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论文6篇

研究犯罪心理,可以帮助执法人员更加有效的确定可能出现的犯罪人,并且为后期,对他们进行教育和心理援助提供有利的理论依据。该页是勤劳的编辑帮家人们整编的犯罪心理论文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犯罪心理学论文 篇1

娇妻婚前约法三章

1982年,陈建飞在老家浙江富阳市一所中学任教,他现在的妻子李华菁在同一所学校里教英语。李华菁出生在杭州,是典型的江南美女,一颦一笑尽显青春女孩的万千柔情与妩媚。在她的众多追求者中,陈建飞是最不起眼的一个,李华菁一度对出身农村、貌不惊人的他不屑一顾。

李华菁的高傲和冷漠并没有将陈建飞击退,他寻找一切机会想要征服这位冷艳的公主。工作第二年,市教育局举行教学论文比赛,李华菁课教得好,但写论文是弱项,一篇文章怎么也写不下去。陈建飞知道后,挑灯夜战了两个通宵,帮李华菁完成了一篇论文,并在评比中获得了市一等奖。李华菁顿时对陈建飞刮目相看。

此后,李华菁不再拒陈建飞于千里之外,陈建飞看到了爱情的曙光,加快了追求的步伐,想方设法讨李华菁的欢心。一次陈建飞在食堂吃饭偶然听见李华菁与女同事们说她宿舍的门锁坏了,风一吹门咣当作响,吓得她晚上睡不着觉。饭后,陈建飞不声不响地带着锤子和新买的锁来到李华菁宿舍,麻利地换上……

就是这些一点一滴的生活细节,架起了陈建飞与李华菁爱的桥梁。当陈建飞向李华菁求婚时,李华菁认真地对他说:“你必须答应我两个条件:一,对我绝对忠诚;二,必须绝对服从我,对我言听计从。”陈建飞爽快地应承下来。

自此,在家里,李华菁就是“女皇”,陈建飞心甘情愿做她的“臣仆”。洗衣做饭、打扫卫生这些家务活,都被陈建飞包揽了。婚后第二年,他们的儿子出生后,李华菁让儿子随她姓李,陈建飞尽管有些不快,也只得忍声吞气。每天下班后,陈建飞手忙脚乱地照顾孩子、做饭、收拾家务,而李华菁心安理得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但时间一长,李华菁又不满足了。看到大学同学的老公有的升官,有的成了大老板,而自己买一件200块钱的衣服都要掂量半天,她越发觉得陈建飞平庸无能。

心气很高的李华菁不甘心一辈子过清贫的生活。1990年5月,李华菁辞掉工作参加中国银行富阳支行的招聘考试,并顺利地被录用。由于工作能力突出,业绩优秀,李华菁被作为副行长人选培养,然而,她最终在竞聘中落选。遭遇当头一棒,李华菁把委屈和愤怒全部发泄到陈建飞身上,埋怨他没有任何背景。面对妻子的无理取闹,陈建飞一句话也不敢说,他发誓要混出个人样儿来,改变自己的命运,让妻子过上好日子。

1991年,陈建飞经过一年多的苦读,考上了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专业研究生。李华菁这位挑剔的“家庭女皇”也露出了难得的一笑……

控制欲疯狂膨胀

陈建飞去北京上学后,李华菁看着自己忙乱的生活,才明白自己还是离不开丈夫的。这年寒假,陈建飞回到家里,李华菁一改往日的强悍,对他嘘寒问暖。

1994年6月,陈建飞研究生毕业后,因为成绩突出,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两年后,取得博士学位的陈建飞留校任教,李华菁来北京探望丈夫,行走在恢弘大气的校园里,看着身边戴着金边眼镜、风度翩翩的丈夫,几年书海熏陶和大都市生活的洗礼,让他变得睿智、自信、沉稳,39岁的他彰显出成熟男人的魅力。与丈夫走在一起,李华菁突然觉得自己是那么土气,这位“家庭女皇”感到了一丝惶恐。

离开北京时,李华菁话里有话地警告陈建飞:“你现在咸鱼翻身了,可别忘了当初求婚时答应我的两个条件。不管你以后有多辉煌,你都要服我管。”陈建飞笑着说:“你放心,你永远都是我的领导。”

回到富阳,李华菁的心越来越不踏实,她在电话里与丈夫“约法三章”:陈建飞每天晚上8点必须给她打电话;必须每两个月回一次家;他每月的工资除留下生活费外,必须悉数上交。

陈建飞哭笑不得,为了息事宁人,他只有老老实实地照章办事。要是他的电话晚了几分钟,都少不了挨顿数落。有一次,陈建飞和同事们在做课题,忙得焦头烂额的他忘了给李华菁打电话,李华菁打来电话,盛气凌人地问他在干什么,和哪些人在一起,陈建飞解释说正在做课题,李华菁不相信,直到陈建飞让同事与她通了话,她才罢休。

1999年,陈建飞因为教学成绩突出,被学校授予博士生导师。在他带的学生中,有一个叫刘芳菲的女孩和他是老乡,刘芳菲出身农村,虽家境贫寒但好学上进。作为老乡和师长,陈建飞给予刘芳菲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在学业上也对她格外关照。为了感谢导师,刘芳菲经常过来帮助陈建飞收拾房间,清洗衣服。

这年10月,陈建飞出差,没有按规定时间回老家,三天后,他刚回到北京,李华菁也赶来了。见丈夫一向凌乱的房间被收拾得干净整洁,李华菁逼问陈建飞:“你和谁好上了?怪不得连家都不回了。”陈建飞如实相告。李华菁哪里相信,哭闹着向陈建飞的系领导“告状”。

尽管学校经过调查认定陈建飞与刘芳菲没有任何不正当行为,但李华菁对这件事仍耿耿于怀。为了监控丈夫,李华菁来到北京,从此,她成了陈建飞的影子,连陈建飞去外地讲课她也跟去,对陈建飞的手机、电话、电脑一律严格审查。

几个月后,由于李华菁无故旷工,被单位除名。妻子的“高压政策”让陈建飞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2000年5月,他拿出10万元注册了芳草贸易有限公司,让妻子管理,并不指望妻子挣多少钱,而是给她找点事做,免得她对自己日夜紧逼。

能管理公司让李华菁很兴奋,对陈建飞的控制有所放松。这使陈建飞能集中精力做学问,他的犯罪心理学著作频频问世,成为我国青年学术带头人。

这年7月,李华菁无意中得知一位同学靠炒股发迹,李华菁开始不平衡,也对炒股动了心。陈建飞极力反对,李华菁又使出了“杀手锏”:“你忘了当年的承诺?”妻子的强硬让陈建飞软了下来,他拿出一万元钱给她做股金。

不堪苦苦相逼挪用公款

李华菁把这一万元钱投进股市,一个星期内净挣了500元。钱来得如此之快,极大地吊起了李华菁的胃口,她想加大投入。

因公司的流动资金有限,李华菁又把目光盯上了丈夫。她知道,丈夫负责操作学校外地大专院校合办研究生课程班,每年经手的学费和教材费多达数百万元。

研究犯罪心理学的陈建飞非常清楚挪用公款是什么后果,一向对妻子言听计从的他,这次说出的话斩钉截铁:“你这不是把我往监狱里推吗?”这一次,李华菁这个“家庭女皇”没有发威,而是温言软语地说:“反正学费里有一部分是你的教材费,你让合作办班的学校把款先打到我公司的账上,我把教材费扣出来,剩下的钱再交给学校,不就行了吗?”

李华菁的话乍听似乎有点道理,但陈建飞知道,这样做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有侥幸的成分。他在专著中无数次精辟地论述过犯罪侥幸心理带来的危害,知道这样做无异于玩火,因此,他强硬地拒绝了妻子的要求。李华菁无助地哭了起来:“我好歹也跟了你这么多年,帮你把孩子抚养大。不管你有钱没钱,我都没有嫌弃过你,我这点要求难道你都不答应吗?”一向强硬的妻子哭诉和哀求起来,反而让陈建飞心里升腾起怜悯和感动,心软了下来,指使一所学校将34万元的合作费用打到了芳草公司的账上。

李华菁并没有像事先承诺的那样,将教材费以外的钱交给学校,而是将这笔钱全部投进了股市,很快挣了3万元。此后一年里,李华菁又软硬兼施,逼迫陈建飞分几次将50万元合作费用打到公司的账上,她全部拿去炒股。2002年,李华菁遭遇股市熊市,50万股金一夜之间缩水15万,手里的股票被牢牢套住。就在这时,有一笔费用要作为授课费发给老师,李华菁拿不出钱来,陈建飞发现问题的严重性。拆东墙补西墙地把老师的授课费补上后,陈建飞让合作方不再将费用打到芳草公司。

丈夫的“无情”,又让李华菁恢复了“家庭女皇”飞扬跋扈的本来面目,她强行收缴了丈夫的工资卡,让他的口袋里平时不超过200元钱,并在夫妻生活上长时间冷淡丈夫。见丈夫还不肯就范,她向他提出离婚,要求孩子归她抚养。陈建飞被缠得苦不堪言,只得再次妥协,安排合作方又把钱打到妻子公司的账上。就这样,陈建飞成了妻子的提款机,此后两年里,从合作方那里流向李华菁公司的钱高达200多万元,李华菁把这些钱全部投进了股市。

李华菁成了一个疯狂的股民,买了5台电脑放在家里,每天除了吃饭,就是坐在电脑前关注股市行情。她每隔三天才下一次楼,简单买点青菜。

2004年10月5日凌晨两点,陈建飞起来上卫生间,看见妻子裹着一床毯子坐在电脑前,头发蓬乱,双眼发红,陈建飞又着急又心疼,劝她休息。李华菁头也不回:“不把股市行情摸清楚,我睡不着。”

陈建飞与妻子吵过、闹过,但妻子根本不把他的话当一回事。这位声名赫赫、能在数千人的大礼堂里侃侃而谈的学者,在家里却对走火入魔的妻子束手无策。

2005年,股市出现前所未有的低潮,李华菁购买的几支股票全线崩溃,缩水100多万元。李华菁焦头烂额,陈建飞更是如坐针毡,婚后第一次扇了妻子一记耳光,然后烂泥一样瘫坐在沙发上:“完了……”陈建飞能为别人解剖犯罪心理和动机,对自己和妻子的犯罪心魔却无能为力。

