)是否建立健全了财产管理职责和内部管理监督制度。
(2)校长、总务部门负责人监督职责的履行情况。
(3)是否依财产管理规程的要求和程序工作。
(4)会计资产账、财产实物账的建立与核算是否合规,原始单据的填制、保管是否合乎规定。
(5)财产的保管、维护和使用情况。
(6)财产是否定期清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
(7)财产管理人员的任用是否合乎规定。
学校总务负责人依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进行日常监督。发现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会计资产账与财产实物账核算不合规,账账、账实不相符,财产管理工作违反程序,财产管理人员任用不合规等情况的,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6.学校各级管理人员不能认真、全部、合格履行职责的,由校长提出批评、限期改正或者调换岗位,情节比较严重的可给予行政处分。因失职、管理不善造成财产丢失、短缺、损坏或者其他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7.学校教职工有权对财产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情况进行监督、检举,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对待,不得打击报复。
校长和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依规履行职责、制止、纠正、抵制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会计人员、管理人员和教职工实行打击报复的,由学校或上级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附则
1.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一章说明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股东的权益,提高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应合理使用,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第三条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和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固定资产台帐、档案。
第四条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更新、新增、调拨、报废等审批手续。
第五条有计划地组织对现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及时处理多余和闲置的固定资产。
第六条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实地盘点至少一次,对盘亏、毁损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上报主管部门(公司总部,国资局)批准,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第七条要定期考核固定资产的利用效果和完好率,对固定资产的购进、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应办理有关手续,并应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八条严格资产折旧与固定资产折旧资金的管理。合理折旧,真实地反映成本和企业利润,正确地评价生产经营成果。充分挖掘现有固定资产的潜力,促进产品数量、质量的提高,降低产品成本,保证公司扩大再生产和技术进步资金的需要。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标准和分类
第九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价值在1500元以上。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十条对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类管理:
(1)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造物、动力设备、传导设备、工作机器及设备、工具仪表及生产用具、运输设备、管理用具等。
(2)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职工宿舍、食堂、学校、医院、专设的试验机械等单位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3)出租固定资产、指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4)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指尚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调入尚未安装的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以及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指本企业不需要处理使用的固定资产。
(6)封存固定资产,指经审核批准不用的设备。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折旧
第十一条折旧是指固定资产由于磨损而转移到产品成本中的价值,所提取的价值用货币表示就是折旧费,折旧费用于固定资产的不断更新和重置。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采用分类综合折旧率,提足折旧后仍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但其未提足部分应从企业当年损益中抵减,并按其未提足额的50%,从各分(子)公司的工资资金兑现额中扣除。当月增减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在下一个月份相应增减。
第十三条报废或转让的固定资产的变价净收入(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原价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作为公司的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处理。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采取待摊办法进行核算,摊销期应与大修理周期相同。
第十五条各分子公司应加强固定资产使用的管理,计划财务管理部门应逐月编制“固定资金用量计划表”核算好固定资金产值率和固定资产利用率。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权限
第十六条公司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成员:生产管理部、计财部的有关人员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和报废。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进行全面监督,组织参与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的清查,针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改进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
第十八条各分(子)公司由财务部门会同设备部门成立固定资产管理组,负责分(子)公司内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登记建档,提供未到期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已提折旧,参与固定资产的价值重估,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
第十九条各分厂、车间及其他使用单位设立固定资产专职(或兼职)管理员,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负责登记、建卡、设帐,对变更情况及时逐级上报。
第二十条各分、子公司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只有使用保养、维修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出租、外借、报废、转卖的权力,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保养、修理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生产管理部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凡由公司组织实施的新建、扩建等专项工程中形成的固定资产,均需要实际发生的投资费用和安装的台数由生产管理部、计财部按照竣工资料分类逐项登记“固定资产帐册”和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帐册和卡片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组、使用部门各存一份。对有关内容填写不清或弄虚作假者,要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管理及审批
第二十二条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首先要详细填写“固定资产更新申报表”上报生产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根据固定资产申报表到现场进行实地考查后,报主管领导批准转交有关部门执行。
第二十三条审批程序
1、二十万以下(含二十万元)的固定资产更新由生产管理部报主管经理审批,转交有关部门执行。
2、二十万以上的固定资产更新,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预审,提交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六章新增固定资产的管理及审批
第二十四条各分(子)公司新增固定资产必须首先填写“现有生产装置新增固定资产申报表”报公司生产管理部。
第二十五条审批程序
1、新增固定资产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下(含二十万元)者,由生产管理部报主管经理审批,转交有关部门执行。
2、新增固定资产总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预审,再提交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和新增固定资产申报表获批准后,所需要设备的采购和土建、安装、施工合同一律按公司颁发的《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所有固定资产采购和施工合同必须报生产管理部、供应部和计财部备案执行。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更新在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的同时,应办理被更新固定资产报废手续。
第二十八条新增固定资产在二十万元以上的项目,要有科研报告和可行性论证书。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报废
第二十九条各分(子)公司首先要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经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组审核,上报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报废,并对报废资产建立台帐,责成专人进行管理。对报废所得收益,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条各分(子)公司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汇总表连同审批表一起报送公司生产管理部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统一审查后,转财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的出租、外借、转让、变卖需以分(子)公司总经理签字,生产管理部核准,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并到该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组登记和办理有关手续,对出租、转让及报废残值所得的收益,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对租入的固定资产,由租入单位负责其维护和保养、检修工作。
第三十二条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组每年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落实盘盈、盘亏和应报废机器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管理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分析审核,将结果以文字及表格形式于12月底前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
第八章固定资产的。调拨
第三十三条公司组建后,各分(子)公司所有组建时的固定资产,租出部分的固定资产,组建后新增的固定资产(包括从外单位购回还没有使用的)等均属调拨范围之内,租入固定资产不在范围之内。
第三十四条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调拨,由调入单位负责办理,认真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表样附后),按调拨内容要求,经逐级审核后方可执行。调拨单一式六联,总公司生产管理部、计财部、调入、调出单位财务、主管部门各一份。即①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调拨,调出单位作固定资产减少,内部应收款增加。调入单位作固定资产增加,内部应付款增加,但双方必须在当月报表中加以说明,便于报表汇总。
②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调拨,可视作买卖关系,调出单位作固定资产减少,银行存款或现金增加,调入单位作固定资产增加,银行存款或现金减少。调拨业务发生后,生产管理部将作为考核更改大修项目的内容。固定资产的调拨手续,每月的10~25日为办理时间,固定资产的上帐、下帐、折旧的停提、开提时间以调拨单规定日期为准,当月必须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的调拨手续,每月的10~25日为办理时间,固定资产的上帐、下帐、折旧的停提、开提时间以调拨单规定日期为准,当月必须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六条调拨固定资产折旧的停提续提时间按国家的规定办理,即调出单位当月必须计提折旧,调入单位在入帐后的次月续提折旧。固定资产的技术档案。调出单位应随同调拨单一起转给调入单位。
第九章闲置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七条各分(子)公司每年大修、改造、革新后,从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或停用的闲置固定资产应及时予以整理,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申报表》(表式附后),拟定处理意见后经总经理签字呈报总公司及分管副总、计财部、总经理审核后为准。
第三十八条《闲置固定资产明细申报表》一式四份,总公司生产管理部、计财部、分(子)公司主管部门、财务各一份作为帐务处理依据。
第三十九条闲置固定资产的折旧停提时间以审报表中总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日期为准。
第四十条闲置固定资产的调拨,按第一章规定办理。出售给本公司以外单位要报总公司生产管理部及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
为了加强酒店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标准:
1.1固定资产是指酒店经营中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资形态的资产。
1.2除固定资产以外的资产,列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2、固定资产内容:
2.1房屋及建筑物;2.2机器设备;2.3电子设备;2.4高档家具。2.5运输设备;2.6工具、器具;2.7管理用具等。
3、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3.1财务成本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3.2财务成本部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及卡片;
3.3财务成本、仓管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购建、验收、保管、调拨、出售、报废、定期盘点等有关事项;
3.4财务部对每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人,并订立相关的使用、交接,丢失、损坏赔偿规定。
4、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4.1财务部为酒店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4.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账;
4.3财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4.4财务部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5、固定资产的购置:
5.1固定资产购置,根据实际需要报总公司批准后安排采购;
5.2各部门填写请购单,送采购部后报总经理批准;
5.3采购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请购单应填写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用途说明等资料以备采购及验收。
5.4依据经总经理批准的请购单到财务部门请款。
6、固定资产转移、调拨:
6.1固定资产在酒店内部部门之间转移调拨,须到财务成本部办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
7、固定资产出售:
7.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原使用部门须申报出售处理固定资产的报告并列出明细表,注明出售处理原因,报总经理批准;超出酒店总经理权限的要报总公司批准。
7.2财务部门根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出售处理报告进行账务处理,并开具发票及收款;
7.3采购部依据财务开具的发票及收据办理发货手续。
8、固定资产报废:
8.1固定资产报废,由工程部会同相关技术人员检测后提出报废申请报告,送总经理批准;
8.2财务部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报告进行财务帐务处理;
8.3采购部负责进行实物处理。
9、固定资产盘盈、盘亏:
9.1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由财务部按年度盘点后提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并会同使用部门核查落实后,报总经理审批;
9.2财务部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进行账务处理。
10、固定资产要按规定严格管理、定期维护保养,未经酒店总经理批准不得外借。
11、财务部门每月按各类固定资产规定的使用年限,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列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核算。
12、对严格执行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在工作中取得显着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13、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由酒店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14、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监督并促进固定资产的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固定资产的范围、标准和内容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一)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仪器仪表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工具和器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不作为固定资产的仪器仪表设备等,如数额达到或超过固定资产标准,其实物比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其购置支出的摊销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为了明确划分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内容,便于核算和监督,公司制定《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目录》,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基本任务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任务: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养,提高固定资产的完好率;在组织资产存量流动和增量投向上改善固定资产的配置,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检查、分析和考核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公司使用的固定资产,任何人不得侵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必须严格按照管理分工,履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和手续制度。凡是不履行手续,不经公司领导批准和财务部签证,固定资产不得进行调拨。
第七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公司、分公司两级管理。
公司负责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措施;掌握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和增减变动情况,负责审批分公司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或超出预算范围的固定资产购建;负责归口管理公司总部使用的固定资产。
各分公司负责归口管理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记录与核算;在权限范围内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购建或提出购建申请;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调配和增减变动情况等实物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维护、大修和更新改造;在权限规定范围内,办理相关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损失、报废的上报及审批工作。
第八条分公司领导人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负主要责任。分公司领导人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资产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将固定资产点交清楚。对管理工作成绩显着的分公司领导人和管理人员应给与表扬和奖励,对工作失职,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员要追究责任。
第九条公司及分公司财务部是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固定资产管理岗位,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记录与核算;办理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出售等的上报和审批手续及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账务处理;建立和保管固定资产卡片,确保账、卡相符;进行固定资产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固定资产的经济效益。
第十条公司及分公司设备部为施工生产用固定资产的专业管理部门,公司及分公司办公室为非施工生产用固定资产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各自所管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和技术状况;负责本专业固定资产的建设、更新、改造和大修的申报;办理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出售等的审查和申报;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调整、停用、拆除、出租等的申报和审批手续;保管本专业固定资产卡片,确保账、卡相符;研究制定挖潜、革新改造的办法和措施,分析考核本专业固定资产使用效果,提高设备利用效率。