犯罪心理学论文 篇2

心理学是一门很有趣的学科,正因为研究对象是人类的心理状态,所以生活中的一切都可以与心理学联系起来。如今在电影以及电视剧里的心理学应用越来越多,随着时代变迁和更多研究成果的出现,这些应用也越来越有趣好看,有一些甚至十分严谨,有科学依据,实在是令人刮目相看。

潜意识与梦

从历史上来说,精神分析学派刚刚出现的时候,很多文学和艺术家就深深迷恋这一学说。比如说萨尔瓦多・达利,他的画作都是超现实的梦境,如果你细看这些画作,会看出他对精神分析学的迷恋――潜意识、梦、被压抑的本能和欲望,在他的作品中经常诡谲出现的大量抽屉代表的就是隐藏的欲望。后来也有很多影视作品用到这些概念,比如说早期的神片《穆赫兰道》――未看之前我一直以为这个名字是一个人名,后来看了电影,才知道说的是好莱坞的一条道路,上次去洛杉矶还在这条路上走了好几次。《穆赫兰道》和《去年夏天在马里昂巴德》并列我看过的最云里雾里的片子之首,当然前者还有纹理可循,仔细看能看出女主角在梦中与现实中真实处境的对照。这部片子就像是《梦的解析》的一场银幕注释,讲述隐藏压抑的欲望是如何在梦境或者说幻觉中得到实现的,每一处细节都有其在现实中的对照和深意。

关于潜意识和梦境的片子很多,前几年大热的《盗梦空间》就是一个例子。电影之中主角要潜入他人的思维创造梦境,用来偷盗秘密,或者植入一个念头,影片的名字“Inception”便是这样而来,意为源起或奠基。《盗梦空间》里面最有趣的概念是梦境有多少层,是文学家们喜欢的意识有多少层面的拓展。从电影情节来看,进入他人梦境自然是科幻,或者不如说是奇幻,在故事之中创造一个合理的世界设定,是颇为考验作者功力的,这一点不用深究,就好像不用深究在新片《地心引力》(Gravity)里面宇航员是否能靠一个推进器就漫步到国际空间站。在现实之中,其实也有媲美Inception的方式,比如说Priming Effect(启动效应)。在社会心理学领域有很多使用Priming的实验,通常是通过刺激物(stimuli,比如展示特定图片)在潜移默化之中影响人的判断或反应。耶鲁大学教授John Bargh有一个著名的实验(他是我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成员之一),参加实验的人在看过与衰老有关的词汇之后,相比看过一些中性词汇的人,走路的速度显著变慢。参与实验的人并没有意识到Priming的影响,但是其反应、判断或情感倾向都受其影响。还有一种Priming是Subliminal Priming,就是说刺激物在屏幕上呈现的时间短到人无法察觉,却对之后的判断起到了影响。举例而言,有一个实验让被试者通过照片判断一个人的性格特征,在看照片之前,以快到无法察觉的速度呈现了一系列能引起强烈正面或负面情绪的图片,研究发现这种不被察觉的“启动”可以显著影响被试者对照片中人性格的判断。《盗梦空间》之中还有些好玩的应用,比如“不可能图形”,一直向上走却与起点连接起来的楼梯――我喜欢的艺术家埃合尔有很多这样的画,它们完全挑战了人类的认知,细看十分有趣,几乎令人起了一些哲思,比如我们所认为的世界不过是以本身认知为参照系,最简单来说,如果是在太空中,何所谓上又何所谓下呢?

如何运用心理学探案

我非常喜欢看推理剧集,也看了很多,发现现在另辟蹊径的推理探案片很多。传统的福尔摩斯用的是演绎法,犯罪痕迹学,如今的CSI《犯罪现场调查》系列靠的是更进一步的科学探案手法,包括弹道学、气液相色谱、痕量分析、统计学和法医学。有一段时间火得不得了的《别对我撒谎》(Lie to Me),走的则是利用心理学与微表情破案的路子。日剧在科幻路线上走得更远一些,比如有一部《神探奇奈》,靠的是女主角的摄影机记忆快速阅读海量资料然后得出结论,感觉女主角是一部超级计算机,然后靠大数据计算来探案。还有一部日剧Mr,Brain,讲的是脑部受伤的男主角,忽然得了天才综合征,脑力爆发,成为脑科学天才,然后利用各种脑科学研究来破案――这题目听着很玄,不过现实中确实有这种脑部受伤而激发某方面天才的案例,当然概率小之又小。基本上脑部受伤因受伤部位不同而都会影响认知、运动或语言功能,若前额叶受伤还可能引起性情大变甚至发展出行为,所以要靠某天砰的一声砸到脑袋变为天才,几率估计跟被蜘蛛叮咬变为蜘蛛侠差不多。另外还有东野圭吾笔下的神探伽利略,是一位利用物理学知识破案的天才教授。

我记得一九九九年左右有一部由漫画改编的日剧《感应少年》(在凤凰台播出时叫《灵幻小子》),便引入了犯罪侧写这个概念(Profiling),其中的女警擅长使用侧写抓住犯人,那时候犯罪侧写还是一个十分新奇的概念。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小说和影视作品用到这个领域,比如说已经播出好几季的美剧《犯罪心理》(Criminal Minds),便是使用犯罪心理学侧写来抓获连环杀手,日剧中《Control犯罪心理搜查》也是如出一辙。犯罪侧写其实并不是魔术,像旧小说里某某掐指一算便知天下大事。大家看到电影或电视剧里,侦探们悠闲地说出,犯罪者多少岁到多少岁之间,做什么样的职业,有何种性格甚至外貌特征,住在什么样的地方,几乎将罪犯描述到毫厘不差。这些犯罪侧写听起来很神奇,其实背后实实在在是各种科学研究,包括行为分析、人格心理学、地理位置分析、临床心理学、犯罪心理学等等。而种种研究分析背后,都有统计学。如今大家言必称大数据,其实大数据也没有说起来那么玄,并不是多少字节或者云计算最厉害,而取决于手握数据的人,能从中得出什么样的信息,这便是分析科学的力量。那么怎样从犯罪模式和犯罪现场提取出有用的数据来判断罪犯特征呢?其实都是通过过往发生的海量案例,从中提取出各种相关因素,比如性别、年龄、种族、社会地位、教育程度、经济能力等,再建立模型或者进行统计分析,研究这些因素是否在某一类犯罪中出现。这样根据现有罪案的信息,便可推测出犯案者有多少百分比的可能具有某种特征,从而帮助破案。举例来说,极端一点,假设过往案例中百分之百的儿童绑架犯都是二十多岁、经济状况差、有暴力史的青年男子,那么再发生绑架案,侦探们一定也会寻找同样的人。

在研究生时期,我做的研究有部分是关于面孔识别中的同种族偏向(own-racebias),就是说人对自己种族的面孔记忆最好,对其他种族的容易认不清,比如中国人看外国人觉得长得都一个样,外国人也觉得亚洲人很难区分。这个效应对目击者证词的可靠性有很深重的影响。有一个著名案例,一个白人女子被黑人男子,后来她指认Ronald Cotton为罪犯,他因此入狱服刑十年,之后DNA技术却证明他并不是犯。当时被害人曾努力地试图记住案犯的面孔,并且十分肯定地指认了Ronald Cotton,但由于这种跨种族指认的困难,最终还是使人蒙冤入狱。这个理论和类似的案例后来给跨种族的嫌犯指认带来了很大的冲击,也是发生在错认案犯的惨痛经验之后了。这个效应也在某集Lieto Me里出现了,情节类似,但因为心理学家知道这一效应,剧情产生了反转。

微表情心理学

在这些使用了各种新奇科学概念的推理剧中,美剧一般来说是最为严谨的,相比之下,日剧更加天马行空,而港剧的科学成分相对较低。这大概得益于美剧强大的创作团队,在背景知识上美剧还是很扎实的,且经常会找专业人士加入顾问队伍。前几年Lie to Me十分走红,使用微表情心理学,从嫌疑人或证人的微表情之中找到蛛丝马迹,从而追寻线索破案,是十分新颖而又激动人心的题材。微表情心理学并非创造,而是真有这样一种研究,微表情理论的提出者是PaulEkrnan教授,是不是跟主角Cal Lightman的名字很像?Paul Ekman也是很传奇的一个人,他十五岁时高中未毕业就上了芝加哥大学,他的同学包括苏珊・桑塔格,后来他拿到学士学位是在纽约大学。他的研究领域主要包括跨越文化和国界的表情,研究情感的量表,从微表情和身体语言探查谎言,等等。我们如今经常提到的基本表情分类:愉悦、愤怒、恶心、惊奇、悲伤和恐惧,便是他提出的,后来研究情感的领域也经常会使用他的量表和表情照片作为刺激物。他于二00四年从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退休,之后便建立了Paul Ekman Group,向大众提供探查微表情的训练工具。他建立了情感的版图,包括上万种微表情,是微表情领域的鼻祖,在情感这个领域,没有人可以绕得开Ekman。不过他的微表情理论和应用,包括使用微表情测谎和在机场安检时使用微表情判断危险乘客,都也备受诟病,或者因为他的实验无法被重复,或者因为他的研究控制条件做得不够好。Paul Ekman还与人合作研究过原始部落如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居民的表情,这些研究都扩展了人们对于情感领域的先天与后天影响的理解。

在Lie to Me里自然有很多创作成分,利用微表情测谎,即使经过训练,也未必能达到Lightman博士那样神乎其神的状态,而现实中Ekman的工作室也并不提供个体案例分析。剧中天然具有微表情测谎能力的人这一说,Ekman倒是做过实验,据说两万人中只有五十人表现了这种能力。前几年在旧金山的心理学大会,有一个论坛即是采访Lie to Me的主创,还请来了Ekman一同作采访,里面提到为了剧集精彩起见,作了一些修饰和夸张,所以真真假假,令人难以辨别。比如里面有一个“摸鼻子代表说谎,因为血液会涌入鼻部令鼻子很痒”,这个就是主创人员自己编出来的,编得还挺有说服力。这个剧是请了Ekman来当顾问的,所以里面的情节虽有夸张,但是大体上还是站得住脚的。

脑成像能够帮助破案么?

几年前我还在耶鲁读博士的时候,给一门认知心理学的课做助教,学生需要写一篇小文章,探讨认知心理学在现实中的可能应用。本科生们写出了很多有趣的作品,其中包括如何将认知心理学应用在图像设计上,如何将心理学应用在政治学和政策制定之中,还有一个很有争议的论题,便是将脑成像应用于测谎和罪案调查之中。以目前的技术手段而言,我认为将脑成像应用于测谎还是远远不能实现的。

在很多影视作品之中,确实用到了脑成像进行破案或测谎,比如安吉丽娜・朱莉演的《特工绍特》(Salt)、日剧Mr.Brain以及港剧《谈情说案》。《特工绍特》里面的场景近似科幻,CIA还是FBI将女主角关在一间审讯室里,然后用MRI(核磁共振)来探测她是否说谎。如果说这个设定改成热成像测试她的体温变化来测谎,还稍微合理一些,但是用MRI实在是充满了破绽。首先MRI相当于把人放在一个巨大的磁铁中,几个特斯拉的机器,如果被扫描的人身上有金属物品,在磁场中会“砰”的一声以极快的速度飞出来,所以做MRI之前一般都要过金属探测门。剧中女主角还从身上掏出隐藏的匕首,如前所说,要是一般匕首早就飞出去将审讯室玻璃砸破了。其次做fMRI(功能性核磁共振),不可能即时出结果,即使即时出结果,还存在很多问题,下面会详细说到。

后面两部电视剧里都用了这样一个概念,利用海马体破案。电视剧里的逻辑是,大脑里的海马体(Hippocampus)掌管记忆,所以嫌犯看到有记忆的景象,比如犯罪现场,海马体就会有反应。海马体确实与记忆有关,但是后面的逻辑就很难行得通了。现实中确实有案例试图用神经科学和脑成像的方式帮助断案,比如说给嫌犯看犯罪现场的照片,然后如果跟长时程记忆有关的海马体活动高于控制图片,就说明嫌犯到过犯罪现场。但是理论跟实际操作起来差得非常远,首先能有这种精度的是fMRI(功能性核磁共振),而非EEG(脑电图)。Mr.Brain至少用了fMRI,而《谈情说案》就是太阳穴上贴了两个电极,这样用EEG脑电图的方式两个电极就能定位出海马体,是完全不可能的。使用脑成像定位脑区,空间精度比较高的是fMRI,而EEG脑电图的时间精度较高,即使是使用一百二十八个电极的高精度脑电图,也等于是在一个暗箱之外试图推测暗箱之内的信号/声音来自何处,空间精度无法达到太高。只有癫痫病人需要直接在大脑皮层上安置电极,才能精确定位信号来自于哪个脑区哪个结构。

其次,这样的测谎或者调查,基本上都是基于个体的,从实验设计上来说,这样的判断至少需要一个基础准线,或者需要一个明确的对照组。举例来说,如果你要知道一种药是否有效,不能让一个人吃药然后痊愈就说这种药有效,因为这个人痊愈有可能是因为他自身体质或者其他不可控因素,而非服用的药产生效果。因此至少需要两组人,一组吃药,一组吃安慰剂或白水,通过统计检验判断这种药对这种病是否有显著的疗效。同理而言,若要知道一个人的海马体对有记忆的照片应该是什么反应,需要设定一个基础准线,这就像那些喝白水的对照组,需要找到一些确定被测试的对象有记忆以及确定其没有记忆的照片,这样才可将其脑部反应与这些基准对照,来判断其是否见过罪案现场。这样的控制照片是很难找的,即使你知道这个人肯定见过某处,也很难找到完全合适的对照组,因为你不能完全控制两组照片在其他影响因素上完全一致。假设说海马体对某组照片非常兴奋,但是这也很有可能是由无关因素引起的兴奋,例如情绪。比如犯案现场照片很阴沉,而对照组照片十分明朗,即使不是案犯也可能对令人反感的照片反应更大。这种只能证明相关性(correlation)而不能证明因果关系(causality),甚至相关性也不能确定是由单一因素引起的实验手段,是很难应用于实际的。

还有一点,做心理学的都知道个体差异问题,而学过统计学的都知道样本量足够大才能接近整个群体,所以在一个人身上做这种实验,误差是很大的,实在无法用作法证。最后讲一个好玩的故事吧,有一篇文章曾写过,给一条死三文鱼看令人讨厌的照片,fMRI显示部分三文鱼组织激活高于水平线。那么这是否证明死三文鱼对令人厌恶的照片起了反应呢?当然不可能,这其实是由于fMRI有一个统计学上多重比较(multiple comparison)的问题,因为fMRI的空间精度高,扫描一条三文鱼都可能有上万个单位,这样上万个单位都作比较,必然会有一定的显著差异是所谓的假阳性(falsepositive),就是说本来没有差异,但是对比了无数组,总会有搞错的。这样才会有“死三文鱼对照片产生反应”的奇闻出现,做那个实验的科学家就是为了引起大家对这些假阳性的重视而采用了如此激进的方式。一般做实验都会控制各种其他因素,以及在多个人身上做实验以避免个体差异。基本而言,想要在一个人身上用海马体脑成像破案,在目前尚属于天方夜谭。

虚假记忆

如今很多悬疑片都爱用心理学知识,像上面说的微表情心理学和犯罪心理学,还有比较明显的是《记忆碎片》(Memento),讲的是顺行性遗忘(Anterograde Amnesia),即短时程记忆(Short-term Memory)无法写入长时程记忆(Long--term Memory),新近存储进来的记忆会缺失,就像硬盘满了存不进东西一样。这是很好的悬疑片题材,还是很好的爱情片题材。有好几个爱情片便用了这样的桥段,如《初恋五十次》,以及(《我脑海中的橡皮擦》,想象一下情人不断忘却所爱之人,一千次见面还似初见,确实浪漫又令人心痛。记忆丧失有很多种,除了短时程记忆丧失,还有类似阿尔茨海默病(Alzheimer's Disease)带来的记忆丧失――有如通向过去的断桥一段段坍塌,最终回到小时候,不记得所有的亲人与爱人,这种题材在电影里也经常出现,另外由头部受伤造成的失忆,也是小说和影视作品非常爱用的桥段,当然电影中头部受伤造成的失忆,经常由于头部再次受到撞击而恢复,这就比较接近编造了。

还有就是错误记忆(False Memory)以及被隐藏的记忆。我记得很久以前有一个美国电影,讲一个小女孩童年被犯过,因为情绪太强烈就被强制遗忘了,有点像一种自我保护程序,如果一段记忆太具有杀伤力,就会有白细胞一样的保护程序将之删除,以保护系统的稳定。然后小女孩长大后总觉得有些自己不复记忆的片段会偶尔闪回,随后女人不断挖掘过去,终于找回了失去的记忆,发现了这段被隐藏的罪恶。这件事还有一个尾巴,据说看了这个片子以后,好多女人都声称自己小时候也被侵犯过,然后终于找回了“失去的记忆”。这个其实就是所谓的错误记忆了。她们之中大多数人其实儿时并没有被过。很多人在被暗示和引导下,会相信他们从未经历过的事情是真的发生过的,因为我们的记忆其实是非常强大但是也非常容易被误导的。关于虚假记忆有一系列的研究,最有名的研究者是Elizabeth Loffus,其中最有名的莫过于使用各种暗示,诱导参与实验的人认为,自己小时候曾经在商场中与父母走失过――而其实这样的事从未发生过。由此可见暗示所造成的虚假记忆有多么强大。还有人拍了个探索虚假记忆的纪录片,揭秘为什么有人会觉得自己被外星人劫持过――他们采访发现,受访者描述的飞碟形状与自己家的某个家电非常相似,这其实也是错误记忆的一个例子,生活中各种影像暗示与记忆的碎片被连接储存错了,导致人们误以为他们曾经经历过从未发生的事。

关于精神疾病

各种精神疾病也常常出现在虚构类作品之中。很多恐怖或者悬疑电影,最终的凶手有精神分裂症,或者干脆是受害者因为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或药物作用产生了幻觉,比如《禁闭岛》(Shutter Island)。有一些电影则专门讲述精神上的疾患对于人生的重创,比如可能导致自杀倾向的抑郁症,或者认知功能不断下降伴随记忆丧失的阿尔茨海默病。这些病症都十分悲哀,精神上的疾患对患者和其亲友造成的杀伤力并不低于身体上的病变。在战地片以及讨论战争对人类创伤的电影中,创伤后应激综合征(PTSD)出现很多。而孤独症(Autism)与阿斯伯格综合征(Asperger’s Syndrome,目前还算孤独症的一种,患者具有较高的认知能力和智力水平)也经常出现在电影中,比如很久以前的(《雨人》和十分好看感人的动画电影Mary and Max。有一个词汇叫SavantSyndrome,就是用来描述这种有精神疾患、但在某一方面有特殊天才的人群,比如虽然智商测试低,但在数学或艺术上具有超越普通人的天赋。这个词来自法语idiot savant,意思是博学的。另外就是一个被用滥但是很好用的情节――多重人格,有一个悬疑片就是走这个路子,但是说出名字就剧透了,因为其悬疑处就在于那个片子里发生的所有凶杀都是一个具有多重人格的人做的。

其实还有很多有趣的题材并未谈到,比如前额叶或杏仁核受损的病人,造成性格大变或情感障碍,还有诸多视觉幻觉,道德上两难之境的心理过程(比如著名的缆车问题Trolley Problem),各种恐惧症(现在叫anxiety disorder),刻板印象和偏见(Stereotype),它们有些出现在电影之中,有些也许将来会被用到,期待未来可以在银幕之上看到更多熟悉的心理学研究与应用。