第十一条公司及分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施工处为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设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提出固定资产的调拨、调整、停闭、拆除、出租等的申请;负责提出固定资产的建设、更新、改造和大修项目申请;负责保管本部门固定资产清册,确保固定资产的实物与固定资产清册的记录相符;协助办理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出售等上报手续;协助进行每年末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建立固定资产责任人制度,在固定资产清册中明确各项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人。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的原则,管理责任人由固定资产的直接使用人担任。管理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管,确保固定资产经常处于良好状态;配合财务部门实施固定资产的报废、毁损、出售的审查以及固定资产的调拨、拆除、出售等上报和审批手续。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调动时,必须将固定资产交点清楚并办理必要的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固定资产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每年年终,财务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清查盘点。通过清点发现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应查明原因,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保证账、卡、物相符。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分类和计价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为以下几类:
(一)生产用固定资产。指生产经营和管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按经营管理专业性质明细分类如下:
1.房屋及建筑物,包括为生产和为生产服务的管理部门用的房屋及建筑物;
2.施工机械;
3.运输设备;
4.仪器仪表及实验设备;
5.生产设备;
6.其它生产用固定资产。
(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指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种固定资产。
(三)未使用固定资产。指购建完成尚未投产使用,拨入尚待安装,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调拨中的固定资产,以及批准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四)不需用固定资产。指生产管理不再继续需要的各种固定资产。
(五)租出固定资产。指经批准在经营性租赁方式下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六)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指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内,应视同自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七)土地。指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因征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应计入与土地有关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内,不单独作为土地价值入账。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的计价。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应按
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六)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七)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入账价值。
(八)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3.如接受捐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依据上述方法确定的新固定资产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九)盘盈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十)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还应当包括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
第十七条企业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与所购置的计算机硬件一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第四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处理程序
第十九条引起固定资产发生增减变动的因素:
(一)固定资产的增加:
1.自行建造和购入
2.其他单位投资转入和融资租入
3.其他单位有偿、无偿转入
4.接受捐赠
5.盘盈
6.进行固定资产改造、扩建增值
7.按国家规定资产评估(重估)价值调增
8.其他
(二)固定资产的减少:
1.经批准报废、毁损或非常损失
2.投资转出
3.经批准无偿调出和出售
4.盘亏
5.捐赠转出
6.按国家规定资产评估(重估)价值调减
7.其他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根据正式竣工决算中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由工程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办理实物交接手续,工程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收入凭证'一式三份,一份送办公室,一份送财务部门,一份自留。财务部门核对相符后,据以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并办理账务处理手续,同时将变动后的固定资产清册分别送交各使用部门。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的购建
(一)固定资产购建审批权限
2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购建由分公司在预算范围内自行购建,超出预算的固定资产购建需按照预算管理程序进行审批。
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购置由分公司上报购建申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建。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购置由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应不超出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项目由股东大会审议。
(二)固定资产购建的程序
使用部门根据生产施工或管理的实际需要提出书面申请,专业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书面报分公司领导审批,根据管理权限需上报公司审批的应上报公司审批。经批准后由专业管理部门进行购建。
专业管理部门在采购完成或工程竣工交付后应立即根据购货发票、工程决算单以及相关资料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检验并填制'固定资产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后,填制《固定资产收入凭证》和《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三份送交财务部门并办理报账手续。
财务部门应认真核对全部单据、资料,核对无误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将盖章后的固定资产收入凭证和卡片退专业管理部门一份进行账务登记和保管,送交使用单位一份登记管理。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的出租
为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对机具、工具及仪器仪表等设备,公司在各分公司之
间实行固定资产的有偿使用制度,由设备部核定出租费用标准并制定相关细则。各分公司应在成本效益原则下尽量选择内部租赁。
对外出租固定资产必须征得本单位领导人的同意,由专业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财务部门按合同规定按期收取租赁费。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的调拨和转移,应按下列规定办理调拨和转移手续:
(一)固定资产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转移,原则上均实行有偿转让。实行有偿转让的固定资产应按质论价收取价款。
(二)在公司所属范围内固定资产的调拨实行无偿调拨,由公司调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调拨通知单',送调入、调出单位和相关财务部门。调出单位根据上述通知单位文件填制'固定资产转移单',调入单位根据'固定资产转移单'审核无误后入账和转移实物。调出、调入单位列账月份应当一致,同时调增、调减固定资产卡片、清册以及使用地点。
(三)财务部门、使用部门要相互密切配合,及时办理固定资产调拨的有关审批和账务处理手续,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完备的调拨事项,公司有关部门应不予受理;在固定资产调拨中,有关备品、附件以及技术资料档案应随资产调拨,不得截留,以保证固定资产完整无缺。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报废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报废条件,经专业部门的技术鉴定后,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和'固定资产报废清册',送交设备部,由设备部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一)固定资产的报废审批权限划分如下:
使用期满、折旧已提足的固定资产正常报废,单位原值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单位原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单位原值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单位原值在100万元以上,报董事会审批。
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应不超出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项目由股东大会审议。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程序。报废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报废条件,由专业管理部门组织鉴定小组或相关专业人员认真进行技术鉴定,填制《固定资产报废报告表》、《固定资产报废清单》交由财务部门上报审批。经批准后由专业管理部门进行清理,会同财务部门填报《固定资产清理报告》,同时进行账务处理,相关部门均应注销该项固定资产卡片。
(三)对于已提满折旧但仍可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应继续使用,不得擅自进行报废,待其物理寿命或技术寿命到期后,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报废。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发生的盘盈、盘亏,应由行政部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告单',按规定程序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后,由财务部门报当地税务部门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保证账、卡相符;同时调整固定资产清册,保证卡、物相符。
第五章固定资产折旧及方法
第二十六条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的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年折旧率=(1-净残值率(3%))/预计使用年限100%
第二十七条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确定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如下表)。
类别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3033.23
施工机械5-1039.70-19.40
仪器设备5319.40
运输设备5-6316.17-19.40
其它设备5319.40
第二十八条公司有关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二十九条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的,应当根据调整后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按所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第三十条对于接受捐赠旧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按所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第三十一条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第三十二条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一)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第三十三条企业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应按月编制'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正确计提,不准多提、少提或漏提,保证及时足额提取各项折旧。
第六章固定资产修理
第三十四条固定资产修理实行预算控制,根据各种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固定资产修理计划,以及修理费用预算,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作为修理固定资产的依据。重大的、突发的固定资产修理按照预算管理原则实行例外审批制度。
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需要修理时,由使用部门制定修理间隔期、修理质量标准、费用定额等,交由设备部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有关成本和费用。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办法。采用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冲减预提费用,年末实际支出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成本和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成本和费用。
第七章固定资产记录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记录必须及时、正确、全面地反映固定资产的现状及增减变动情况,对固定资产增加、减少、使用、保管进行严格监督。
第三十八条企业所有固定资产均应设置'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各个资产的详细项目。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账面记录、卡片记录,保证账、卡相符;使用部门负责保管卡片,保证卡、物相符。
固定资产卡片应按《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目录》设置,并按《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目录》规定的编码方法进行编码。各种设备以每一台、部、架、套等为单位登记一卡;房屋及建筑物以每栋、每座、每套为单位登记一卡。固定资产
卡片可设置附卡,固定资产某些可独立存在的组成部分在附卡中进行记录。
在固定资产卡片上要及时记录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第三十九条固定资产记录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登记:
(一)财务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进行总额和分类核算,并设《固定资产登记簿》,按使用单位反映每一类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年度汇编《固定资产清册》,综合反映年度固定资产状况。
(二)专业管理部门设置固定资产实物账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单项设备以台、部、辆、组、套为单位,一物一卡,详细登记资产的各个项目。
(三)为便于管理、核对、查找,使用部门应制作固定资产卡片,并将其固定于固定资产醒目处。
第四十条财务部、办公室、使用部门必须定期核对固定资产相关记录,每年至少核对一次,保证账、卡、实相符。
第八章固定资产清查
第四十一条公司应于年度终了前组织专业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保证卡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
第四十二条盘盈的固定资产,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如盘盈、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做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第九章固定资产分析与考核
第四十三条财务部根据本制度,对各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分析和考核,分析固定资产的分布、构成、增减变动和固定资产折旧提取等情况,以合理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果。
第四十四条固定资产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使用部门和个人是否能够真正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对固定资产及其变动情况及时、准确、有效的进行记录,保证账、卡、物相符。
2.做好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和保管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出售、调拨、调整、停闭、拆除、出租等工作。
(二)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原则,对固定资产责任到人制度进行考核,将固定资产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人身上。
第四十五条固定资产考核的奖惩:
(一)财务部将在每年年末对各使用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状况及使用效益进行分析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公司或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二)公司或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全公司进行通报;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成绩显着的部门和相关人员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责任不清、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毁损的部门及其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经济处罚。
第四十六条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应经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分析与考核,促进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提高使用效果。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拟定,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山东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对达不到本办法规定标准的设备器具作为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
各后勤经营服务中心、独立核算的非法人单位和实体购置的固定资产,为学校固定资产,依照本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并进行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单价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其主要管理部门为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简称"国资办")。国资办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 拟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有关制度;
(二)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固定资产。建立使用《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确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及正常维护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处置的财务审核及数据备份工作;
(三) 参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购置,大型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工作;
(四) 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账簿,按月与学校财务账簿核对资产总额;
(五) 审核批准固定资产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六) 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七) 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第六条 实验室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是学校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按类目实行归口管理:
(一) 实验室设备管理处负责管理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卫生医疗器械、印刷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及陈列品、文体设备、行政办公设备、工具量具和器皿类的固定资产。
(二)后勤管理处负责房屋及构筑物、土地植物、家具、被服装具类的固定资产。
(三)图书馆负责管理全校图书资料(包括各部门及个人公费购买的图书资料)类的固定资产。
各归口管理部门按划分的范围配备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制度;
(二)运用《山东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按系统设定的权限和程序规范地履行职责,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负责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处置的归口审核工作;
(三)参与可行性论证及招标、采购活动,并负责组织验收;
(四) 组织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等工作;
(五) 提出固定资产调剂、配置建议并根据批复组织实施;
(六) 根据使用部门的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
(七) 检查、指导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并配备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正确使用《山东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按系统授权规范的履行职责,并保证系统安全运行,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处置的系统录入登记工作;
(二)严格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
(三)登记有关固定资产台帐,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卡片;
(四)保管、养护固定资产;
(五)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负责组织或参与固定资产的处理。