犯罪心理学论文 篇3

论文关键词 违法犯罪 大学生 心理矫治

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日益增多,给家庭、学校和社会带来了巨大影响和严重危害,引起了学界的广泛思考与关注。然而,学界在研究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时,大多是从违法犯罪大学生背后所存在的家庭、学校、社会等客观原因着手去寻找其犯罪根源。诚然,导致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复杂多样,但其违法犯罪心理才是犯罪根源。因而,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出发,深刻分析违法犯罪大学生的犯罪心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效矫治对策,以期对于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以及帮助违法犯罪的大学生转化向好,并顺利回归学校、家庭和社会能有所裨益。

一、违法犯罪大学生的犯罪心理分析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人特定的心理活动的具体体现,违法犯罪心理是生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基础和前提 。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违法犯罪大学生的犯罪心理主要表现为虚荣心理、侥幸心理、嫉妒心理、猎奇心理、色情心理和逆反心理等。

(一)虚荣心理

心理学上的研究认为,虚荣心理是指为了取得荣誉和引起普遍注意而从物质或精神方面表现出来的一种不正常的心理状态 。从我国当前在校生的学习、生活实际来看,大部分在校大学生没有工作,缺乏相对固定的经济收入,其生活、学习、交友以及其他的花销只能依靠父母、亲友定期或不定期的给予一定的生活费用。与个别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同学相比,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金钱支出上存在巨大的反差。久而久之,巨大的心理反差会给其心理带来一定的负担和刺激。为了满足其不健康的虚荣心理,违法犯罪的方式在不知不觉中便成为了他们的首选。

(二)侥幸心理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以及心理学中的解释,侥幸心理,是指偶然地,意外地获得利益,或躲过不幸,引申为人们贪求不止,企求非分,意外获得成功或免除灾害的心理活动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侥幸心理存在于每个人心中,并反映于每个人的具体思维活动之中。正常情况下,侥幸心理只是本能的潜意识,不会干涉行为人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但当行为人意志力与自控力下降时,侥幸心理就会占据上风,从而支配行为人去从事某种行为 。由于违法犯罪的大学生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年纪小,心理上、生理上不成熟,自控能力不强,易受外界引诱,因而,往往在侥幸心理的作用下,不知不觉地走上了违法犯罪之路。

(三)嫉妒心理

大学生作为天之骄子,普遍具有较为强烈的好胜心。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一定程度的好胜心对于大学生自身的成长起到积极作用,但如果超过了一定限度,就有可能会转化成为具有较大消极作用的嫉妒心。 实践中,有的违法犯罪大学生对自身的期望值较高,怀有强烈进取心和好胜心,在生活中、学习中处处和别人攀比,总想处处超越他人。当自身种种成绩与别人相比产生巨大差距难以超越时,便会产生嫉妒心理。在这种嫉妒心理的不良作用下,如受到周围不良因素影响时,便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四)猎奇心理

所谓“猎奇心理”是指行为人对未知的事物怀有强烈的了解欲望,以达到寻求刺激之目的的心态 。调查表明,大多数大学生正处于追求刺激和富于冒险的年纪,求知欲比较强烈,对万事万物都具有强烈的好奇心。由于受年龄、认识水平、文化程度等方面的制约,部分在校大学生还没有形成一定的自我约束能力,更谈不上运用一定的道德和法律规范来指引自己的行为。在现实生活和学习中,他们往往会主动追求那些神秘、刺激和冒险的东西,以寻求得到心理上的满足,更有甚者为了追求刺激、满足心理需要的事物,而不惜违法犯罪 。

(五)色情心理

大量的实践和具体的案例表明,科学、有效、健康的生理和性心理教育,是防止在校大学生性犯罪的关键。大学生正处于身体的生长发育期和青春萌动期,他们涉世未深,对于色情信息的抵御能力差,自控力也不强 。处于这个阶段的在校大学生,迫切需要家长和老师对其进行正确地引导、规范和教育。色情读物与视频会对大学生的身心产生强烈的性刺激和性诱惑,使其在不知不觉中沉迷于其中、难以自拔,最终导致道德扭曲,甚至刺激其产生犯罪动机,并进而一步步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六)逆反心理

逆反心理是一种对事物所作的反应跟当事人的意愿或多数人的反应正好相反的一种心理现象。 随着大学生的生长发育,他们的独立观念和自我观念也进一步膨胀,急切地渴望能摆脱家庭、学校的制约,走上社会,过上无拘无束的自我生活。此时的大学生,经常会用比较激烈的语言和怪异的行为来突出自我,强调自我观念,对身边的人和事持批判或反对意见。逆反心理对大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与发展起着一定的不良作用,如不加以有效教育和规劝,极易使部分大学生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违法犯罪大学生的心理矫治对策

大学生作为天之骄子,不仅是家庭和学校的骄傲,也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大学生的成人成才,对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以及家庭的幸福安康、学校的美丽安宁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然而,部分大学生却因违法犯罪而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不仅给家庭带来了难以磨灭的精神痛苦和巨大伤害,而且也给学校造成了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和危害。因此,结合实际,从违法犯罪大学生的犯罪心理着手,进行因人而异的心理矫治对策,对于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以及帮助违法犯罪的大学生转化向好并顺利回归学校、家庭和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违法犯罪大学生的人格矫治

针对违法犯罪大学生不健全的人格及心理表现,我们可以从培养其健全的心智和矫治不良的性格特征着手,采取有效举措,初步消除不良品格的影响。首先,着力加强违法犯罪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结合本地实际和违法犯罪大学生的心理表现,通过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力度,提高其思想认识觉悟水平,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使其能自觉建立防范违法犯罪的道德防线。其次,着力提高违法犯罪大学生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结合学生实际和典型案例,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观看普法影视作品、聘请司法人员进行专门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教育,使其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全面提高违法犯罪大学生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最后,着力加强违法犯罪大学生的文化素质教育。结合本地实际和违法犯罪大学生的文化水平和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有针对性的加大对违法犯罪大学生的文化素质教育力度,通过耳濡目染地熏陶和培养,进一步提高其文化素质修养和心理感悟,帮助其形成健康、良好、稳定的情感特征,并着力培养其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劳动生活能力以及人际交往能力,使其有效融入社会,以消除其不良的道德行为习惯。

(二)因人而异,多措并举,实现标本兼治

由于违法犯罪大学生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时期,可塑性强,可根据其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矫治方法,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促其内心觉悟,从而使其回归社会。但在对违法犯罪的大学生进行心理治疗之前,应首先消除他们的恐惧心理,帮助其建立对治疗者的信任。

首先,可以从关心他们的生活、情感等方面入手,恰当地对待他们。在建立起基本信任后,治疗者可以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地个别诊断,了解其心理、情绪及行为问题;同时,还要了解其犯罪原因、犯罪经历、文化水平、兴趣爱好、家庭情况等。在此基础上,选择适当的治疗方法,进行综合矫治。如针对违法犯罪的大学生思想道德水平不高、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错误的情形,可选用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熏陶举措,通过采取切实有效举措,进一步提高违法犯罪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以及综合文化修养,使其逐渐远离不良因素的影响,并逐步帮助其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和水平。对缺失亲情和友情的部分违法犯罪的大学生可采用情感回归的内省疗法,使他们恢复正常的情感。

其次,还可以把心理学的正强化和负强化、厌恶疗法等专业技术运用到对违法犯罪大学生的日常矫治之中 。结合他们在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具体表现,采用科学的评价方式,奖优罚劣,进一步强化其健康的心理意识和行为,逐步减轻或消除他们的一些不良症状或行为习惯,并形成某种新的、合乎社会规范要求的行为。

最后,培养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提高违法犯罪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其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对违法犯罪大学生的转化向好十分重要,也是防范其重新犯罪的关键。对此,可采取多种有效举措,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心理健康活动以及心理感化教育,帮助违法犯罪大学生形成积极乐观且健康向上的心理,从而使他们顺利摆脱心理阴影。

犯罪心理论文 篇4

论文关键词 有组织犯罪 犯罪组织 犯罪心理 犯罪群体

作者简介:陈威仪,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2012级监狱学专业;田一夫,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部2013级刑法学专业。

当前全球范围内有组织犯罪愈演愈烈,由于其严密的组织结构、深刻的政治背景、雄厚的经济实力、巨大的社会危害,因而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有组织犯罪形成的原因众多,而犯罪心理是有组织犯罪形成的重要因素,犯罪心理的形成因素同样也包含诸多方面。犯罪分子结合以往的犯罪经验,有意识地向团伙作案靠拢,以更小的犯罪代价的行为方式谋求更大的犯罪利益。犯罪组织在犯罪过程中,不断组织成员之间相互交流作案经验,逐步严密其组织规则、纪律,致使其犯罪的手段、方式日益改进,犯罪的心理素质也有了极大的提升。

有组织犯罪的活动和危害对社会具有巨大的危害性和整体冲击性,因而已成为世界各国立法、司法机关和刑法理论研究者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我国社会中形成的具有形成组织犯罪心理的群体存在于不同阶层中,包括最令社会担忧的青少年群体,“农民工第二代”群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自身职务便利的国家工作人员群体以及人数庞大的无业失业人员群体。

一、有组织犯罪群体的现状分析

由于我国有组织犯罪发展过程的复杂性,以及有组织犯罪重新泛滥所处时代的独特性,使得我国有组织犯罪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烙印。当前有组织犯罪呈现出以下特点:有组织犯罪国际化,进行跨国犯罪;犯罪团伙的组织种类和有组织犯罪的犯罪种类呈多样化趋势,犯罪组织内部结构趋于严密,通过组织内部逐步培养职业化的犯罪成员;受犯罪团伙领导的影响,组织成员的心理素质普遍提高;犯罪组织实施犯罪的犯罪手段和犯罪工具借助现代社会的高科技手段更加现代化;犯罪组织积极向黑社会组织演化,并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政治势力的庇佑作为其生存的保护伞。有组织犯罪的现状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带来严重破坏,而打击有组织犯罪的难度也在日益提高。

二、不同犯罪组织群体产生的心理原因

(一)青少年群体

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特征与犯罪是密切相关的,心理发展的不完全、不成熟是他们不能有效控制自身行动、辨认自身行为的重要因素。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青少年犯罪现象越来越严重,且向低龄化、成熟化、智能化、暴力型、团伙犯罪转变。