第三章 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八条 学校及其独立核算(非法人)的经济实体利用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服务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它收入或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都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第九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分类。学校的固定资产按照高校会计制度的要求,按照以下六类设置会计账目进行核算:(一)、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二)、专用设备;(三)、一般设备;(四)、文物和陈列品;(五)、图书;(六)其他固定资产。按照以下十六类设置分类账通过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一)房屋及构筑物;(二)土地;(三)仪器仪表;(四)机电设备;(五)电子设备;(六) 印刷设备;(七)卫生医疗器械; (八)文体设备;(九)标本模型; (十) 文物及陈列品; (十一) 图书; (十二) 工具、量具和器皿;(十三) 家具;(十四) 行政办公设备; (十五)被服装具;(十六)牲畜。
第十条 学校固定资产按下列规定计价:
(一) 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所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及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计价;
(二) 自行购建的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按建造所用全部相关支出计价;
(三) 在原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和增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和增建所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和增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原价;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计价;
(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有关凭据,以及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七)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第十一条 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化其价值。
(一) 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二) 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三) 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四) 发现原固定资产记账有误。
第四章 固定资产增加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十三条 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按照学校经费管理权限审批。
第十四条 购置精密贵重仪器、大型成套设备、珍版图书以及基本建设项目,学校成立论证招标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公开招标。论证工作小组中的专业技术、经济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五条 学校在固定资产购建过程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询制度,严格依法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有关责任人应及时按国家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和索赔。
第五章 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第十七条 实验室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等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各使用单位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检测或修缮,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
第十八条 对精密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 对购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文物、陈列品以及基建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各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
第二十条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出申请,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收回时应进行勘验。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部门,按学校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第二十一条 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二条 校办产业和其它经营单位不得无偿占有学校固定资产,占有固定资产必须完善手续,明确产权关系,签订占有协议,并且按规定收取一定的占用费和租金(作为投资的部分除外)。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变更应符合如下规定:
(一) 机构调整时,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财产清查,办理交接手续。
(二) 资产管理员岗位变动时,应在归口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三) 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
(四) 固定资产使用人员的变更由资产管理员申请变动。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清理清查。确保帐、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 六 章 固定资产处置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投资、报废、报损等。
第二十六条 处置固定资产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 固定资产需处置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报告单,办理处置手续。
(二) 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三)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
(四) 学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五)上报学校主管部门、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
(六)根据批复处置固定资产。
第二十七条 学校处置固定资产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处置房屋、车辆及单位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须经省教育厅审核,报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
(二)处置总价值在1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三)处置上述标准以下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国资办审核,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八条 单位处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报学校批准后进行处置。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固定资产以对校办产业投资或对外投资,应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评估确认,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批手续,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
第三十条 归口管理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三十一条 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及时、足额地上缴学校财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 按照《山东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要求,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簿:
(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设置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账,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审核、统计报表、统计分析、资产清查的布置、数据备份,系统管理,定期与学校财务账簿及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核对;
(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归口审核,负责固定资产验收单、条码单、固定资产卡片打印,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统计报表、统计分析。
(三)使用部门按系统的要求,配备资产管理人员管理固定资产。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手续,管理固定资产卡片。定期核对帐、卡、物,保证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定期向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汇总报送图书数量及金额。
第三十三条 各级 资产管理员均应按《山东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权限的设置要求正确使用该系统。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
1.固定资产定义:指单位价值大于20xx元人民币并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
2.编码规则:
2.1.编码组成:aa――bb――ddd―cc:类别―大类细分―产品序号―成本中心代码
2.2.类别明细(aa):01:电脑;02:办公家俱;03:办公设备;04:汽车;05:网站外设;06:电脑外设;07:软件类;08:仓储设备;09:通讯设备。
2.3.成本中心(cc):见会计科目编码规则中的规定。
3.固定资产的购买:
3.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增加固定资产,填写,后附不少于三家的采购报价单(可由产品线、采购部帮助询价),并经部门经理、ceo签字确认,交由行政部。
3.2.所有固定资产的购买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申请,同时附报价单及原件。
3.3.固定资产采购到货后由行政部填制并编制固定资产编号贴制标示,分配至使用人。之后,将复印件交财务做资产增加的附件。
3.4.固定资产领用时,使用人须在上签字。
3.5.财务部固定资产会计于月末登记固定资产系统帐。
3.6.原件保存在财务部存档。
3.7.原件保存在行政部存档。
4.固定资产的领用与归还:
4.1.员工离职时须将领用的全部固定资产交回公司,由行政人员按固定资产帐明细清点,有短缺者按价赔偿,行政部应及时协调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4.2.如有固定资产暂借,可填写,不做帐务处理,但规定48小时归还。
4.3.固定资产还入时应办理还入手续,并在上签字确认,
4.4.每月由财务部更新固定资产系统帐。
5.固定资产的调拨:
5.1.公司规定,员工之间不得私自调换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有特殊情况须调换使用,
5.2.要通知行政部,并调出方填写。
5.3.行政部接到并确认其可行,在及固定资产系统中做变更登记,且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5.4.原件由财务保存。
5.5.行政部更新系统的资产调拨要及时准确,以便财务月末计提折旧的准确。
6.固定资产的维修:
6.1.当事人须填写交由行政部处理。
6.2.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单需先查询固定资产帐,确定其维修价值,联系售后服务商;
6.3.维修后行政部应将原件交财务部;并更新;
6.4.财务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资产模块。
7.网络设备升级:
7.1.当事人须填写,部门经理签字认可,交由itsupport处理。
7.2.itsupport接到申请单,确认其升级的必要,申请升级硬件,
7.3.由it部门进行统一购买,请款单后应附;
it部门应将复印件交行政部,并进行的变更;
7.4.财务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资产模块。
7.5.原件由财务保存。
8.固定资产的盘点:
财务部应定期(建议季盘,可抽盘)由行政协助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财务出据盘点报告并与固定资产帐核对。
9.固定资产的报损:
固定资产的报废由其责任 人填写,由本部门经理、公司ceo签字,并经专业人士确认,交由行政部备案。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运输工具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但单价在X年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分别进行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由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负责:
1、土地、房屋、通讯设备、办公设备、非运输车辆由使用部门办公室负责管理;
2、计算机、网络设备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
3、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工程料具由机具管理务中心管理;
4、生产工具由使用单位仓库负责管理;
5、其它资产由资产管理科管理。
第四条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由财务部门依据其类别分别编号并挂牌,同时移交管理部门管理。
第五条增减报告
资产管理科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就固定资产情况编制报表,交管理单位核对后由管理单位、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分掣孽存,本项采用计算机处理报表。资产使用管理部门应在每月末将增减、调动情况报资产管理科。
第六条盘点
公司财务管理部、资产管理科组织资产管理部门每年10月份组织一次盘点。盘点后应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告,注明盈亏原因,由总经理审核并签署意见,根据公司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后,在期末结帐前处理完毕,盘盈固定资产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和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若盘点延误或不执行,罚财务负责人X年元以上。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
1、企业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照取得时的成本入帐,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2、接受债务人以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加上应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3、接受捐赠的资产由财务部门进行评估加上应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第八条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1、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1.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1.2价值达不到20xx元,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各种工具、器具和办公用品)也视同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1.3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由财务部负责帐的管理,总经办负责物的管理,总经办指定专人负责,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设立固定资产卡片,将固定资产落实到各领用责任人。公用的固定资产需指定专人负责。
2、固定资产的申购及采购
2.1各部门需增置固定资产时,应首先填写《固定资产领用申请单》,并提供三家供应商的报价情况,报部门负责人(分公司为分公司负责人)、总部总经办、财务部、相关部门、总经理批准后购买。
2.2进口设备采购办公室可委托进出口部办理,专业仪器、设备,总经办可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办理。
3、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
3.1固定资产采购到货后,由总经办采购人员负责验收,(专业仪器、设备需连同专业技术人员一起验收),检验结果合格后,由总经办办理入库手续,并填写《入库单》,不合格固定资产退回供应商。 3.2注:此库为办公用品库。
4、固定资产的领用、登记及编码
4.1由固定资产领用部门填写《出库单》,办理出库手续。
4.2办公室、行政人员先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详见编码规则),并在实物上贴上编码,固定资产编码是唯一的,不得重复使用和更改。
4.3总经办填写《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二张,总经办留一张,领用单位一张。
4.4各单位设专人负责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卡片建立台账,遇部门人员异动时,其负责的固定资产与相应的固定资产卡片、台账做相应调整。
5、固定资产的调拨
5.1各部门需增置固定资产时,应首先填写《固定资产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分公司为分公司负责人)、总部总经办、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由总经办与调拨双方共同办理调拨手续。
5.2由三方核对实物、编码、《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等,并在《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张)、台账上办理变更手续,做到卡随物移,片卡移交时,均应由三方负责人签字。
6、固定资产的保养及维修
6.1各部门一旦发生固定资产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报总经办,由总经办进行维修的协调与安排,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经总经办审核后方可报销。
6.2在用固定资产需升级或增加功能时,使用部门要先填写《固定资产领用申请单》,经批准后由总经办负责办理。
6.3保养、维修、升级的固定资产引起固定资产增值时,应及时调整功能和价值发生变化的固定资产账卡。
7、固定资产的折旧
7.1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
7.2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次月开始计提,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7.3财务部每季度对办公室保管的《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折旧计算并与账务核对。
8、固定资产的报废
8.1固定资产报废标准有五点
·使用年限已到,虽经检修可达使用要求,但经济上不如更换新的设备。 ·设备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
·国家和主管理部门规定要淘汰的设备。 ·技术性能不能满足新生产要求的设备。 ·场地搬迁无法拆迁的设备。
8.2凡符合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部门审核后,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如技术专业人员、质量部门等)进行鉴定,确认符合报废条件后,签署报废技术依据及意见,报财务部、总经理审批。
8.3审批后的报废单复印一份转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8.4报废的固定资产一律退回办公室办公用品库(房屋建筑等不能移动的固定资产除外),同时由办公室收回原卡片,并注销该卡。
9、固定资产的赔偿
9.1凡遗失、损坏固定资产,根据情况,经领导批准按固定资产净值的10%-100%由当事人赔偿。
9.2固定资产领用人员辞职或调动,应退回所领用的工具、仪器,对损坏、丢失的视其情况按原价的10%-100%赔偿。
10、固定资产的盘点
10.1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每周核查一次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每月25日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查实并编制固定资产变动表。变动表交总经办、财务部核对,对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书面报告有关领导予以解决。
10.2固定资产的盘点每半年进行一次,由总经办和财务部门统一发出盘点通知,各部门配合进行。
11、固定资产档案的保管
11.1采购到货的固定资产其相关档案资料如使用说明书、保修单、安装盘采购合同等由总经办进行归档保管,使用部门需查阅、借阅按档案管理总经办办理。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或者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
2、机器设备:指生产所用设备;
3、运输工具:包括汽车、地牛、叉车;
4、计算机及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相机、镜头、移动硬盘、移动光驱、U盘等相关办公设备;
5、办公家具: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钟表、电视、床、衣柜、电视柜等;
6、检验工具:包括电子称、卡尺、厚度计、扭力计、秒表等。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由生产管理部对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由行政管理部对计算机、办公设备、家具及运输工具、检验工具进行管理。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长以上人员)。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格式见附1),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报经各部门部长、生产中心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家具及运输工具报经各部门部长、行政管理部部长、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以备合理采购。
2、所需固定资产到位后,由其使用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登记表》(格式见附2)一式三份,在《固定资产登记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数量,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格式见附3),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一联由管理部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交财务部,第三联送交移入部门,第四联送交移出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单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2、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3、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书面告知管理部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见附4),管理部门拟定处理意见后,按以下步骤执行: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见附5)
2、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并在《固定资产登记表》上注明出售日期及数量,台账做固定资产减少。
4、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报废
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格式见附6),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实物交行政管理部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财务部。
3、财务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及其相关规定
(1)根据相关的财会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①单位价值较高。
②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③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2)本制度将企业投资建设、购置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交由企业经营管理的以下资产作为固定资产。
①企业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②复印机、相片冲印设备、运输车辆等。
③中央空调、监控系统、消防系统、通信及播音系统、电梯、锅炉、冰柜及制冷设备(设施)卫星电视接收系统、供配电系统、供排水系统、洗涤设备。
(3)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实物,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企业存货管理办法执行。低值易耗品,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项目:
①各种用具、家具、工具、玻璃器皿、瓷器等。
②电视机、影碟机、音箱、显示器、投影仪等。
③餐桌、餐椅、餐具、食品架、食品容器、不锈钢用具等。
④电话机、传真机、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饮水机、会议桌椅、移动电话、幻灯机、电脑、打印机、装订机、验钞机等。
⑤厨房中除冷柜以外的所有工、器具。
⑥地毯、灯饰、灯具、花瓶、摆件、饰品挂件等。
⑦制服、餐桌用品、麻棉制品等。
⑧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⑨固定资产的维修维护用品、用具及备用零部件等。
(4)企业全部资产的所有权均属企业所有,任何个人或其他组织无权私自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处置、变卖、毁损、报废,无权将企业资产对外进行担保、抵押、质押等民事行为。
(5)企业管理人员对资产行使经营、管理、使用和维护的职权。
2.固定资产预算制度
(1)每个会计年度初期,企业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经营情况,将本部门的现有资产的使用情况、维修计划、报废计划、拟新增资产购置计划及其他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支出计划,上报给工程技术部门和财务部门。
(2)企业财务部根据企业下年的资金情况,提出资金安排计划。
(3)工程技术部门根据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对上述计划从技术角度提出意见。
(4)企业采购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及企业财务部门,各自遵照固定资产预算执行相应责权,记录、监督、管理、使用好固定资产。
(5)企业总经理召集相关部门,根据上述意见制定出固定资产的增减、维修计划后报企业相关部门。
(6)企业管理委员会将上述计划讨论通过后形成企业的年度固定资产预算。
3.固定资产购建及形成
(1)在年度预算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由相关部门按预算执行购建任务。
(2)未列入预算范围而急需使用的资产,按照预算形成程序,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相关部门(含企业财务部)出具意见后,由企业总经理决定是否确需购建资产。
(3)对于确需购建的资产,由企业总经理将购建计划提请企业的决策人员审批。
(4)各相关部门按审批意见执行购建任务。
4.固定资产的管理
(1)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企业固定资产按账务和实物分别进行管理。
(2)企业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
①企业固定资产账务统一由企业财务部门核算,固定资产的核算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②企业财务部组织相关部门,每半年和不定期地清点、盘查企业的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维修、服役状态、报废情况与账面记录情况进行核实,并对各责任人的资产管理执行情况提出奖惩建议。
③企业财务部负责企业固定资产的增加、报废、折旧、资产减值等的账务处理、记录、核算工作。
④对于已提完折旧,尚在服役的固定资产,应登记造册,与其他资产同等管理。
(3)企业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①各部门应对本部门所管理的资产建立资产档案,对本部门的资产位置、功能、工作状况、操作方法、使用注意事项、能源耗用情况、修理维护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各种信息作详细记录,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以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②企业财务部虽不对企业固定资产进行账务核算,但应按固定资产原始入账价值设置固定资产清单、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将固定资产统一编号、归类,对固定资产的实物形态作详细记录,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负全面监督责任。
③各部门应对固定资产进行不定期的清查盘点,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对资产的清点和监督管理工作。
④在由财务部统一记录的基础上,将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分解到各个部门。各个部门的负责人对本部门责任内的资产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
⑤各部门应对管辖内的资产制定定期检修制度,以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建筑物的功能完好。
⑥对于专业性较强,需要特殊技能、须持证人员操作的设备,应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⑦企业总经理对企业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负有全面责任,企业工程技术部门协助总经理做好固定资产的管护工作。
5.固定资产的折旧
(1)固定资产的折旧由企业统一核算。除以下情况外,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①已提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②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2)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直线法、按单项资产计提,各类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下。
①房屋营业用房年、非营业用房年、简易房年。
②建筑物年。
③机器设备类。供电系统设备年、供热系统设备年、中央空调设备年、通信设备年、洗涤设备年、维修设备年、厨房用具设备年、电子计算机系统设备年、电梯年、相片冲印设备年、复印设备年、其他机器设备年。
④交通运输工具类。大中型客车(座以上)万公里年、小轿车万公里年、货车万公里年、摩托车万公里年。
⑤电器及影视设备类。闭路电视播放设备年、音响设备年、电冰箱柜年、空调器柜式年窗式年、电影放映机年、其他电器设备年。
(3)企业固定资产净残值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执行。
(4)固定资产减值,按企业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固定资产的修理、维护及日常保养
(1)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定期维护和保养,以确保资产正常、经济、有效地运行。资产的维修按年度固定资产预算进行。
(2)资产维修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根据总经理的批示意见执行维修任务。
(3)各责任部门应随时掌握本部门的资产运转情况。若发现急需修理而又未纳入预算的情形,应做出报告经工程技术部门鉴定并出具意见,由财务部门审核后,上报企业总经理批准。
(4)若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金额较大(通常按超过固定资产原值的为准),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相应的支出,应由企业负责人审批。
(5)零部件等维修费用,按企业费用报销办法执行,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不得以预提或待摊的方式处理。
(6)企业正常经营期间,若需对建筑物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和相应支出应由企业负责人批准。
若装修支出符合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标准,则企业财务应将此项支出在固定资产账下单独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并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7.固定资产的清理及报废
(1)企业财务部和企业财务,应按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和本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时对固定资产的盘亏、盘盈、报废、毁损、转出、转入事项进行账务处理。
(2)各部门应不定期地对所管辖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盘亏、盘盈、报废、毁损、转出、转入的固定资产,应及时与企业财务部和企业财务取得联系。对于盘亏、报废、毁损的资产,应查明原因。若系人为因素造成,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企业资产的转出和转入应征得企业负责人的批准。
(3)对于超过服役期或尚在服役期内的设备,如存在下列现象则按程序进行清理或报废处理。
①由于意想不到的因素,资产受到不可抗力损坏,已无法继续服役。
②无法正常运行,且无法修复。
③能源消耗等使用成本过高,购置新设备比使用现有设备更经济。
④修理费用过高,不如购买新设备。
⑤原有设备的工艺、技术已被新工艺、新技术淘汰,继续使用已经不经济。
⑥由于国家新法规、新标准颁布,现有设备的使用已违反了这些新规定。
⑦其他需要对设备进行报废的原因。
⑧继续使用将对环境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4)对于未来得及纳入预算的资产报废,应按预算形成程序,最终由企业负责人立项审批。各相关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办理。
(5)对于需要清理、报废的资产,由各资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工程技术部门鉴定、财务部门(含企业财务)验证后,由企业总经理确认,按程序纳入年度固定资产预算管理。各相关部门根据预算处理。
(6)对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资产,相应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好报废资产的销户、转出转入资产的过户等相关手续。
(7)财务部门(含企业财务)应配合并监督好各相关部门的清理工作,做到资产清理费用按规定开支、资产残值收入及时入账。
对于保险赔偿范围内的资产报废,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做到财产赔偿及时、足额入账。
8.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自动作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富荣集团项目投资行为,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完善项目投资的后续管理,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和增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范围:
适用于富荣集团所有投资项目。
第三条 职责:
(一)项目前期工作阶段,项目发展部经理为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筹建阶段,本公司确定的筹建机构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
(三)投资项目运营以后,本公司派往项目公司管理岗位的人员为项目负责人;派出二人以上的,由本公司指定负主要责任的人员为项目负责人。
第四条 定义:
(一)项目投资
项目投资是指本公司以赢利为目的,独资或与他人合资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活动,以及与其他投资人、技术持有人合作开发或建设的活动
(二)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是指本公司以项目投资方式独资或与他人合资设立的经营实体,包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三)分公司
分公司是指本公司全资设立,由本公司直接管理、财务独立核算的非法人经营实体
(四)控股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是指本公司直接投资或与其控股子公司合并投资占股东权益超过50%的企业法人
(五)参股公司
参股公司是指本公司直接投资或与其控股子公司合并投资占股东权益不足50%的企业法人
第二章 项目投资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 公司对项目投资实行额度授权和计划管理。年初由总裁组织拟定公司项目投资计划和控制额度,经董事会研究通过后批准执行。单项1亿元以下的主营项目投资和3,000万元以下的非主营项目投资由总裁组织拟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批准实施;
第六条 项目投资的管理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自筛选项目被批准立项,至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研究通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批准实施为止,为项目前期工作阶段;
(二)自项目被批准实施,至完成项目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或项目工程建成投产,为项目筹建阶段;
(三)自项目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依法取得经营资格、非法人项目依法成立或项目工程竣工投产后,为项目运营阶段。
第七条 项目投资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
(一)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为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筹建阶段,本公司确定的筹建机构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
(三)投资项目运营以后,本公司派往项目公司管理岗位的人员为项目负责人;派出二人以上的,由本公司指定负主要责任的人员为项目负责人。
第八条 项目发展部是本公司负责管理项目投资前期和筹建阶段工作的主管部门。项目投资进入运营阶段,办公室、项目发展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是项目投资相关业务的主管部门;
第三章 项目投资的基本原则与决策程序
第九条 项目投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坚持效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和量力而行的原则。
第十条 选择拟投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和经营范围;
(二)项目具有广泛市场空间和较长的产品生命周期;
(三)项目符合本公司规模经济效益的要求,有较高的投资收益率和发展前景;
(四)与本公司现实的管理水平和筹资能力相适应;
(五)合作方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高的资产质量、较强的管理团队;
(六)项目所在地有合适的地理位置和优越的政策环境;
(七)项目采用的技术装备符合当代经济技术水准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先进性。
第十一条 本公司项目投资决策实行“二评三审”制度,主要决策程序包括:
(一)总裁审查批准项目发展部的选项;
(二)组织初步市场调研和技术考察,编制项目建议书;
(三)总裁办公会对项目建议书审查后批准立项;
(四)对拟投项目组织初步评审和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总裁批准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请董事会再次组织专家评审或技术论证;
(六)董事会审查批准拟投资项目实施。
第四章 项目投资的前期工作与决策
第一节 选项
第十二条 公司项目发展部应当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多渠道积极寻找项目。
第十五条 公司鼓励内部职工积极推荐项目。内部员工推荐项目实施后确有较好收益或成效者,公司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六条 项目发展部负责对项目的收集、调研、预选,实行分类管理,建立项目储备库。对符合当年投资计划要求、具备申请立项条件的备选项目,由项目发展部经理确定一名人员为项目经理,全程负责掌握该项目投资决策进度、实施动态和有关资料的内控工作。
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将拟申请立项的备选项目编写拟投资项目概况,填入【项目投资前期管理程序册】,项目发展部经理签署意见并经主管副总经理书面同意后,提请总经理书面决定是否同意该项目的选项。
第二节 批准立项
第十八条 对经董事长同意选项的拟投资项目,由项目发展部组织初步调研或与合作方初步谈判达成合作意向后,编制符合以下内容要求的`【项目建议书】或【商业计划书】:
(一)项目来源和背景,产业政策背景和技术进步要求等;
(二)项目实施所需条件、市场需求、政策环境初步分析与预测;
(三)项目实施或与他人合作的形式方法与步骤;
(四)经济效益与经营风险的初步分析;
(五)技术查新报告与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项目发展部依据市场调研、资料查询、走访业内人士和技术专家对认为应当立项的项目,填写【拟投资项目立项申请表】(即项目投资开发输入表),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请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同意立项。
第二十条 总裁办公会应当对【项目建议书】的内容认真进行研究审查,决定同意立项的拟投项目,正式进入前期工作,可以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顾问参加的项目工作小组。
第二十一条 经初步考察和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予立项;已经立项的应当报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撤消立项,终止前期工作:
(一)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
(二)项目投资后三年内回报率明显低于银行贷款利率的;
(三)项目投资额度过大,可能使本公司资产负债率超出合理比率的;
(四)拟投项目涉及本公司不熟悉的行业、产业,尚无合适的专门管理人才,有可能会导致项目投资失败的;
(五)拟投项目技术工艺或技术装备缺乏先进性,项目产品缺乏竞争力的;
(六)拟合作方资金实力较弱,市场形象不佳或管理团队素质较差的;
(七)项目市场前景不明或已有类似技术、产品替代的。
第二十二条 经总裁办公会议批准立项后,方可正式进入项目前期工作阶段。项目发展部负责将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建议书和总裁办公会的具体意见报董事会备案。
第三节 项目投资的初步评审和可行性研究
第二十三条 拟投资项目经批准立项后,由项目发展部组织包括财务顾问、投资或专业顾问、公司经营法律顾问在内的专家依据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对该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必要时报请总裁同意召开有公司高管人员和相关部门参加的专家论证会。
第二十四条 初步评审和专家论证的情况记入【项目投资开发评审记录表】,编制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连同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意向性合作协议、项目公司组成方案、合同章程草案等材料一并汇编成上报董事会的提案。
第二十五条 编制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工业项目为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其他类型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在此基础上调整内容:
(一)总论;
(二)市场需求分析和项目拟建规模;
(三)原材料、燃料及公共设施情况;
(四)项目所在地的经济政策环境、建设条件与厂址方案;
(五)初步设计方案或构想;
(六)环境评价与环保措施方案;
(七)生产组织、劳动定员及人员培训;
(八)项目实施进度;
(九)投资方式、资金规模和项目公司的股本结构;
(十)资金来源及经济效益分析;
(十一)投资风险分析与应对措施;
(十二)是否可行的结论性综述。
第四节 项目投资的决策
第二十六条 总裁直接批准或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向董事会提交项目投资的预案。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依照其工作细则,组织有关专家对经理班子报来的拟投资项目预案,再次进行专家论证后,提交董事会研究决定是否批准实施。
第二十八条 对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实施的项目,应当填写【投资项目开发确认记录表】
第五章 项目筹建阶段工作
第一节 项目筹建阶段的风险控制
第二十九条 项目投资进入筹建阶段后,投资款尚未拨付或者虽已拨款而在建工程尚未开工时,发现项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停止继续投资或终止继续合作:
(一)预计项目建成后投资总额将超出可研预算10%以上的;
(二)采用的技术工艺或技术装备明显落后,投产后难以达到预期技术和工艺质量要求的;
(三)同类项目上马、同业竞争严重,项目产品将失去较大市场份额的;
(四)项目所在地政策环境恶化,无法保证优惠政策落实或无法达到项目预计收益的;
(五)合作方发生重大变故、违约撤资或出资不实、弄虚作假,有意变现或故意抽逃资金的;
(六)发生不可预见的其他情形,致使投资或合作开发无法继续进行的。
第三十条 本公司投入资金已经到位、或项目工程已经开工的项目发现存在或出现上述情形时,该项目负责人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本公司经济损失,并及时向总裁提出善后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节 项目投资拨款方式和超额资金的处理
第三十一条 经批准实施的项目投资的资金采用分阶段按计划进度拨付的方式。
第三十二条 项目投资经批准立项后方可动用前期费,前期选项费用由公司办公经费列支;进入筹建阶段方可拨付少量开办费。项目公司建成或项目工程竣工后,前期费和开办费应当冲抵投资款额;正式签署工程施工协议或项目公司发起协议后方可拨付项目投资资本金。本公司直接投资的非法人项目的投资款项应当按实际进度拨付
第三十三条 项目总投资大于被批准的投资总额不超过10%,其中按股比应由我公司分担的部分,应当由项目公司与本公司签署借款协议,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标准收取资金占用费。
第三十四条 项目投资款项的拨付实行联签制度。前期费支出由项目发展部经理提出申请,主管副总审核,财务部复核,财务总监和总裁2人批准;开办费、投资款、项目公司必需的流动资金和股东借款,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主管副总审核,财务部门负责复核后,由财务总监、总裁和董事长3人批准。
第六章 项目运营阶段工作
第三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发现项目公司即将出现或已经出现以下情形时,应立即向总裁或分管副总裁汇报:
(一)项目公司做出行为违背公司章程或违反合同、协议,有可能使本公司遭受损失的;
(二)项目公司出现重大变故或做出重大决策而我方项目负责人未能及时知情,或无法通过合法程序使得我方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
(三)项目公司做出符合本规定中5.3.4规定情形的行为,有可能违背本公司意志,已经、正在或即将侵害本公司权益的;
(四)项目负责人认为必须及时汇报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责任人,项目公司出现本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规定应当披露的情形时,项目负责人应当立即向总裁或分管副总裁报告,并于当日向主管部门书面备案。
第三十七条 本公司派往控股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勤勉尽责、扎实工作,确保任职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规范管理,自觉维护本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本公司的控股地位和资产收益。
第三十八条 控股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任职公司做出以下决策行为时,应当事先向本公司书面请示,按本公司有关决策程序批准的方案执行,努力使其任职公司的决策行为符合本公司的意志和利益:
(一)经营方针和生产经营计划发生重大变更或做出重大经营决策的;
(二)做出诸如投资、举债、抵押、担保、资产重组、股权转让、重大固定资产新建、改造及重要装备更新购置等决定的;