青少年群体的犯罪同样也是一个特殊的犯罪群体。在青少年犯罪现象低龄化的趋势下,很多未到刑事责任年龄的青少年加入到了犯罪群体当中。由于现代社会的青少年心理普遍早熟,对于自己的行为有一定的理解,但又不具备完全的控制和辨认能力,导致他们形成了一种不服管教,寻求刺激的心理,使得他们不能充分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终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青少年犯罪的群体转化性同样值得重视。我国现代教育体制并不平衡,这就导致了众多适龄青少年不能得到正常的素质教育进而辍学,降低其今后的社会竞争力。他们在受到自己身边人的排斥后更加剧心理的畸形发展,对未来生活的持悲观态度,并且在自身的心理上降低了自身的社会认可度——这逐步扩大了该类青少年群体同社会群体的心理距离,成年后进而向无业游民群体犯罪组织转化。

(二)农民工第二代群体

“农民工第二代的际遇表明,尽管在城市出生、在城市成长,他们也未能摆脱这种与生俱来的不平等枷锁”。这类群体在早期的成长过程中,缺乏父母的照顾和关爱使得他们缺乏及时的管束和教育,养成了特立独行、我行我素的行事风格,他们会感受到自己与城市人的不同,并从内心渴望获得社会的尊重,但现实往往并非如此,城市人的歧视会从一定程度上加剧这种不平衡的心理。在此驱动下,他们通过对抗社会甚至组织犯罪的暴力方式来发泄,藉以谋求心理平衡。

(三)国家工作人员群体

社会中有组织犯罪群体的危害巨大,其本身不仅作为犯罪组织实施犯罪,而且还通过自身影响力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伙同其共同犯罪。为了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更为有利的地位,某些人便寻求通过利用国家权力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诱发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与犯罪组织勾结的国家工作人员得到了这一群体为其带来的利益,也就会渐渐地伙同犯罪组织共同实施犯罪。

(四)无业人员群体

无业人员犯罪近年来比较突出,其危害性很大,成为社会的一个不稳定因素。无业游民群体深知自身的境况处遇,其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无法与社会普通民众一样生活,逐渐地这种无奈与羡慕的心理转化为仇视与嫉妒。这一类群体又往往因闲散于社会的各个角落,便于广结人脉,通过组织参与团体活动拉拢彼此间的关系。再加上其本身对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满无法得到宣泄,形成犯罪组织实施犯罪便成为其最终的选择。

三、有组织犯罪的心理特征分析

有组织犯罪与个人实施犯罪相比有着很大的区别,由于共同犯罪的缘故,犯罪组织实施犯罪的能力一般来说远远强于个人,因此犯罪组织借助心理上的群体工作效应去完成许多由个体很难完成的犯罪,并且在事后担心刑事惩罚的忧虑感也远远弱于个人实施犯罪行为后的心理恐惧。

首先,集体行动和细致的分工给了犯罪组织成员树立了实施犯罪行为的强大自信,从心理上减弱了负担的犯罪风险感,使得犯罪组织成员认为在犯罪组织领导下的集体行动必定会万无一失,于是在犯罪时更倾向于疯狂和暴力。

其次,犯罪组织的集体行动会使得他们从心理上认同自身的犯罪行为,将自己将要实施的犯罪合理化,以减轻心理上的犯罪忧虑感和害怕刑罚的恐惧感。犯罪组织成员在实施犯罪的同时,由于有着同伙的共同承担,也会从心理上弱化自身将要承担的罪责感,实施犯罪行为时也往往由于个人负罪感的弱化而实施超出犯罪组织

计划的犯罪。

最后,受中国古代传统的帮派思想影响,犯罪组织内形成严密的分工和强烈的内部等级观念一方面形成一套有体系的犯罪模式,提高犯罪组织实施犯罪的效率;另一方面这种由等级观衍生的服从心理构建了犯罪组织赖以生存和延续的精神支柱。

四、有组织犯罪心理的预防措施

我国理论界对有组织犯罪的定义存在分歧是打击有组织犯罪的不利因素。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心理预防措施的实施不仅应该从犯罪组织群体的内部着手,对于社会这个外部影响因素同样也应重视其对有组织犯罪形成的作用。内因和外因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如果社会对于群体的需求心理不加以关注,那么群体在实施犯罪后同样也就对社会秩序造成了破坏。

(一)对待青少年应加强引导,做好青少年有组织犯罪的预防工作

青少年犯罪大部分是由于阶段成长中生理与心理发展不平衡导致的。因此,矫治的关键在于研究其心理特征。学校教育应当重视对青少年群体的习惯培养,以培养出人格、心理健全的人才为重要目的。加强对青少年群体的心理咨询与心理帮扶,积极妥善解决青少年群体在成长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加强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积极通过物质条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

首先,应该增加对城市农民工的补贴力度,降低其劳动强度,明确其教育子女的义务。同时加大对农民工后代的教育帮扶力度,重视农民工二代这一群体的存在,对其加强心理的引导教育,在生活、学习、工作上使其享受和普通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其次,农民工二代群体类似于另一个青少年群体,在对其进行心理引导方面应当使用结合适应该群体特点的方法,避免把农民工二代群体过度成人化,借以提高心理辅导的效率。

(三)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扫清犯罪组织的政治庇护势力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治理是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首先,应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学习,明确自身的定位;其次,应该加强党的自身建设,重点是党风廉政建设,从经济层面切断国家工作人员群体同社会犯罪组织的联系,打击犯罪组织庇护伞的形成。

(四)保障社会无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就业引导

一方面,政府可以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社会就业保障体系,加强对社会闲散人员的就业引导。另一方面,立法机关可以立法保障社会无业人员的个人权益,避免该群体因为个人利益的损失而产生对社会及社会其他群体的仇恨心理。企业应当负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定期面向无业群体展开招聘会,对其进行岗位培训,稳定且可观的收入可以从很大程度上避免犯罪的产生。

首先,从根本上说对有组织犯罪还应当以预防为主,包括社会政策的调整、整治腐败、加强精神文化与思想道德教育建设和发挥社区功能等。重视青少年群体的组织犯罪是预防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受其本身年龄条件和青春期心理的影响,不能将青少年群体(包括部分农民工二代群体)的主观恶性同其他犯罪组织群体的主观心理一概而论。对待这一类群体应以说服教育,加强心理疏导为主。

其次,有针对性地对社会各个群体进行犯罪风险评估,及时制定相应的对策,把预防犯罪放在工作首位。在经济视角下关注社会各个群体对于当然社会经济现状的评价同样也是预防形成犯罪组织实施犯罪活动的一个重要手段,同时积极根据社会现实调节对于各阶层的相关政策,以经济发展带动防止犯罪活动。

再次,吸取在打击有组织犯罪过程中的教训,借鉴国外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先进经验,对于我国研究如何提高打击有组织犯罪的效率,进一步改进打击犯罪的方法是很有必要的。

犯罪心理论文 篇5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心理;原因;预防

进入工业化发展阶段以来,随着人类社会环境和生活方式的急剧变化,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也变得越来越突出和严重,并一度与毒品问题,环境污染问题等并称为人类社会的“公害”。自2000年以来,我国各级法院裁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平均每年上升13%左右。因此,我们非常有必要了解青少年的犯罪心理,研究青少年的犯罪动机,以便更好的制定预防措施,减少青少年犯罪现象的发生,还青少年一片净土。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一)突发性

青少年在犯罪之前往往很少考虑后果与详细的过程,通常是跟着自己的感觉,或者只是单纯的出于某种目的,又或者是感情用事,这就造成了在犯罪的时候他们并未意识到是在犯罪。

(二)低龄化

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青少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

(三)复发性

再犯比例高、有前科,构成累犯的人员占很大比例。青少年在以此犯罪成功之后,往往会有侥幸心理,从而再次甚至多次作案。

二、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特征

(一)模仿心理

青少年好奇心理,喜欢模仿,随时都有可能面临善与恶的选择,而恶的事物往往是披着美丽外表的,而青少年由于涉世不深,辩别能力差,法制观念淡薄,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很容易激发起他们的神秘感,激起想尝试的愿望。一旦受到不良影视作品、网络、暴力行为或犯罪分子的唆使与诱惑,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逆反心理

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多变期,渴望成长,渴望独立,自我意识越来越强,希望摆脱家庭和学校的束缚,独立自主。当自己的意识受到学校、家庭的反对时就会发展为抗拒社会道德和法律,偏要与成人们的规定、纪律对着干。在遭到家庭、学校或社会不公正对待时,不但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不足,反而迁怒社会,仇视比自己强的同学,仇视自己认为看不惯的人。

(三)意气心理:“为朋友赴汤蹈火,为哥们两肋插刀”的心态在少年犯罪中尤为多见。有的青少年模仿一些黑帮影片中的帮派结成团伙,恃强凌弱、以大欺小,狭隘的认为所谓哥们兄弟的利益最大,完全可以不顾其他人的合法权利。

(四)报复心理:未成年时期,情绪的兴奋性高,情绪的波动性大,具有极大的冲动性,既表现为热情活泼,又易急躁,激动,好感情用事。当与他人产生矛盾认为自己吃亏时,十分容易受情绪的影响失去控制,不计后果的进行报复,最终导致违法犯罪。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一)家庭预防

家长也要不断的学习,不断的进步,提高自身素质,用良好的道德和高尚的情操去感染子女,并且身体力行,为子女起好的表率作用。父母要营造良好温馨的家庭气氛,使孩子在健康幸福的氛围中成长,同时也要更新教育观,与孩子成为良师益友,让孩子敢说真话、错话,使家长知道他们的所思、所想,便于有针对性的及时进行引导,同时也要敢于承认错误,学会向孩子道歉,使未成年人感到自己在家庭中处于平等的地位,受到大人的尊敬,心理得到满足。另外家长要有“换位思想”,经常站在孩子的角度看问题,想问题,这样的教育方式也必然会对孩子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以后孩子也必然会懂得凡事多为他人着想。

(二)社会预防

青少年犯罪心理预防应该是一个全社会都应该参与的大型课题,不仅仅是家庭及学校的任务。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青少年中受到不良的媒体内容、网络资源的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的越来越多。我们要共内努力给青少年创造一个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保护,以控制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加大打击力度,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2、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切实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3、立足社区,群防群治。