(三)决定聘任或变更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决定财务决算报告、财务预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
(五)项目负责人认为应当向本公司请示的其他事宜。
第三十九条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时出席任职公司的有关会议,并就需要表决的事项代表本公司依法行使表决权;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书面委托在该项目公司任职的本公司其他人员或本公司指定的其他人员代为行使表决权。
第四十条 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项目公司的会议通知后,应当在二日内将会议议题和对本公司应当表明的态度或表决意见的建议,书面报分管副总裁和总裁,由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主持专题研究,形成本公司的基本态度和表决意见,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应当坚持原则,诚信尽责,勇于维护本公司和任职公司的利益,在项目公司重要会议上,不得擅自发表与本公司意志相悖的意见,不得投票赞成与本公司决定相异的议案。
第四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出席项目公司有关会议后,应当及时将会议结果和其他有关重要情况书面报分管副总裁和总裁,并向项目发展部备案。
第四十三条 未经本公司依法授权,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签署经济合同或做出经营行为。
第四十四条 项目负责人应将其所负责的项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情况以书面材料,每季度末定期向分管副总裁和总裁报告,并按业务归属分别向本公司主管部门备案;项目负责人任期届满或由于其他原因离任时应当及时向本公司提交《项目负责人任期报告》。
第四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间有杰出表现的,经总裁办公会研究决定,可以给予相应奖励。
第四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在任期内发生下列情形者,本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处分、依法定程序撤销其项目任职并给予适当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权谋私或滥用职权给本公司或任职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严重失职或疏忽监管,使任职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未能认真履行有关董事、监事权利和义务与职责,致使本公司或任职公司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四)犯有其他严重错误。
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出席项目公司、项目投资的档案由公司办公室中心档案室跟据国家档案法规、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和ISO9002《质量手册》中的内控规定,实行归口管理,项目发展部协助中心档案室做好项目投资有关资料的收集、清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第四十八条 项目投资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前期工作阶段的项目背景、市场调研资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论证及评审结果,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研究、审议通过实施项目的会议记录、提案、决议等;
(二)项目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的方案、合同、设备采购方案与合同、与合作方的往来函电、谈判纪要和签署的各类意向、鉴定文书等重要文件;
(三)项目公司发起协议、出资证明或股权证书、工商登记注册的全套报批文件、营业执照和企业代码复印件及各级政府有关该项目的各种批复文件;
(四)项目运行后的反映公司权益的各种报表、文件、资料和重大合同副本;
(五)与项目投资相关的技术书籍、图表画册、电子文档和视听资料等;
(六)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应当归档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四十九条 前款规定的项目投资资料原件应当一律由本公司中心档案室归档,依法永久或长期保存,各经办部门可以自留副本或复制件。
第五十条 项目发展部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投资前期和筹建阶段档案资料的催索、收集、整理、立卷;各类档案资料在所涉事项发生后1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报送业务主管部门清理立卷后,统一向中心档案室报送归档。
第五十一条 按公司要求上报各部门的有关报告,由有关各部门负责及时清理立卷,年终负责归档。
第五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均不得跨年度自行散存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
第五十三条 遵循完备、整齐、分类检索、易于查找的原则对项目投资档案实施有效管理,为公司经营、决策及依法维护公司权益提供证据或范例。
第五十四条 相关部门如有必需,可留存复印件,但借阅或复制已经归档的文件资料应当遵守公司《质量手册》中关于文件和记录控制条款,办理登记手续,并履行保密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总裁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期初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期末对公物进行检查验收。
二、建立财产登记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照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簿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簿,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凡是班上的讲桌、课桌凳、书柜、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照价赔偿。学校从班主任津贴中那一部分作班级财产管理保管保证金。
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实验器材管理、杂物保管室、微机室器材管理、图书室公物管理、体育器材管理、打印室、食堂公物由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等进行发放与登记。办公桌椅经编号、登记后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
五、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六、各位教师有对学生进行爱惜保护公共财产的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学校或分管领导解释说明。
本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制定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固定资产购置、使用、维护、处置等环节,确保资产的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降低运营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效率。
内容概述:
1.资产分类与编码:建立统一的固定资产分类标准和编码体系,便于资产识别和管理。
2.购置审批流程:规定固定资产购置的申请、审批、采购、验收等步骤。
3.资产登记与入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初始信息,及时入账。
4.使用与维护:明确资产使用责任,规定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制度。
5.资产转移与报废:设定资产内部调动、对外出租、转让及报废的'程序。
6.审计与盘点:定期进行资产审计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7.报废与处置:规定资产报废的条件,明确处置方式和收益处理。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巩固资产使用效果,减少积压浪费的损失,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为教育教学服务。现根据《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定本暂行办法。
(一)范围分类
一、凡单价在3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均列为固定资产核算范围。
二、固定资产分为六类。
第一类:房屋与建筑物、培植物
1、房屋:凡永久性的房屋(包括安装在房内的不可分割的水电设备等),不分用途、结构,以整幢为单位列为固定资产。
2、建筑物:围墙、球场、跑道、马路、车棚、路灯、雕塑、标志牌(碑)。
3、培植物:花草树木
第二类:教学仪器、设备教学用的各种仪器、模型、标本、电教器材、微机与机械、动力设备等均应列为固定资产。
第三类:交通运输工具凡各种人力、机动交通车辆应列为固定资产。
第四类:图书
凡供教学参考与阅览的图书与报刊、杂志合订本,不论其价值高低,均应列为固定资产,对零散报刊、杂志及各种教本、挂图等则不列为固定资产。
第五类:办公使用的设备与家具
凡属木、金属等家具、用具与消防设备,均应列为固定资产,其分类如下:
1、桌:各种办公桌、实验桌、电脑桌、会议桌、乒乓球桌、饭桌等。
2、椅:单人椅、铁折椅、沙发。
3、学生用的课桌、凳(以套为单位)。
4、橱柜:仪器柜、公文橱、图书橱、电视机橱、床头柜、书柜、保险柜等。
5、架:书架、货架、金属活动黑板(连架)等。
6、床:木板床、铁床(双层学生用)铺板等。
7、机:打字机、复印机、录音机、计算机(器)、电视机、电脑、投影仪。
8、器:灭火器、灭火箱、消防栓、高压水管等。
第六类:文娱、体育设备、环卫设施(垃圾屋、箱)
凡各种较贵重的乐器与体育运输器械、环卫设施均列为固定资产。
(二)管理与职责
一、学校将财产管理列为目标管理。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国家财产的宣传教育,提倡“人人爱护,个个管理,互相监督,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风气,每学期开学应集中进行一次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产的教育。
二、学校应根据规模与人员编制等情况,配备专(兼)职的财产保管员和仪器、图书管理员,具体管理全校财产,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财产的保管、验收、登记、编号、分配、调配、维护、报废等管理工作。
2、经管财产明细帐目,协助使用部门落实定人、定责的管理责任制。
3、经常督促,检查各使用部门的保留、使用、维护情况,核对帐、表、物。
4、具体负责财产全面清查和重点抽查工作。
5、经常掌握财产的余缺、损坏、丢失等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做好固定资产的保管验收、分配、调拨、登记、检查、日常维修等工作,做到家底清楚,帐物相符,物尽其用。
四、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在总务部门全面管理、统一核算的要求下,实行“部门分管、定人定岗,责任到人”。除总务部门固定资产专管员直接管理的固定资产外,下列固定资产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直接管理。
1、物理、化学、生物、仪器与电教器材、微机设备,分别由物理、化学、生物实验管理员和电教、微机管理员负责管理。
2、图书由图书管理员负责管理。
3、体育器械由教务处指定人员管理。
4、文娱设备分别由团、队和音乐教师负责管理。
5、各部门、班级领导的固定资产,由各部门、班级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个人领用固定资产,由个人负责管理。
(三)清理
一、学校固定资产,应于每年暑假全面清查、核对一次,帐、表、实物逐一进行核对。以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长为首,总务处为主,各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组成清查小组,进行清查工作,各使用部门协助。在清查中发现数量短缺、损毁,应追查原因,如属个人过失,应责成过失人赔偿。对无法查明盘盈、盘亏的原因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入帐,以帐结案不结处理,清查结束后应将全部固定资产列出清单,连同文字说明一式三份,保管员、会计各执一份,凭此调整帐务,报市教育局材料一份(附于会计报表内)。从第二年开始,每年清查财产结束时,仅上报新增的固定资产表册和文字说明。
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核对实物,并检查实物占有情况,如发现数量缺少、损坏,应及时查明原因。
三、财产保管员和仪器、图书管理员(包括兼职)调动工作时,应全面清查,并在每一帐户余额上盖章或填列固定资产结存明细表,进行交接,经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开。
(四)奖惩
一、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严禁以物易物、擅自转让或拆卸部件,否则,除照价赔偿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分。
二、财产保管人员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兼管人员如因工作失职,致使固定资产丢失、毁坏,应及时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作适当处理,或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适当处分。
天、各教室的门窗、玻璃、课桌椅、黑板等财产,由财产保管员在每学期开学时交给各班主任保管,学期结束时到班里验收。各班在财产使用保管期间,如因管理不善,被学生摔打、击掷、雕凿而造成损坏,应由班主任责成肇事者赔偿,情节严重者还应给予适当处分。
三、学校评选“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应将爱护公物列为条件之一。
四、学校于每年对校财产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比,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全面。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
1、各部门分管使用的固定资产。
2、学校财产部门负责管理全部固定资产。
3、校产的分级管理
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具体兼管员——→总务主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校分管领导、校财务。
二、固定资产管理责任
1、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对该资产的使用、保管、维护负直接责任。
2、各部门的负责人、财产保管员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报损、维护有直接责任。
3、总务主任、会计室、校产管理员负责学校全部资产的管理工作。
三、固定资产台帐
1、总务处校产管理部门、各处室兼管员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会计室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计算机台帐和书面台帐并存。统一学校固定资产台帐的格式,规范记帐,做到帐帐、帐实相符。逐步实行固定资产计算机台帐联网。
2、书面台帐是计算机固定资产台帐的拷贝,主要用于固定资产台帐存档,转移交接。拷贝帐页可做登帐的依据,定期输入计算机。
3、台帐责任人变动:编制固定资产移交清册,实地盘存财产后由责任人签字交接。
四、固定资产台帐的建立及日常处理
1、台帐的建立:现有固定资产分二类:a、由新校基建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b、迁入新校后由总务处购置及老校带来的固定资产,分别编制固定资产清册,由使用人、责任人、保管人签字确认后输入计算机,建立全部固定资产的总帐、明细帐。
2、增加:固定资产到位验收交付使用,有关人员在发票、调拨单签字后登记入帐。部门分管的固定资产必须有部门责任人签字。
3、减少 :固定资产因调出、报废等原因减少时,应由具体使用部门填制变更、报废清单,责任人签字后报有关部门审批,批准后输入计算机。
4、财产外借,应由借用单位出具借据,经总务处、校领导同意后办理出借手续,同时变动该项财产的存放地点,但不减少该财产。
5、归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明确个人保管使用的责任后,个人签字,一式二份(部门、校产各一份)归档并输入计算机。
五、固定资产卡片的格式及需粘帖卡片的资产类别等,由总务处按需确定,并做好存档记录。
六、固定资产每年盘存一次,具体由总务处安排。
七、校、部门处室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管理人名单见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保障投资资金的安全,实现各基金合伙人的最大化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资管集团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投资,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运用非公开方式所募集的资金,进行股权投资,谋求股权增值后转让获利的经营行为。
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增资入股;
(二)股权受让;
投资内容及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通过从事对以国内长三角、珠三角为重点区域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退出渠道的现代服务、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环保节能、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
第四条投资应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集约化经营为手段,须坚持以下三大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确保拟投资项目以及投资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
(二)谨慎性原则: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单个项目的投资规模应当与各管理的基金的资产总额相适应,原则上不超过资产总额的20%;
(三)效益性原则:促进资产有序运作和资源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提高投资收益,确保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五条公司投资理念:主动投资收益良好、现金流稳定、具有较大发展空间的节能、环保、健康、先进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适当参与团队优秀、技术领先的高科技、高成长初创企业,最终构建一个主业突出、布局合理、回报良好、周期平衡的可持续发展的投资业务体系。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是公司的投资决策机构。依据《公司章程》,负责对公司基金投资、项目投资及退出等相关事项进行决策,给出决策意见。
第七条投资管理部是公司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战略研究;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市场开拓、策划、论证、实施、项目退出;负责投资信息系统数据、信息录入、管理工作等。
第八条风险控制部是公司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对公司投资项目调查结果进行风险控制;共同参与尽职调查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分类处理投资项目的风险预警信息等。
第三章投资流程
第九条项目筛选
投资管理部负责项目市场开拓、项目信息收集;投资经理对有意向的项目进行初步调查,做出初步筛选。
第十条项目立项
投资经理认为有必要对项目进一步调查的,由经办投资经理编制《项目立项审批表》(附件一),报部门经理审批后上报总经理,同意后完成立项。
第十一条项目调查
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由投资经理提出方案并报投资管理部经理批准后成立项目小组。项目小组至少由一名项目负责人、一名调查辅助人组成,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配备法务和财务专业人员。
项目负责人应由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担当。项目小组应在项目立项后15日内完成项目尽职调查工作。
项目负责人根据拟投资项目材料和尽职调查结果,撰写《项目投资建议书》(附件二)。
风险控制部根据投资管理部提交的《项目投资建议书》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调查与评估,根据实际需要参与重大项目的实地尽职调查工作及投资方案设计、谈判工作,撰写风险评估报告,给出风险评价意见。
第十二条投决会决策
投资项目完成项目尽职调查后,由投资管理部将《项目投资建议书》等材料提前2个工作日提交投决会各成员,召集投决会,根据投决会议事规则进行审议表决,并出具《投决会评审意见表》(附件三)。
第十三条项目投资
经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由投资管理部负责办理投资事宜,项目小组及其他部门进行协助。
第十四条拟投资项目因故未能正常投资的,公司应将该情况及时通报投决会,并出具《项目撤销表》(附件四)以备查阅。
第十五条项目投资完成后,项目小组将该项目全流程相关文件及重要资料建档成册,移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
第四章投后管理
第十六条项目完成投资后,由投资项目负责人和风险管理人员共同组成投后管理小组,专人对接投后管理工作,定期整理、汇总、形成投后管理报告等材料提交本级审计风控部。
第五章投资退出
第十七条项目主体应根据被投资公司发展状况,制定相应的退出方案并出具《投资项目退出意见表》(附件五)。
第十八条经投决会通过的投资退出方案,由投决会授权投资管理部具体实施。
第十九条投资项目成功退出后,投资管理部向公司总经理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经总经理核查后通报董事会,同时备案留查。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投资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如有与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所规定之投资全过程与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结合使用,如与信息系统之要求不符,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下的所有固定资产。
分工管理。
第三条
为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按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
1、行政人事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指导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账卡。
2、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账目的主管部门,必须定期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账实核查。
3、采购部负责固定资产采购。
4、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保管、维护、安全完整负第一责任。
5、公司仪器仪表设备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归口管理,并负责公司的仪器仪表的购置、修理和使用管理。
6、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交通车辆(不包括货运车辆)的保管、维护和使用管理;仓储物流部负责公司货运车辆的保管、维护和使用管理。
主管部门及使用部门职责。
第四条
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第五条
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清点盘查,保证账、卡、物三相符。
第六条
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第七条
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第八条
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九条
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所有设备都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人。
第十条
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
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第十二条
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固定资产购置、调拨转移、报废、清理管理。
第十三条
应经营需要,任何部门购置固定资产须对固定资产的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等应编制书面文件报送常委副总裁和总裁审批,由采购部门负责购置。
设备进入公司后,由质检部门和使用部门开箱检查、验收(如需安装的应组织安装),填制“固定资产使用单”报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第十四条