(三)学校预防

学校应加大对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力度。学校作为教育的载体,在开设文化课的同时不能忽略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孩子的心理问题应该受到广泛的关注。“教师应当是心理医生”是现代教育对教师角色的新要求。现代教育的发展要求教师不仅仅是人类文化的传递者,也是青少年学生心灵的塑造者,是他们心理健康的维护者。

无论是小学,中学还是大学,都应该开设相应的心理课程,并且加大课程量。引导青少年走进心理学,深入地认识自己,发现自己因不适应内外环境而产生的各种心理问题,及时调控自己,恢复内心的平衡,提高自己应对各种人生难题的能力;另外,鼓励青少年在面对烦恼时多进入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老师们谈谈自己的烦恼,及时的排忧,以免情况恶化。

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同时,也要开展法制教育,将法制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现在的青少年,普遍的对法律不够了解,学校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主体,应当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普及法律知识的教育,让青少年知法懂法,不去触碰法律的底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结论

没有健康发展的青少年,国家就没有未来。对于这一特殊年龄阶段的犯罪的增多,无疑敲响了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警钟!犯罪学者、社会学家,教育家、教师、政府官员们都把青少年犯罪问题当成是头等大事,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预防和解决。相信随着工作力度的加大及其他一些社会学科在预防青少年犯罪领域的渗入,青少年犯罪预防领域将会出现一个崭新的面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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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顾军。 未成年人犯罪的理论与司法实践[M].法律出版社。 2010.

[3]李曙光。张龙。邵明玄 浅谈青少年犯罪心理[期刊论文]-法制与社会 2008(6)

犯罪心理论文范文 篇6

内容提要: 中国犯罪学的发展不能不关注西方犯罪学理论与中国现实状况这两大因素。西方犯罪学的理论学说与学科发展经验,在犯罪学研究中不仅具有学术沿革的意义,而且还构成了犯罪学的基本框架、基础性智识思想和主要学术通识。西方的理论与经验为我国犯罪学的发展提供了充分养料和资源。对中国犯罪学的现实状况尤其是所遭遇困境的理性体察,则是我国犯罪学进一步发展的前提和起点。故此,未来中国犯罪学的发展路径在于:既需要科学地借鉴西方犯罪学理论与发展经验,也需要立足于中国转型社会的本土情势,更需要在借鉴西方经验与体察中国现实的基础上发展出一种整合型、应用型及实证型的学术理论与学科体系。

一、中国犯罪学的“西学东渐”

犯罪学起源、发达于欧美国家,西方犯罪学在犯罪学的发展进程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从发展阶段上看,犯罪学主要可以划分为19世纪末的实证犯罪学研究和当代犯罪学研究。实证犯罪学派的兴起主要是由意大利等欧洲国家的学者所推动,而当代犯罪学研究主要以美国等国家的学者为代表。在犯罪学诞生后的一百多年间,犯罪学研究的中心在世界范围内表现为从欧洲各国逐步过渡到美国这一发展趋势。当代处于显要地位的犯罪社会学、犯罪心理学和犯罪生物学均是发展、成熟于欧美诸国,犯罪社会学最为著名的学习理论、紧张理论、控制理论均是美国学者的智识结晶。故此,西方犯罪学的理论、学说、学派(以下简称为西方理论)在犯罪学研究中不仅具有学术沿革的历史意义,而且还构成了犯罪学的基本框架、基础性智识思想和主要学术通识。

尽管中国传统文化在悠久的历史中孕育了很多有关犯罪问题的理解和认识,其中不乏精辟且有远见的见解,但这主要是一种“前科学”的理解,还远未形成系统性的知识体系和学科框架。在我国,“由于法律虚无主义和‘左’的指导思想的影响,新中国犯罪学研究刚刚起步,即被迫处于停滞状态。新中国成立以后,30年内竟然没有成立过一个专门研究犯罪问题的机构,更没有一所高等院校开设犯罪学课程,偶尔可见的几篇研究文章也是侧重于分析犯罪的阶级根源,而缺乏对犯罪原因客观而系统的分析”[1]62。

新中国成立已经近60年,中国的犯罪学主要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的后30年间发展起来的。在这30年间,我国历经多次犯罪浪潮的冲击,整体犯罪态势亦是逐年趋重。迫于严峻的犯罪压力,犯罪学获得了新的发展契机,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在这一阶段,“西学东渐”成为犯罪学研究的一种发展趋势,西方理论构成了我国犯罪学研究的重要资源,我国有关犯罪原因和犯罪预防的很多思想皆受到西方理论的启示,我国犯罪学界很多杰出代表均有求学欧美的学习经历,我国介绍和翻译西方犯罪学理论的学术作品如《西方犯罪学》、《理论犯罪学》均在学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可以说,中国犯罪学的发展与成熟离不开对西方理论、智识思想、研究方法及发展经验的充分汲取和借鉴,离不开与国际犯罪学界的交流与对接。

改革开放以来,犯罪学的“西学东渐”并不是一种孤立的、偶然的学术现象,这一学术现象有其复杂的历史背景和缘由。受新中国成立后各种政治运动的影响,我国人文社会科学总体上处于“断层”和相对落后的状态。于是,对西方理论的汲取与借鉴就成为犯罪学、法学、经济学、社会学等诸多学科发展的必然选择。可以说,犯罪学的“西学东渐”是我国当代人文社会科学整体上“西学东渐”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犯罪学“西学东渐”的主要目的当然是为了“为我所用”,进而发展出适合中国国情的犯罪学理论和知识体系,为中国的犯罪治理实践工作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和理论指导。故此,西方理论的中国化势在必行。这样,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即如何借助于西方犯罪学理论和发展经验加强中国犯罪学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的研究、完善中国犯罪学的学科体系建设,自然摆在我们面前。本文的思考很大程度上源于对这一问题的回应。笔者的思路是:首先,总结、归纳、提炼西方犯罪学中值得我们重视和学习的发展经验;其次,对我国犯罪学发展中的种种问题进行分析,尽量还原出我国犯罪学各种现实问题的“原貌”及来龙去脉;最后,通过借鉴西方理论,尝试提出中国犯罪学的发展路径。

二、西方犯罪学的发展经验

历时百余年的发展与完善,西方犯罪学已然形成一个由众多学派、理论学说及研究成果所组成的较为成熟的学科体系。对于我国来说,西方犯罪学的发展经验可以主要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视野广阔与学说繁多

从整体与宏观的角度上看,西方犯罪学最为鲜明的特色在于学派众多、学说林立,而学派众多与学说林立皆源于西方学者考察犯罪问题视野的广阔。西方学者不单纯将犯罪视为一个法律问题,还在更为广阔的道德、宗教、社会、自然环境、风俗习惯、教育、心理、气候、人口、文化、生物、经济、政治等各个领域考察和分析犯罪问题。由于犯罪学的研究者具有不同学科的研究背景和学习经历,以致西方理论整体上呈现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

西方犯罪学理论以广阔的研究视角和繁多的理论学说极大地加强了犯罪学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策略研究,促进了犯罪学学科的完善和成熟,推动了犯罪治理实践工作的开展,扩大了犯罪学在人文社会科学与社会实践中的积极影响。可以说,西方犯罪学的演进史就是西方犯罪学的学术流派更迭史、理论学说争鸣史。在这一过程中,犯罪学的理论不断推陈出新、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趋势和潮流,犯罪学的知识资源不断向其他人文社会学科拓展、不断将犯罪融入到人类社会生活中进行理解,犯罪学的思想在反思与批判中不断趋于智识化和理性化、不断走向成熟和完善,犯罪学的研究方法也不断更新。犯罪学通过学派与学说之争源源不断地为人类提供与犯罪有关的知识,可以说,犯罪学的进步就是犯罪学学派与学说之争的结晶和产物。[2]80

(二)科际整合与方法丰富

20世纪70年代后出现的科际整合研究模式在西方犯罪学发展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科际整合的犯罪学研究乃指由一群来自各种与犯罪问题有关学科的研究者所组成的彼此能够协调而相互整合的‘科际工作组’,从事犯罪的实证研究。”[3]105

西方学者往往以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生物学、医学、经济学、人类学、政治学、文化学等学科作为整合研究的支柱开展研讨。这些学科的知识和方法进一步拓展了犯罪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丰富了人们对犯罪问题的认识。科际整合的研究模式并非是犯罪学与其他学科的简单联系,而是建立在单个学科充分专业化基础之上的,学者对单个学科的充分掌控是科际整合开展的前提与基础。故此,西方犯罪学所强调的科际整合实际上是一种建立在单个学科充分专业化基础上的跨学科研究。同时,科际整合必然意味着犯罪学研究方法的多元和丰富。从当代西方犯罪学研究看,科际整合模式与多元研究方法已然成为西方犯罪学界的一种学科通识。

(三)多元的犯罪原因论与综合的犯罪预防论

西方犯罪学发展初期,受各方面认识的局限,对犯罪原因的解释往往是一种一元的犯罪原因论,即相关理论往往只在某一方向上发展,并试图用单一方面的理论对犯罪行为做出合理的解释。由于这些一元论的解释理论之间常常彼此矛盾,难以得出科学的结论;过于简单化的研究方法又不能全面说明犯罪现象,同时从各个角度探讨犯罪的多元犯罪原因论得以出现并逐渐占据统治地位。在多元论的犯罪原因探讨中,学者们从社会因素、心理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等各个角度探求与犯罪发生的关系,以致“多元论”的范围日益扩大。与这种原因解释的多元化相适应,在犯罪预防上也体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即将刑事控制模式、心理治疗、医疗模式和以改造家庭条件和社会环境为主要目标的社会模式同时应用于司法实践领域。

在西方早期的犯罪学研究中,相对于犯罪原因的研讨,犯罪预防是受到冷落的。20世纪以来,犯罪预防的理念、措施越来越受到西方各界的重视与运用。事实上,犯罪预防理论进入犯罪学的研究视野并日渐受到重视也不是偶然的,而是犯罪学发展趋势的客观要求,是犯罪学作为一门科学存在的内在需要。只有将犯罪学研究的重点放到犯罪预防上,犯罪学这一学科才能获得其动力和活力。