调拨及转移管理。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书面允许,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调拨、转移、借出和出售。
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人事行政部办理固定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部门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账、卡交接。
2、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无偿价调拨方式。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常务副总裁和总裁签字方认可后,到财务办理相关手续。
3、未经人事行政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报废与封存管理。
1、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常务副总裁和总裁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并在人事行政部备案。
2、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不能动迁的设备,因房屋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使用,人事行政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人事行政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人事行政部提出处理意见,常务副总裁和总裁批准,变价收入交财务出纳。
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清查管理。
为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入账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在清查时发现固定资产毁损和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由责任部门写出书面情况,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知总经理,待批复后,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经公司总经理、总裁审批后执行,以前的相关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财务部。
一、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
第一,医疗设备的盲目投资,重复投资。由于国家的财政拨款不足,医院药品的加成率从20xx年开始又重新加以控制,西药和中成药控制在15%,草药控制在25%。这样,医院药品盈利减少,医院收支的不平横导致医院行为的扭曲,以仪器检查收入来弥补支出的缺口成为医院生存的主要渠道。各医院竟相购买新设备、进口设备、高精尖设备,有些单位对重大项目的投资缺乏可行性论证及效益分析,凭着主观臆想和应急要求盲目决策,结果导致购进的设备使用效率低下,甚至购买来以后闲置不用,造成资金的极大浪费,给医院带来了投资风险。
第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相关人员责任不明、管理职责不到位。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缺乏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绝大部分医院实行多头管理,财务科管总账、管金额;总务科管房屋、家具用具;设备科管医疗设备。各部门没有明细账或明细账不健全,没有专人负责管理此项工作,也没有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只是派人兼管,各个领用科室无责任人管理资产,没有收发、维修、报废记录。固定资产也不定期清查,造成了账卡、账账、账实不符。
第三,固定资产核算方法不完善,账面价值失真。按照现行医院会计 制度规定,固定资产采用历史成本法计价,不计提折旧。医院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项目的金额只反映原值,未能反映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的实际消耗,造成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的严重背离,无从体现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和新旧程度,不利于报表使用者了解固定资产的真实状况。医院的固定资产随着不断购买余额越来越大,与之相适应的老化程度越来越高,却不能在账面上得到客观、及时地反映,尤其是医疗设备大多属高科技设备,更新淘汰周期快,医院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与资产的减值准备,从而造成固定资产价值严重失真。
二、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强化对策
其一,加强责任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三级管理模式,明确责任,制度到人。第一级是固定资产的管理中心,人员可由院长、分管后勤的副院长、财务负责人等组成。管理中心负责全院的固定资产管理。第二级是职能管理部门,这一层负责承上启下,是固定资产管理的关键环节,任务重、责任大,应指派责任心强的负责人,要分科室、分部门的设立数量金额式明细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购进、领用、报废毁损情况,并建立卡片,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领用、维修、报废等情况,职能科室定期与领用科室核对,达到账卡、账实相符。第三级是固定资产领用部门,应设专人保存固定资产卡片,资产的领用、维修等事项由专人签字负责,定期盘点和对账,人员调动时及时移交。
其二,完善内部制度。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中心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如资产清查制度、报废制度、报损制度、盘盈制度、调出调入制度等,真正做到按制度管理资产,加强内部审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效益分析,使固定资产能够得到充分利用,切实解决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闲置浪费等问题。
其三,树立风险意识,制定需求计划。盲目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加了医院的财务风险,降低了医院再投资的能力,也增加了医院的经营成本,最后导致医疗费用价格的上涨。医院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导致实际结果与预期效果相偏离的情况是难以避免的,如果在风险发生时医院毫无准备,一筹莫展,必然会遭到失败。因此,医院必须树立风险意识,根据医院的生产经营规模正确测定固定资产需要量,从医院的实际情况出发,避免盲目投资,重复投资。
其四,完善医院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核算。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在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财政补助支出”或“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月末按一定比例计提“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这样核算不仅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也无法估计固定资产的残值和转让价值。建议借鉴《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固定资产核算方法,取消“固定基金”科目,调整“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增设“累计折旧”科目。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只反映单位实物资产形态的变化,不再涉及净资产的`调整,不再通过“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每月按照一定的方法提取“折旧”,并于季末、年末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以利于在会计报表上真实反映医院固定资产价值。
其五,建立计算机网络管理。引入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来管理固定资产,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把各部门及职能管理部门的终端链接起来,真正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使医院管理者能够对全院的固定资产的分布、使用情况一目了然,从而为医院的管理、发展计划、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投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优质的投资管理服务,维护基金资产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明确基金投资管理的业务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大纲》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基金投资管理工作直接相关的所有部门和员工,以及运用基金资产进行证券投资的全过程。
第二章
投资管理基本原则第四条基金投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坚持规范、稳健、高效的投资原则。
第五条基金投资的管理原则是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坚持投资决策中权利与相关责任对称的原则,做到决策有效、责任明确。
第六条基金的投资管理方式采取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在投资管理中既要遵守公司投资理念,又要根据不同的基金合同(风格)制定相应的投资原则。
第八条投资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投资禁止和限制制度。
第九条适应市场波动性的特点,根据不同的基金合同(风险)及基金投资目标,适当开展相机抉择投资。
第十条公司投资管理的首要原则是要充分了解基金投资者,了解投资者的投资目标、收益期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在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以受托人的职责精神、职业素质和长远的眼光为投资者提供高水平的理财服务。
第十一条投资组合管理需遵循的原则
(一)长期投资的原则。公司信奉并遵循长期投资原则,致力于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带来长期稳定的收益。每个基金都将根据建立在深入研究基础上的投资策略进行投资,不过多地局限于短线市场机会的寻找,而是以基本分析为基础,着眼于发现不同行业和公司的长期成长潜力,从而分享中国经济长期成长所带来的收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长期、稳定、安全的收益。
(二)风险收益配比的最优化原则。各基金在构建投资组合时,追求风险收益配比的最优化原则,即在一定的风险控制目标的前提下,利用收益分析技术,通过选择收益性和成长性高的证券,尽可能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
或者是以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目标,利用风险分析技术,通过选择风险低的证券和波动互补的证券,尽可能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从而实现风险与收益配比的最优化。公司的目标是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最佳的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
(三)分散投资原则。公司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中,将通过选择多种不同的投资品种,通过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实现投资组合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的统一。
(四)流动性原则。公司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中,将充分考虑投资股票、债券等证券品种的流动性,以及投资组合整体的流动性,降低基金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实现流动性与收益性的统一。
(五)全方位的风险控制原则。公司将全面的风险控制贯穿于投资管理的全过程,一方面在投资管理团队内建立从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到投资跟踪全过程中的全程风险控制;另一方面公司专门设立了风险控制办公会、督察长领导下的监察稽核部以及研究部风险管理组,对投资过程的合理、合法、合规性,以及投资风险进行专门的独立的监控。对投资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全方位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
第十二条公司及有关投资业务人员应当关注并接受社会公众对基金证券投资交易行为的合理评论和监督。公司应及时根据证券交易制度的修订调整,修正基金的证券投资和交易行为。
第三章投资管理的决策体制
第十三条基金投资管理流程主要涉及以下部门及相关责任人:
(一)投资决策委员会
(二)风险控制办公会
(三)分管领导(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总监)
(四)基金经理
(五)研究部
(六)交易室
(七)基金事务部及财务综合部
(八)监察稽核部
第十四条基金投资管理组织结构图风险控制办公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资投领产资汇导配授报投置权工资作团队基分管领导投金资上风合报控险研究部风险管理组规方制异评性案风交常估监察稽核部审险易交、查监易控投资管理部控报制告基金事务部中央交易室基金经理研究部决策投资指令支持指令传达研究运作交易需求反馈核对
第十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研究总监以及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的其他投资相关人员组成。
投资总监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在投委会授权权限范围内实施投资计划,超出其权限范围的投资计划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制定基金投资程序及权限设置;
(2)根据基金的《基金合同》确定基金的投资理念、投资原则以及投资限制;
(3)讨论基金经理定期出具的《投资策略报告》以及研究部的研究策略报告,审定各基金资产的配置方案,包括基金资产在不同市场、股票、债券、现金之间的配置比例;基金资产在重点市场、行业、产业、板块之间的分配比例及融资规模,并根据市场形势对资产配置方案进行调整;
(4)批准各基金的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的建立及调整;
(5)制定基金投资授权方案,对分管领导、基金经理作出投资授权,对超出投资权限的投资项目做出决定;
(6)评价基金经理的工作绩效;
(7)定期对研究部风险管理组提交的基金投资风险评估和投资绩效分析报告进行讨论,并执行适当的策略、程序和方法尽量减轻投资风险。
第十六条投资总监投资总监负责公司具体投资管理技术业务,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投资管理流程、环节和事宜,保证基金的投资行为合法合规;
(2)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负责召开例行之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3)协助制定公司发展短、中、长期投资政策、策略和计划;
(4)执行投资组合管理团队的投资决策流程,包括资产配置、行业和公司选择、风险分析和管理;
(5)落实各基金的资产配置按期达到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制定的目标;
(6)在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努力使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达到并保持业内一流的业绩;
(7)参与制定公司产品开发计划,并对产品开发提出建设性意见;
(8)与基金的重要客户保持经常的沟通和联系,向客户阐明公司的投资理论和策略,以及良好的风险控制能力;
(9)协助支持新产品的发行。
第十七条基金经理基金经理是公司投资管理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具体负责基金的日常营运和管理。其主要职责为:
(1)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所管理基金的日常投资运作;
(2)拟定所管理基金的投资策略报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3)负责制定和执行基金投资组合方案。对超出基金经理权限的投资上报投资总监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
(4)负责制定并下达日常交易指令;
(5)定期对投资组合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业绩表现进行总结,并向投资总监汇报;
(6)负责对所管理基金的运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参与撰写基金中报、年报等公开报告;
(7)开放式基金经理负责基金流动性的直接管理并积极与基金重要客户沟通及参与路演。基金经理下设基金经理助理,协助基金经理工作。
第十八条研究部研究部是公司投资管理体系中重要的投资决策支持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对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走势进行研究,出具研究策略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提供依据;
(2)负责外部研究资源和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与外部研究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基金投资建立起强大的研究平台和信息资料库;
(3)负责开展行业和上市公司研究,主要负责建立和维护各基金的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
(4)负责对关注行业内的重点上市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为基金的重仓品种提供研究报告和建议;
(5)对研究部推荐形成的投资项目进行跟踪调研;
(6)对固定收益证券、金融衍生产品等进行专项研究,提出相应的研究报告和投资建议;
(7)及时完成基金经理委托的专题研究项目;
(8)及时完成公司交付的其他研究任务。
第十九条交易室交易室负责公司所有基金投资计划的具体执行和内部控制。公司采取集中交易模式,所有基金投资的交易均通过交易室完成。中央交易室对基金经理发出的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交易指令,有权暂停执行并立即向投资总监和监察稽核部报告。
交易室的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
(2)对基金交易情况实施一线实时监控和汇报;
(3)向基金经理及时反馈交易执行情况;
(4)保管各种交易记录、单证等原始凭证以及有关文件、资料、报表和其他材料;
(5)发现交易或市场异常及时汇报;
(6)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基金事务部及财务综合部基金事务部及财务综合部是公司从事交易清算、基金清算、会计核算以及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的业务部门。
基金事务部和财务综合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根据公司确定的租用交易席位的券商名单,具体办理开户事宜;
(2)负责基金交易的资金调拨、交易清算等工作;
(3)负责基金会计工作;
(4)负责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登记和基金清算等工作;
(5)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反映注册登记和基金清算中出现的问题;
(6)负责编制基金的各项定期报告,提供基金临时报告所要求的相关内容;
(7)负责编制定期的基金客户对账单;
(8)完成公司交付的其它相关业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作为基金投资的合规性检查部门,主要是对投资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的合理性、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补救措施;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察稽核;对外发布基金信息的审核。
第二十二条研究部风险管理组研究部下设风险管理组,通过建立并运用有关的策略、流程、方法和工具,识别和度量公司经营中所承受的投资风险、运作风险、信用风险等各类风险,向公司决策和管理层提供及时充分的风险报告,确保公司能对相关风险采取有效的防范控制和妥善的管理。
研究部风险管理组在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的职能包括:
1.制定清晰合理、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政策,并向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及时传达;
2.根据各业务部门的特点和需求,制定投资领域的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估战略,并监督其执行;
3.根据公司经营的策略、规模、复杂程序和可承受的风险,建立定量化的风险评估(识别-度量-分析)方法和工具;
4.建立并遵循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程序;
5.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客户需求的各项风险控制措施;
6.建立一套符合国际投资表现标准并结合国内基金运作惯例的基金业绩计算方法;
7.发展一套国内外领先水准的数量化的投资风险与绩效评估系统,确保对基金投资风险和基金投资绩效进行科学化、准确化、标准化、定量化的评估;
8.定期向决策和管理层提交风险报告,如发现任何重大偏差,应立即向管理层汇报;
9.及时提供基金投资风险和绩效数据,满足公司各业务相关部门及其他用户的不同需求(包括基金经理、市场营销部门、产品代销机构及基金持有人);
10.依据风险控制办公会的指示对各项风险课题进行研究;
11.培育和推广风险管理的企业文化。
第二十三条风险控制办公会风险控制办公会是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最高风险控制机构。风险控制办公会由公司总经理、督察长、市场部经理、投资管理部经理、研究部经理、财务综合部经理、基金事务部经理、信息技术部经理、监察稽核部经理组成。风险控制办公会在公司投资管理流程中的职能主要是:
1.负责指导建立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和系统工具并监督实施,以确保公司的商业运作符合所有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负责培育公司风险管理文化;
制定政策,通过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经理在风险控制方面的意识和能力;
3.建立公司风险控制的策略、原则和具体制度,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改;
4.对研究部风险管理组提交的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包括产品开发、市场推广和营销、投资管理、基金营运和客户服务)进行讨论和5.对公司自有资产和基金资产管理中潜在的风险进行系统评估和研究,并提出相关方案;
6.对基金投资所使用的各种定价模型、估值模型(包括财务分析模型)以及投资品种筛选模型进行定期评估,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意见;
7.审定公司的业务授权方案;
8.处理因公司战略失误或偶发事件所导致的公司声誉风险及其他重大风险事件;
9.负责公司的危机处理;
11.负责界定业务风险损失责任人及相关责任。
第四章投资管理程序
第二十四条公司投资管理程序的总体框架如下图所示:
基金合同客户需求法律法规证券投资目标:原则、政策、限制(确定基金业绩基准)
经济研究策略研究行业研究公司研究技术分析政治、经济、市场等相关因素、及其变化投资决策委员会:
讨论基金投资策略确定基金资产配置方案投资策略听证投资策略听证投资全程风险控制投资全程风险控制督察长、监察稽核部、研究部风险管理组可投资证券备选库核心证券库投资限制库基金经理:
证券组合的建立、优化、调整数量分析:
特征分析表现评估风险分析流动性分析基金市场、基金销售、赎回和资金流动情况中央交易室:
交易执行、交易监控
第二十五条投资管理流程分为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跟踪与反馈、投资核对与监督等五个环节,具体的流程图如下:
确定投资原则与限制投资分析与研究投资策略(资产配置)
构造组合实现交易组合评价、风险控制流动性管理是否满意分析原因、反馈、调整选择交易席位研究选股维持组合持续跟踪是否第一节投资研究
第二十六条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投资研究过程中,将定期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投资研究联席会议、晨会会议等会议,为投资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每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决定以下事项:
(一)根据基金合同、投资者需求、市场情况决定各基金的投资理念、投资原则、投资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制定投资限制证券库,以防止介入内幕交易或陷入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二)为基金选择合适的业绩基准,用以对基金投资绩效进行评估和风险管理;
(三)就目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与展望、货币政策方向及利率水准等总体经济数据现状进行分析讨论,作为拟定投资策略之参考;
(四)就基金经理提交的《投资策略报告》进行讨论和表决,决定基金在一段时期内的资产配置方案。
第二十八条基金经理和研究部定期召开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确定近期工作重点:
第二十九条基金经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自己亲自调研或委托研究部对上市公司或某专题进行调研。
第三十条研究部有关研究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调研计划,调研后应撰写《调研简报》和《研究报告》,研究成果存放在公司的统一平台。
第三十一条通过晨会等业务会议,各基金经理和研究人员相互交流研究成果,对市场趋势、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投资价值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
第二节投资决策
第三十二条基金投资策略报告的形成
(一)基金经理定期制作的《投资策略报告》,主要是决定一段时期内的资产配置方案。基金经理在制定资产配置方案时,除须以投资分析结论为基础外,亦须结合研究部风险管理组所提供的相关评估报告等资料,以进行最佳资产配置工作;
(二)基金经理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走势及投资研究联席会议的讨论结果拟订《投资策略报告》,阐述自身的投资策略,并明确下一阶段股票、固定收益证券、现金和融资的投资比例;
(三)《投资策略报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开始执行。
第三十三条固定收益证券投资决定的形成
(一)基金对固定收益证券的投资以信用评级为重要考虑因素。随着国内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的日益丰富,市场的逐步发展,公司对固定收益证券(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有担保公司债、无担保公司债等)制定相应的信用等级要求,决定具体投资权限,开展投资。
(二)除了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债券投资比例限制外,公司将根据国内固定收益类证券市场的发展情况,制定对不同种类的固定收益证券的具体投资比例和金额限制、以及投资于不同到期期限的固定收益证券的投资比例限制。
(三)各基金投资固定收益证券,必须由基金经理提出《固定收益证券投资分析报告》,就总体经济趋势、利率变化趋势作出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分析和操作建议。基金经理进行固定收益证券投资时,必须依照公司的信用评级和具体权限。
第三十四条重大投资项目提案的形成对于超出基金经理投资权限的投资项目,基金经理按照公司投资授权方案的规定报分管领导审批。需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的项目,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
第三十五条衍生金融产品的投资当法律法规允许基金进行衍生金融产品(包括期货、期权等)投资时,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制定和修改相关制度、风险控制措施和系统。
第三十六条投资决议的形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提案》等提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讨论修改并签字确认后形成投资决议。
第三十七条投资组合的形成公司各基金经理在上述投资分析完成后,为其所管理的基金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并对其投资组合负全责。
在进行投资组合之前,基金经理必须以下列事项作为投资决定之原则:
(一)基金经理有责任在风险控制的前提下,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佳利益为原则,进行慎重的投资决定;
(二)投资决定必须在遵守资产配置方案和风险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保证与对客户的陈述和基金所定投资目标一致;
(三)投资决定必须遵循主管机关相关规定与限制,以及公司所制定的投资管理制度;
(四)在进行每个投资决定之前,应对市场现状有充分的了解,并考虑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承担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五)投资决定不可过于极端(如:单日买卖过于频繁或介入高风险投机股等);
(六)不可为提升短期业绩而于基金净值公布前期拉抬或掼压个别公司股价。
若基金经理有违反上述原则进行投资的行为,公司可根据其行为性质及程度,根据相关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第三十八条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基金经理坚持“三公”原则,以取信于基金投资人、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为宗旨,规范管理、忠于职守。严禁下列行为:
(一)违反证券交易制度和规则,扰乱市场秩序;
(二)故意损害基金投资人及其它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违反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
(四)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公司、基金的商业秘密;
(五)为自己或和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他人买卖股票;
(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七)其它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若基金经理有违反上述原则进行投资的行为,公司可根据其行为性质及程度,根据相关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第三节投资执行
第三十九条基金所有的交易行为都通过交易室统一执行,在投资总监的领导下,一切交易在交易资讯保密的前提下,依既定程序公开运作。
第四十条投资决议的执行
(一)基金经理通过交易系统向交易室下达交易指令;
(二)交易室主管复核交易指令无误后,分解交易指令并下达到交易室分配给交易员执行;
(三)交易室交易员执行交易指令;
(四)当天交易结束后,交易员应将各基金交易执行结果输入系统,提供基金事务部基金清算组作券银清算对账用,另当日整理《交易执行报告书》,打印当日《交易指令清单》和《成交明细表》,均一式两份,交易员在交给基金经理确认后,保留一份备查;
(五)当交易室主管在其授权范围内对交易指令有异议时,或交易员认为交易指令难以操作,通过交易室主管向基金经理提出异议时,基金经理认为仍然应该坚持原交易指令,基金经理必须在交易室主管提交的《交易信息反馈表》上签署意见;
否则,基金经理必须修改原交易指令,交易室执行新的交易指令;
(六)对于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交易指令,交易室主管应暂停执行该等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基金经理,并向公司分管领导、监察稽核部汇报;
(七)交易指令一律以电脑指令(基金交易指令系统)形式下达,特殊情况下可以采取书面指令和录音电话指令。书面指令必须经基金经理书面签名,录音电话指令事后须由基金经理书面确认,严禁口头指令。
第四十一条基金经理在同一日对同一证券发出方向相反的交易指令时,中央交易室主管应拒绝执行。
第四十二条在交易执行过程中,交易人员应在指令范围内努力控制成本,争取最好的交易价格。并应根据市场情况随时向基金经理通报交易指令的执行情况及对该项交易的判断和建议,以便基金经理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第四十三条交易室应积极就基金交易管理的情况通报给分管领导、基金经理和督察长。
第四十四条新股、增发新股、配股的投资流程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流通受限股的投资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四节投资跟踪与总结第四十五条投资管理部必须定期进行投资总结,对已发生的投资行为进行分析和总结,为未来的投资行为提供正确的方向。
(一)基金经理定期对其投资组合的近期表现与市场表现进行分析,对基金表现与业绩基准的表现差异说明原因,并对投资过程中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二)基金经理对持仓证券或需要密切关注的证券进行动态跟踪,也可以委托研究部完成该项任务;
(三)如果发现基金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的基本面情况有变化的,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建议召开临时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是否要修改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
(四)基金经理根据情况的变化,认为有必要修改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项目方案的,应先拟订《投资策略报告》或《重大投资项目建议书》,报投资决策委员讨论决定。
第五节投资核对与监督第四十六条基金事务部基金清算人员通过交易数据的核对,对当日交易操作进行复核,如发现有违反《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交易操作,须立刻向投资总监汇报,并同时通报监察稽核部、相关基金经理、中央交易室。
第四十七条中央交易室负责对基金投资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第五章证券备选库的建立与维护
第四十八条公司实行证券备选库制度。证券备选库分为:可投资证券备选库、核心证券库及投资禁止库。基金经理只能投资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不可投资证券备选库中的证券,禁止库中的证券严禁进行投资。
第四十九条投资禁止库由研究部风险管理组负责建立和维护。主要包括被ST、PT类的公司,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或因重大诉讼对公司资产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因与诺安基金管理公司存在重大关联关系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投资的公司。可投资证券库和核心证券库由研究部风险管理组负责建立和维护,研究部风险管理组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的可投资证券库和核心证券库名单,在交易系统中设置相应的证券库。
第五十条可投资证券备选库的建立和维护可投资证券备选库一般是指基金经理投资的核心库的后备选择对象,如果基金合同没有特别规定,一般范围为扣除禁选库后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投资范围的证券,是基金投资的核心库的基础。研究部提出符合公司投资理念及基金选股标准的核心库证券名单,必须从中挑选。
第五十一条核心证券库的建立和维护研究部对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名单中的公司进行进一步研究和调研,并出具个股研究报告,经投资研究联席会议上讨论后,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由研究部风险管理组将该公司列入相应基金的核心证券库中。
基金经理制定或调整投资组合时,必须选择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研究部对于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须持续追踪其基本面及股价变化,并适时提出修正报告,以便基金经理进行投资决策。
固定收益的核心证券库,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依照同样程序建立,但无需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但必须保证相关基金的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符合对应产品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要求。
第五十二条投资禁止库的建立和维护研究部风险管理组若发现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库中的股票,出现第五十五条第5、6、9款所列之情形,应在第一时间将该股纳入投资禁止库。出现第五十五条所列其他情形的,应在第一时间向研究部提出将该股纳入投资禁止库。若研究部无异议,则该股票进入投资禁止库;
若研究部有异议,则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最终决定该股票是否进入投资禁止库。研究部风险管理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最终决定,在交易系统中做相应设置。
第五十三条由于上市公司出现第五十五条第5款所列情形而进入投资禁止库,致使基金投资组合中出现投资禁止库中的股票的,基金经理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卖出,但不得买入。出现第五十五条所列其他情形而进入投资禁止库,致使基金投资组合中出现投资禁止库中的股票的,应在该股票进入投资禁止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将所持有的投资禁止库中的股票全部减持完毕。
第五十四条下列股票属于公司投资禁止库中的股票,本公司各基金禁止买入。
1、已披露正在接受监管部门调查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被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3、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问题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市场上已周知的某一利益团体所控制的庄股;
5、被ST的个股;
6、在三板交易或退市的股票;
7、最近一年度内财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拒绝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8、上市公司已披露业绩大幅下滑、严重亏损同时亏损不属于短期因素所致;
9、因与诺安基金管理公司存在重大关联关系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投资的公司。
第五十五条股票要进入核心库,或从核心库中剔除必须遵循以下流程。
研究部提出股票库调整名单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议讨论未通过通过研究部风险管理组按名单调整交易系统的股票库提交未通过,研究部重新调整。
第六章基金参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第五十六条公司行使所属基金持有股票之表决权,应指派代表人出席或指派专人通过网络进行投票,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行使。原则上应由各基金的基金经理出席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权或由基金经理通过网络投票行使投票权,但基金经理可以授权基金经理助理或研究员代为出席,或授权基金经理助理或研究员通过网络投票行使投票权。
第五十七条公司行使所属各基金持有股票之表决权及董事、监事人选选举权,应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若出现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管理层有侵害公司其它股东利益的行为时,由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本着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商讨相应对策后行使投票权。
第五十八条在公司各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后,相关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助理如认为应该参加股东大会,则应在出席前出具建议书报相关基金经理,就股东大会的议题和投票意见发表建议。基金经理在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助理的建议书的基础上出具自己的意见后,一并交给分管领导审阅。分管领导核准后,指派专人依照建议书的核准内容出席股东会行使投票权或通过网络投票行使投票权。如事关重大,或难于决策,分管领导应将建议书提交给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决定处理意见。
第五十九条基金可以通过网络投票行使表决权。
第六十条被授权投票者应通过公司交易系统或其他合法常用渠道进行投票。
第六十一条被授权投票者应依照建议书的核准内容在指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投票权。
第七章投资禁止与限制
第六十二条非固定收益类基金的投资组合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只基金持有1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
(二)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1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三)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单只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该基金的总资产,单只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额;
(四)开放式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以备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基金品种除外;
(五)一只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
(六)一只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七)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九)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六十三条固定收益类基金的投资组合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二)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及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比例的,基金经理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三)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四)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因巨额赎回致使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40%的,基金经理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
(五)基金经理自主投资买入或卖出不同信用等级的固定收益证券的金额遵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货币基金、中短债基金等还须遵守监管机构在具体法律法规针对特定产品做出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第六十四条以下行为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
(一)投资于《基金合同》中投资目标与投资范围规定以外的品种;
(二)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
(三)基金投资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禁止行为的规定;
(四)同一基金同时或相近时间内对同一证券进行相同或相近数量的反向交易;
(五)本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在相同时间对同一证券在相同或相近价格上进行相同或相近数量的反向交易;
(六)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投资;
(七)通过单独或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八)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进行交易;
(九)以其他方式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十)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十一)运用基金资产配合公司的发起人、所管理基金的发起人及其他任何机构的证券投资业务;
(十二)故意维持或抬高公司发起人、所管理基金的发起人及其他任何机构所承销股票的价格;
(十三)申购本公司关联方首发、增发以及配售的证券;
(十四)利用基金进行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损害投资者利益;
(十五)货币市场基金与公司的股东进行交易,通过交易上的安排人为降低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的真实天数;
(十六)基金经理不得擅自投资于未经监管部门许可的金融产品或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的投资品种;
(十七)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六十五条超越投资权限的基金投资行为必须获得授权批准。
第六十六条以下基金投资行为必须获得分管领导批准。
(一)超越投资权限;
(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
(三)相关法规规定;
第六十七条上述投资禁止与限制规定由研究部风险管理组在公司的投资交易管理系统中预先设置,违反上述投资禁止与限制的投资指令不能被系统所接受。
第八章投资授权管理
第六十八条公司基金投资业务实行分级授权管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审批公司投资授权方案。
第六十九条投资授权方案必须明确授权人、被授权人、收回授权的情况及被授权人超越授权时如何进行处理。
第七十条投资授权的具体规定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安排制定,公司可根据每只基金的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第九章投资风险控制
第七十一条风险管理是基金投资管理的重要环节,公司根据投资决策的不同层次建立完善的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系统。
第七十二条公司风险控制办公会、督察长定期不定期对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及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全面检查评价,督促公司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方案并责成落实。
第七十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审议批准各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监控各基金的股票、固定收益证券、现金及融资的比例,控制各基金的系统风险。
第七十四条利用投资和研究以及风险控制的技术平台的辅助工具,在日常投资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第七十五条研究部风险管理组独立评估和监测各类风险,向公司决策和管理层提供及时充分的风险报告,确保公司能对相关风险采取有效的防范控制和妥善的管理。其在投资管理过程的主要工作是与投资总监共同确定投资风险的测量体系、测量标准和可承受风险;
对已识别的投资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管理工具;
定期对公司各基金的投资风格、投资绩效和风险水平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报告给分管领导和风险控制办公会。
第七十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定期不定期对基金风险水平进行评价、投资授权方案等措施,加强对基金投资风险的控制。
第七十七条研究部风险管理组每天于收市后对违反内部投资限制预警线的基金发出提醒通知,并同时通知投资管理部。
第七十八条中央交易室负责对基金投资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防止违法、违规和异常交易行为的发生。
第七十九条监察稽核部对投资制度的执行情况、投资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定期的监察稽核。
第八十条通过证券分析系统及其他软件的应用,设置与业务同步的电脑风险监测系统,如设置个股预警线,通过自动对账系统扫描所有证券投资,对持仓超风险权限额和接近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进行提醒、超比例投资无法委托的设定、计算机系统实行权限管理并设置密码等。
第八十一条对与投资管理有关的往来金融机构(包括租用席位的券商、场外交易市场的交易对手、托管机构)制定严格的选择和评级标准,择优选用相关往来金融机构,并根据上述机构提供服务的质量进行定期评级,择优汰劣。
第八十二条在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应十分重视流动性风险的控制和管理。研究部风险管理组负责建立完备的基金流动性监测、分析和评价系统,以对各基金的流动性实行实时管理。