多元的犯罪原因论要求综合的犯罪预防论与之相呼应。于是,西方学界对法律预防、社会预防、被害预防、特殊预防等等犯罪预防做出了全面且深入的研讨。同时,在西方犯罪预防理论发展过程中特别注意理论的操作性,重视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并努力以各种实证措施来验证预防手段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四)实证研究运行成熟

作为一种社会法律现象,犯罪的发生与变化具有极其复杂的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要研究犯罪必须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相对于我国犯罪学研究来说,西方学界更多地依赖实证研究方法研究犯罪问题。一般来说,“犯罪实证研究方式包括个案研究、犯罪统计研究、比较研究、追踪研究等”[3]92。

个案研究是对于某一特定人或特定群体及其行为的具体资料的研究。个案研究以特定个人或特定群体为研究单位,侧重于考察特定个体与群体的家庭、环境、交友、教育、职业、经济状况等有关资料;个案研究的目的在于探寻特定个体或群体的犯罪原因,进而加以控制和改善。

犯罪统计研究是根据警察机关公布的犯罪统计数据及各级检察机关或法院的司法审判统计,从事整理分类与统计分析等方面的研究。经过上百年的发展,犯罪统计研究在西方国家已经发展到相当细致、完善、成熟的程度,犯罪统计成为西方犯罪学研究的必经程序和不可动摇的学术传统。

比较研究是犯罪学对于罪犯的研究,必须与没有犯罪的一般人相比较;犯罪学对于犯罪和社会越轨行为的研究,必须与社会正常行为相比较。否则很难找出罪犯和犯罪与一般人和正常行为有何不同。在西方犯罪学中,比较研究大多以不犯罪的普通人为研究对象,亦可以两组不同犯罪类型的罪犯,从事比较研究。追踪研究源起于监狱行刑效果的追踪调查,即调查刑满释放人员的再犯率及其再犯的因素等。追踪研究乃是考察一群犯罪人的某一段生平经历,是一种动态的实证研究。时至今日,追踪研究已经成为对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研究的一种重要研究方法。

三、中国犯罪学的现实困境

我国一贯坚持严厉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立场,改革开放后历次“严打”运动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思想的提出、践行,均反映出我国政府应对犯罪问题的智慧。在新中国成立近60年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间,我国应对犯罪的理念在不断更新,制度日趋理性和科学,具体措施亦不断人性和文明。可以说,犯罪学研究和犯罪治理实践在过去30年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犯罪学研究是一帆风顺的。如前所述,新中国犯罪学主要是在改革开放30年间获得发展的,对一代学人来说,30年时间基本能够穷尽一代学人的智慧与精力;但对一门学科来说,30年时间还不足以使其由萌芽阶段马上过渡到成熟阶段,30年时间尚不足以发展出成熟、完善的犯罪学基础理论与学科体系。客观地说,我国犯罪学经过30年的发展还存在很多现实问题;也可以说,我国犯罪学的发展正遭遇某种困境。

(一)外部困境

1.政府重视不足与司法体制的制约

外部的困境是指由各种具体影响犯罪学学科发展的外在因素所构成的问题。在范围上,外在因素包括除犯罪学研究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外的一切因素。它涉及国家对犯罪学的基本认知和态度、体制因素、历史因素及现实因素等。

一方面,国家对犯罪学的重视程度不足,这是困扰犯罪学发展的主要外部因素。虽然不能说国家忽视了犯罪学的学科建设,但是与刑事科学中的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分支学科相比,犯罪学的受重视程度明显不够。国家的这种潜在态度直接导致对各门学科在体制层面的安排有所偏颇,犯罪学学科定位的现状就充分说明了这一情况。

根据我国高校专业设计目录,“法学”为一级学科,“刑法学”和“民法学”等学科为二级学科,二级学科以下的学科被列为研究方向,也称三级学科。犯罪学就属于“刑法学”之下的三级学科。我国有学者指出:“把犯罪学列为刑法学之下进行学科管理,不仅限制了犯罪学学科的发展,而且削弱了它对刑法学的宏观指导作用。”[4]当前国家所认可的学科定位在一定程度上必然会限制国家对犯罪学研究的支持力度,也势必会从宏观上影响犯罪学的理论研究与犯罪学对社会生活的指导。以我国当前的国情,一个学科的发展不仅取决于社会生活的需要,更取决于政府的重视与大力支持。

另一方面,在我国现行的刑事司法体制中,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因具有实在的基本法律支撑和明显的应用性而处于“显学”地位;犯罪学在刑事司法体制中还未获得稳定的立足之地。犯罪学在现行刑事司法体制中的边缘化(或称在刑事司法体制中的“失语”),也导致犯罪学难以通过司法制度的路径在社会生活中发挥较大的影响和作用,导致犯罪学的理论成果和智慧结晶长期囤积于学术圈难于传播,也势必限制犯罪学的发展空间。

2.我国犯罪学发展遭遇历史的断裂

在外部困境中,我国犯罪学发展的历史断裂是正视当前困难所不容忽视的重要方面。由于法律虚无主义和“左”的指导思想的影响,新中国的犯罪学研究刚刚起步,就被迫处于停滞状态;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内竟然没有成立过一个专门研究犯罪问题的机构,更没有一所高等院校开设犯罪学课程;有关犯罪学的学术论文数量较少,对犯罪问题的研讨尚未脱离阶级分析的限制。

严格地说,我国犯罪学从刑法学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学科仅有二十几年的时间。尽管在此期间犯罪学发展较快,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犯罪学研究曾存在过30年的空白,这至少耗费了一代至二代学者的学术生命。历史的断裂所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我国当代犯罪学研究为此付出的代价也是高昂的;在很多情况下,我们的犯罪学研究都是在重续历史,在补因历史原因落下的课。

3.社会转型中犯罪浪潮的挑战

在外部困境中,我国犯罪学研究所面对的社会结构性转型和社会急剧变迁也是当前研究陷入困境的原因之一。与改革开放前相比,中国在追求现代化的道路上快速发展,中国社会结构不断分化,市场经济下的贫富分化在不断加剧;社会生活中的矛盾、紧张、失范①以及不可预期的偶然因素在增多。

尽管对转型社会来说,社会矛盾与犯罪率攀升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但这一切足以使犯罪发生的环境和原因变得更加错综复杂,也导致犯罪控制和预防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可以说,我国犯罪学主要研究的就是转型社会的犯罪问题,而转型期中国社会的犯罪问题又是一个广泛的“问题域”。毫无疑问,对于地广人多、犯罪总数与涉案人数较大的中国社会,此时的总体犯罪规律将更加难以把握,我国当前犯罪学研究所面对的现实外在环境相当复杂。

(二)内部困境

内部的困境主要是指我国犯罪学理论研究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其主要涵盖对犯罪学基础理论研究薄弱、方法不足和资源狭窄等因素。

1.犯罪学基础理论研究薄弱

关于我国犯罪学基础理论研究薄弱、学科建设不足的问题,有学者曾将其理性地概括为,“我国犯罪学理论体系不严整、理论内容不严密、缺少必要的学术范畴和理论抽象不够”[5]。在犯罪学研究中,这种基础理论的薄弱较为常见,而且对犯罪学的发展带来致命的打击。一方面,尽管犯罪学界就犯罪学与刑法学关系的问题已取得一定共识②,认为犯罪学并非隶属于刑法学,而是独立的刑事科学分支学科;但犯罪学中犯罪含义的理解一直未获得理论上的突破。犯罪学主流的观点坚持犯罪学中的犯罪定义不同于刑法中的法定犯罪,犯罪的概念包括犯罪的法律概念和犯罪的社会学概念。[6]319-320笔者也赞同这种主张,这样在坚持犯罪的社会学概念的前提下,就必然得出犯罪学中的犯罪除了包括法定犯罪以外,还包括从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越轨行为。但是目前却缺乏限定社会越轨行为的标准。因此,犯罪学中社会越轨行为理论研究的不足直接导致犯罪学中犯罪的含义长期得不到完整、严谨和科学的论证。

另一方面,西方犯罪学理论的中国化严重不足。犯罪学理论基本上是由外国人创建,并基于欧洲和美国的社会实践产生、发展的。它们立足于对犯罪规律的深层考察,无疑具有一定的普世性;但它们也具有浓厚异国文化基调和社会背景,因此也是一种“地方性知识”。对于普世性与地方性交织、融合的犯罪学理论显然不能直接采用“拿来主义”;为解决中国的犯罪问题,必须对上述理论进行中国化。目前,我国犯罪学研究中的相当一部分精力还集中于根据中国国情借鉴西方理论,进而发展出有中国特色的犯罪学理论体系,显然对于国外理论的中国化我们才刚刚上路。

2.实证研究方法运用不足

古语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方法在科学研究中长久以来就扮演着分析工具与研究路径的重要角色。犯罪学的研究方法包罗广泛、种类繁多,但在这些方法中,实证分析是犯罪学最为基础的研究方法。然而,我国犯罪学研究在实证方法的运用上还存在较大的问题。

刑事人类学派的一个历史贡献就是实证研究方法的应用。正如菲利所说,“实证犯罪学和古典犯罪学两者相比,他们各自说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语言。”[7]183菲利所指的“语言”就是指两个学派采用了不同的研究方法。我国的犯罪学研究既需要理论上的思辨,更需要方法上的革新。其实,理论思辨与实证研究两者是密不可分的,实然犯罪态势需要理论的归纳和总结,而实证研究能为理论思辨反映真实的犯罪状况和提供有力的论据。当前的情况是理论上的思辨较多,而实证研究较少,从而导致理论研究脱离实践。实证方法应用范围的狭窄和运用质量的低迷也是导致我国犯罪学研究总体水平不高的原因之一。

3.学术资源与知识储备欠缺

从学术资源的汲取上看,犯罪学的困境也与犯罪学学术资源和知识储备薄弱有关。古典刑事学派所遵循的以法律控制犯罪的思想,导致犯罪学的学术资源长期以来均投入到法律、刑罚和司法机构之中。实证犯罪学派为犯罪学打开了面向实践的研究路径,促使犯罪学的知识域开始逐渐扩大。以犯罪社会学派为代表的当代犯罪学研究最终使犯罪学的学术资源处于开放状态,并能够联合人文社会各学科的知识和方法对犯罪学展开研究。