第八十三条控制基金流动性风险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首先是构成投资组合的主体,即个股要保证一定的流动性,这是满足流动性要求的基础。主要考察个股的变现速度(换手率、变现压力等)和变现损失(买卖价差、冲击成本等);
其次是整个投资组合要保证一定的流动性,一是现金和国债持有比例,二是满足基本流动性要求的具有不同流动性特征的股票的合理调配,在满足流动性要求的前提下,追求整体回报的最大化。
第十章附则
第八十四条本制度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而制定,公司将适时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和公司业务的发展作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如遇有关法律、法规作出调整与本制度不一致时,公司将依据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八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行。
一、根据教育局对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全校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思想,以“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
三、各科室资产期初交接清点到各室,各室确定专人保管,期中抽查,期终验收,中途变动须经总务处同意。
四、各室保管资产凡有损坏,需查明原因,凡属自然正常损耗,则报总务处核准后填报自然损耗注销单,经领导批准后注销,属其他原因损坏的,视情节轻重赔偿。
五、各室保管的资产,不得随意出借,凡外单位来校出借物品,需经过总务处同意并报校长室批准后才能出借,由对方单位经办人出具借条。在规定时效内由外借人负责追回并报总务处验收注销借条,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凡需购置物品,由各部门向总务处提出购物申请,报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统一购买,并入学校固定资产台帐。
七、各专职管理员保管的有关资产需遵守有关专项保管制度,平时做好资产的养护保管工作,每学期接受总务处检查核实,并列入专职管理员的年度考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坚持管理规范、责任明确、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
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要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学校总务处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订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具体负责仪器设备和物资购置,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等工作;
(三)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帐簿;
(四)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五)组织学校的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六)会同归口管理部门合理配置固定资产;
(七)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八)组织培训、考核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九)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
第八条学校固定资产按类目实行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的具体管理范围划分及管理人员配备由学校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制度;
(二)拟订购建计划,对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固定资产,组织可行性论证、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指导。监督各使用单位的采购活动;
(三)登记有关的固定资产明细帐簿;
(四)组织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等工作;
(五)提出调剂、配置建议并根据批复组织实施;
(六)根据使用部门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建议;
(七)组织实施所属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八)检查、指导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九条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二)登记有关的固定资产明细帐簿,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卡片;
(三)申报购建计划,参与可行性论证、招标、采购,并负责具体验收工作;
(四)保管、养护固定资产;
(五)办理固定资产内部借用手续;
(六)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
(七)检查、报告固定资产日常使用情况。
第三章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十条学校运用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及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均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第十一条学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
(-)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二)专用设备;
(三)一般设备;
(四)文物和陈列品;
(五)图书;
(六)其他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按下列规定计价: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所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及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中的全部相关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政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政建、扩建所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原价;
(四)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五)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六)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三条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其价值。
(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三)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四)发现原固定资产记帐有误。
第四章固定资产增加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十五条学校应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审批权限和程序,避免重复、盲目购建。
第十六条学校购置固定资产应由学校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采购。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论证、考查、招标等环节的工作。较大金额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
第十七条购置贵重仪器、大型成套设备、以及基本建设等,应成立论证招标工作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纳入财政统一采购。
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合同、项目预算相关咨询制度,严格依法签定并履行合同。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应及时按照国家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
第五章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加强固定资产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爆、防锈、防蛀、防盗等工作。经常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
。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定期检测、校验,确保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对房屋构筑物应定期查勘、鉴定、修缮,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条对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应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并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以及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条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出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务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学校负责人批准后,签定契约,登记备查帐簿。
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应认真检查有无损毁、故障。。
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地上缴学校财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
第二十五条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合理调配,努力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六条学校以外的单位、职工个人一般不得占用学校固定资产,确需占用的对其占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占用费。
第二十七条学校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应符合如下规定:
(-)机构调整引起固定资产重新配置,应由学校总务处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清查财产,编造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应在总务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三)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否则,不予办理离任手续。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每学期末应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确保帐、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作出处理。
第六章固定资产处置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报废、报损等。
第三十条学校应按照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规范固定资产处置行为,杜绝违规和流失现象。
第三十一条学校处置固定资产应符合以下程序:
(一)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
(二)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三)学校总务处审核;
(四)学校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
(五)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的处置还应上报学校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六)根据批复处置固定资产。
第三十二条学校处置固定资产按以下权限审批:
(-)处置房屋建筑物及单位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审批。
(二)处置上述标准以下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总务处审核学校负责人审批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学校处置房屋建筑物及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应由学校总务处会同有关归口管理部门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对处置价值评估确认,实际处置价格一般不得低于评估值。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三十六条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及时、足额地上缴学校总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固定资产帐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学校按以下要求设置固定资产帐簿和卡片:
(-)学校总务处设置总分类和明细分类账簿。
(二)归口管理部门对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设置保管明细账,按使用人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第三十八条明细帐簿应按品种设置帐户,按类设置汇总帐页,反映各种各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和金额;固定资产卡片应登记名称、规格、型号和财产编号等内容,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员签字承担保管责任,按使用人归集保存;
第三十九条固定资产增加、处置,由使用部门如实填写相关凭单,一式四份,经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处有关人员签章,作为记帐依据,分别登记有关帐簿。
各种帐簿和凭单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
第四十条固定资产内部调剂,由调出单位开具调拨单,经调出、调入单位和上一级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签章,作为记帐依据,登记有关帐簿。
第四十一条使用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变更固定资产卡片记录。”
第四十二条各级帐务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帐、卡、物,保证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奖惩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及具体实施意见,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
固定资产管理各类表单
医院的固定资产,是医院开展医疗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医院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反映医院经济实力、规模大小和医疗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之一、目前,我国的医院绝大多数为公立医院,主要通过财政补贴、贷款及自筹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购置固定资产。然而,现阶段医院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职工管理意识淡薄,设备购置盲目,重购置、轻管理,资产使用效率低下,核销处置不及时等现象仍然存在。因此,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其完备率、利用率,对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在当前医疗的过程中,如何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促进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已成为医院管理者的重要责任和义务。
一、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相关人员责任不明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没有明确管理部门,出现多头管理的状况。往往是财务部门管总账、管金额;总务管房屋、家具;设备科管设备,各部门购进、领用、保管等环节脱节,无明细账或有明细账却不健全。设备的领用、报废程序不规范,设备的使用责任不到位,造成家底不清、责任不明。领用科室也存在无责任人管理财产,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财产设备的损坏、丢失等问题。固定资产管理各部门有的没有建立完整的报账手续,或是买入后不及时入账,报废后不及时销账,或是长期不对账,造成帐实不符,使得财务报表严重失真。
2、固定资产购置中存在盲目性、重复性,缺乏可行性论证及效益分析,资产配置不合理
由于缺乏责任心或一些利益的驱动,一些单位的领导及部门都比较热衷于买设备、搞基建,在事先没有经过科学的论证和效益分析的情况下,就匆忙地购置,结果购进的设备或是不实用,或是效益差,或是质量差,资产配置不均,甚至闲置,造成资金的极大浪费。同时,在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中重购置、轻修理,不注重维护和保养,一些简单的故障、小毛病得不到及时的修理,造成设备的损伤,甚至报废,也只好重新购置。
3、固定资产核算方法不完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失真
当前医院会计核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大部分医院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也不计提减值准备,这样导致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与现实净值随时间推移相差越来越大,与之相应的老化程度就越高,却得不到客观、及时的反映,不利于主管部门的监控、管理、评价。而且,由于固定资产的耗损、减值不能在成本中得以体现,从而不能揭示资产潜在风险,必然导致成本费用减少,虚增盈余,造成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
二、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办法
1、建立固定资产三级管理模式
固定资产清查后,在各项工作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建立固定资产三级管理模式,明确责任、制度到人。第三级部门是资产的占用、使用部门,从基层科室抓起,确定资产保管员,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负责,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和资产卡片,对资产领用、科室调换、报残、毁损、维修等程序要严格按规定流程办理。资产管理员调动时应及时移交。定期盘点和对账,配合二级、一级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核算和清查工作。第二级(中间级)是职能管理部门,如设备科、总务科、基建科等部门。这一层负责承上启下,是固定资产管理的关键环节,任务重、责任大,需思想好、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负责人和全院固定资产管理人。第二级应分部门、分科室建立数量金额式明细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购进、领用、配置、报废、毁损情况,并建立资产档案,卡片与领用科室一式二份,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维修、转移等情况,适时保持与使用部门资产数量的统一和与财务部门帐面资产金额的一致。第一级是固定资产的管理中心,是固定资产的最高层。人员可由院长、分管后勤的副院长、财务负责人及经济管理专家等组成。固定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管理,起草各种管理规定,检查监督实施情况,定期(每年至少一次)进行固定资产清查,不定期进行贵重仪器设备抽查,提高资产的使用效能。
2、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
①固定资产管理中心应制定一系列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清查核对制度、固定资产档案管理制度,报损、报废、调出、调换、审批制度、考核评比奖惩制度等。
②实行公开招标采购,任何部门购入大型仪器设备必须执行请购、询价、公开招标这一程序。严把设备购入质量关,采购部门要和使用部门及管理部门一起从使用的实际出发,及时了解市场行情及国内外先进技术,购入设备时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杜绝盲目采购。同时,加强设备管理部门的维护、修理力量,及时检修、保养,减少设备的损耗,从而,避免设备重复购置,造成资金的.极大浪费。
③加强固定资产指标考核强化增值意识,将固定资产管理列入医院对使用科室考核的内容。科室必须按制度将各项固定资产管理落实到人,由科室保管员负责资产咯片、执行物质管理核算制度;由设备科负责考核使用情况及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协助科室提高设备使用率,财务科将科室资产占用、维修、损毁等情况量化成数据,并将结果进行公布,进行奖惩。通过考核,强化科室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意识,促进医院增收节支。
⑤建立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引入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来管理固定资产。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和各种软件的成熟,为医院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利用计算机能大大地提高管理的效率和管理的质量,通过建立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把各责任中心的终端链接起来,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使医院的管理者对全院的固定资产的分布、配置、使用情况一目了然,从而为医院的管理、发展规划、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
总之,完善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长期任务,领导重视是关键,只有领导重视,此项工作才能顺利、持续进行,使全体员工认清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资产利用率是保持医院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深化卫生经济体制的基础。建立良好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改变粗放的经营模式,使医院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
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记录必须及时、正确、全面地反映固定资产的现状及增减变动情况,对固定资产增加、减少、使用、保管进行严格监督。
第三十六条企业所有固定资产均应设置“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各个资产的详细项目。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账面记录、卡片记录,保证账、卡相符;使用部门负责保管卡片,保证卡、物相符。
固定资产卡片应按《公司固定资产目录》设置,并按《公司固定资产目录》规定的编码方法进行编码。各种设备以每一台、部、架、套等为单位登记一卡;房屋及建筑物以每栋、每座、每套为单位登记一卡。固定资产卡片可设置附卡,固定资产一些可独立存在的组成部分在附卡中进行记录。
在固定资产卡片上要及时记录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记录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登记:
(一)财务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进行总额和分类核算,并设《固定资产登记簿》,按使用单位反映每一类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年度汇编《固定资产清册》,综合反映年度固定资产状况。
(二)专业管理部门设置固定资产实物账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单项设备以台、部、辆、组、套为单位,一物一卡,详细登记资产的各个项目。
(三)为便于管理、核对、查找,使用部门应制作固定资产卡片,并将其固定于固定资产醒目处。
第三十八条财务部、办公室、使用部门必须定期核对固定资产相关记录,每年至少核对一次,保证账、卡、实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