当前我国的问题在于,不仅运用实证方法的犯罪统计学不发达,而且犯罪学研究缺乏一种联合人文社会各学科的跨学科研究模式。犯罪学的学术资源和知识储备严重不足,经济、政治、文化、地理、心理、社会等多学科的知识一直被排斥在犯罪学的学术资源之外,这直接导致我国犯罪学关于犯罪与经济、犯罪与政策、犯罪与文化、犯罪与心理、犯罪与社会等理论极度不发达,也严重影响了我们对中国犯罪规律全面而深入的体察。

4.研究者专业化程度较差

犯罪学的研究最终要依靠研究者来推进,在学术研究中研究者发挥关键性作用。经历多年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来的发展,我国犯罪学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离不开我国学者的长期努力。尽管我国学者为犯罪学的完善付出了很多心血和精力,但仍不能忽视研究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我国的犯罪学研究者当前存在的问题是专业化程度不高,进而影响了犯罪学研究的总体水平。“我国犯罪学研究者的构成广泛散布于社会各阶层各部门。不仅大专院校、科研部门、政法实践部门,而且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部门也介入其间,使研究队伍具有广泛的群众性特点。这种情况造成了犯罪学成果大量地低水平重复。”[1]60研究者专业化程度不高的直接后果就是犯罪学研究向“对策犯罪学”方向片面发展。这种片面的对策犯罪学表现为:往往还未来得及认真观察某类犯罪的现状、深入分析它的社会深层原因,就径直得出具有结论性的对策建议。这种片面的对策犯罪学蒙蔽了犯罪学真正的问题,限制了犯罪学强大的理论解释力,妨碍了人们对犯罪问题客观而全面的认识。

总之,面对困境,需要我们勇于探索犯罪学新的发展路径。对于研究者而言,犯罪学发展所遭遇的外部困境是我们所无力改变的,但在解决犯罪学发展的内部困境方面我们还是可以有所作为的,尤其是在充分移植和借鉴西方犯罪学理论基础上,立足于中国本土的犯罪情势,运用跨学科研究模式完善犯罪学基础理论、更新犯罪学的知识形态等方面。

四、中国犯罪学的发展路径

为了走出前述犯罪学的发展困境,我们需要合理地借鉴西方犯罪学理论和发展经验,需要立足于中国国情和犯罪现实状况加强犯罪学自身的知识积累,反思以往理论和实践工作的不足,推进研究方法的更新。具体来说,这需要着力做好以下两个方面:

(一)推进西方犯罪学理论的中国化

当前,我国需要继续推动和促进西方犯罪学理论和发展经验的中国化进程,在“西学东渐”的大潮中为中国犯罪学尤其是犯罪学基础理论的研究汲取营养和储备资源。

西方理论与学科发展经验对我国犯罪学尤其是基础理论的研究具有极大的帮助和影响。故此,西方理论本身所提供的知识与智慧值得我们学习,西方犯罪学的研究历程与发展经验更值得我们重视和借鉴。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西方犯罪学理论主要是根据西方特定社会的犯罪情势而发展起来的,适应西方社会发展起来的西方理论未必能够直接适应中国转型社会的犯罪治理工作,因此,西方理论需要经过中国化的过程,才能对我国相关研究和工作有所裨益。

由于犯罪问题的一般性,西方犯罪学的知识和经验值得我们重视和研究;由于犯罪问题的本土性和区域性,西方犯罪学的理论与学说本身还要与中国国情相结合,进行适当的中国化。西方犯罪学理论和发展经验的中国化是一个长期渐进的历史过程。这是中国犯罪学与国际社会交融和接轨的过程,也是中国犯罪学的自我反思和改良的过程,还是中国犯罪学基础理论研究走向成熟和理性的过程。在西方理论中国化的过程中,全面了解和体察西方犯罪学的理论成果和发展经验、理性把握西方犯罪学的最新发展趋势,这是西方理论中国化的前提和基础。而将西方理论成果与中国犯罪学本土知识的积累和经验的增长紧密联系起来,以中国特定的犯罪问题为对象、以中国转型社会的综合环境为场域和语境、以坚实的实证研究为基础,进而将西方理论有机体察、筛选、梳理、运用,这是西方理论中国化的发展模式。③

(二)促进有中国特色犯罪学理论的成熟与完善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犯罪学理论过程中,我们需要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重视科际整合模式及跨学科研究方法在犯罪学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中的应用,促进方法创新和知识整合的整合型犯罪学的形成。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转型,犯罪学经过上百年风雨历程的曲折发展,已然形成了包括犯罪学基础理论、犯罪统计学、犯罪生物学、犯罪心理学、犯罪社会学、被害人学、犯罪文化学等内容的枝繁叶茂的大家庭。犯罪学的发展史是一个方法单一到方法多元、知识储备薄弱到知识储备丰富与复杂、学说简单到学说分立及百家争鸣的学科成熟历程。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犯罪学保持生命力和活力经久不衰的秘诀在于研究方法的不断创新和犯罪学知识通过整合的方式不断得到扩充。而方法的创新与知识的整合是与犯罪学发展相互伴随、唇齿相依的两个重要方面。故此,我们应注重科际整合的研究模式及跨学科研究方法在犯罪学中的运用。

一方面,整合研究的基础在于学者对单个学科专业化的理解和掌控,所以对社会学、经济学、文化学等学科的精准掌握是犯罪学学者的基本要求,尽管单个学者难以掌握上述全部学科,但是掌握其中某一种学科还是力所能及的。只有充分体察和理解上述学科的知识、思想和方法,才有可能形成跨学科的反思与研讨。另一方面,整合研究的发展模式在于以合作研究的形式,运用多学科的知识和方法联合研讨特定的犯罪问题。这需要学者提炼出跨学科研究的连接点,以特定的连接点为研究范式梳理、提炼其他学科中有益于犯罪研究的内容,进而打破不同学科之间的界限和学术壁垒,弥补以往学科间条块分割的不足,拓展犯罪学的知识空间。

第二,将犯罪学理论研究与中国本土的犯罪治理实践相结合,面向犯罪治理实践的需要大力发展犯罪学的应用理论,推动犯罪学理论更好地应用于犯罪治理实践。

“犯罪学的学科价值在于提供与犯罪有关的知识,全面地认识犯罪,进而指导实践中的犯罪治理工作。”[2]80于是,犯罪学也需要更好地服务于犯罪治理的实践,进而发展出有意义的应用型犯罪学理论。这种应用理论是以犯罪学基础理论为指导的,并直接影响着犯罪治理的实践。转型社会为犯罪治理工作提出了很多新问题和新挑战。一方面,犯罪学的应用理论需要更加贴近中国社会的发展脉络与整体环境,更加关注社会中产生及诱发犯罪的新因素及新的犯罪趋势,更加重视对具体犯罪态势和潜在犯罪人群体的把握。另一方面,犯罪学的应用理论需要更加注重对犯罪学基础理论的依靠,更加重视对犯罪原因与犯罪规律、犯罪人与被害人、犯罪现象与犯罪类型、犯罪对策与刑事政策等犯罪学基本范畴和理论的理解。

第三,提倡、践行实证研究的学术传统,将实证研究作为犯罪学理论发展的基石,扩大实证犯罪学研究的影响。

犯罪是一种社会法律现象,其涉及大量的社会事实,所以从事实出发调查、整理和分析相关经验资料,有助于揭示犯罪问题事实真相。同时,犯罪学理论的科学性往往也需要经过实证研究的验证与考量。故此,中国犯罪学需要面向实证性研究发展。实证研究的最大问题就在于资料收集困难以及开展实证研究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故此,我国开展实证研究需要从以下两方面努力:

一方面,获取实证研究资料需要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帮助与支持。在我国涉及犯罪问题的数据与统计资料往往由国家有关部门整理和收集,离开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大面积且长时段的实证研究根本无法展开。另一方面,实证研究需要讲究技巧与方法。如前所述,实证研究的方法包括个案研究、犯罪统计研究、比较研究、追踪研究等等。在运用上述方法时,需要讲究技巧,这包括需要合理地观察犯罪、需要通过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调查犯罪、需要在收集的资料中进行选样、需要科学地测试选样等等。

总之,我国犯罪学的发展既需要科学地借鉴西方犯罪学理论与发展经验,也需要立足于中国转型社会的本土情势,更需要在借鉴西方经验与体察中国现实的基础上发展出一种“知行合一”的犯罪学,一种整合型、应用型及实证型的学术理论与学科体系。

注释:

①“失范”作为默顿的犯罪行为紧张理论的关键术语,可以理解为社会为人们设置了共同努力的目标,而部分人群不能够通过社会所认可的方法实现目标时,他们会选择社会所不认可的方法实现目标和内心满足。

②关于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关系,曾存在三种争议。第一,辅助学科说,认为犯罪学是刑法学的一个分支学派。第二,辅助独立统一说,认为犯罪学既为刑法学服务,其在研究对象和方法又有别于刑法学。第三,独立综合说,认为犯罪学拥有自己独特的理念与研究范式,犯罪学是一门具有独立性和综合性的科学。目前第三种观点得到了广泛的赞同。参见严励:《犯罪学研究的路径选择——兼论犯罪学的学科地位》,载《犯罪研究》,2004年第4期,第8页。

③近年来,我国已经出现了一些西方理论中国化的犯罪学研究,如有学者将源自美国学者塞林的文化冲突论加以中国化,形成了适应中国转型社会犯罪研究的文化冲突理论,西方理论中国化的发展模式问题具体可以参照这些研讨。

参考文献

[1]许章润。犯罪学:第3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2]张旭,单勇。论刑事政策学与犯罪学的学科价值及其连接点[J].法商研究,2007(5).

[3]林山田。犯罪学[M].增订3版。台北:三民书局,2002.

[4]王牧。论犯罪学的学科定位及其属性[J].中国大学教育,2004(8).

[5]王牧。学科建设与犯罪学的完善[J].法学研究,1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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