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经历了发生、发展、衰弱的复杂历程,在中国近代思想史上亦发挥过重要作用,本文是敬业的小编燕子帮助大家收集的7篇马克思主义论文的相关文章,仅供参考。
关键词:创意劳动;劳动;创意
一、现实经济对创意劳动提出的理论诉求
伴随着以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为特征的科技革命在全球范围内的扩张,发达工业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传统工业劳动和生产模式正在转向以自动化和信息化为主的劳动。“机器+产业工人”的生产方式正在逐渐远离人们的视线;依附于机器大工业的产业工人正在被更加智能化的全自动生产线所替代;传统的劳动形式被取代的速度正在加快;旧的劳动岗位正在消失而由新技术革命所带来的新型劳动形态正在以更快的速度增加。在这场变革中,以创意劳动和创意产业的出现最具有代表性。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估计,截至2006年底,全球范围内从事创意劳动的人数在1.5-2亿之间。美国在全球创意阶层人才库中占去了20%-30%的份额。国际劳工组织通过对相关数据进行整合之后发表的研究报告显示,创意阶层(从事创意劳动的劳动者阶层)在爱尔兰、爱沙尼亚、英国、加拿大、芬兰和冰岛这六个国家中占全国总劳动力人数的四分之一。在过去的十年间,从事创意劳动的人数在新西兰、爱尔兰等国家的增长速度也十分惊人。而从我国创意经济的发展现状来看,目前我国创意产业的出口额已经跃居世界第三,仅次于英国和美国。2002年,我国创意产品出口额是52亿美元,而两年后的2004年达到了106亿美元,占当年GDP的6%。上海、北京、深圳等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和地区已经相继建立起了数十个创意产业园区,创意产业每年为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在逐年上升。
从目前的社会发展趋势来看,在这个由人的智力和创造力决定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的时代,虽然传统产业仍然在经济结构中占据很大比重,但是由创意产业为代表的狭义创意劳动和以创造性知识劳动为核心的广义创意劳动正在蔓延至生产领域的每一个角落,改造着传统产业的生产方式。因此,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提出创意劳动不但是对马克思劳动理论和劳动价值论的发展,更是顺应了现实经济的理论诉求。
二、创意劳动的概念及其结构
(一)创意劳动的概念界定及其内涵
创意劳动是一个古老而又新鲜的劳动方式。它之所以古老是因为自石器时代起,当人类产生了通过创造性劳动改造天然工具并且逐步过渡到创造劳动工具时,抽象意义上的创意劳动就开始出现在人类社会之中。创意劳动之所以是一个新鲜的概念,关键原因就在于:首先,创意产业和创意经济作为一组术语被固定下来仅有11年的时间,而且迄今为止,关于创意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完整定义;其次,现代科技的进步和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创意劳动的内涵和外延的拓展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条件。所以,本文按照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结成的劳动关系的不同,将创意劳动划分为前创意劳动和现代创意劳动。前创意劳动包括资本主义社会之前所有社会历史时期中出现的创意劳动。在前创意劳动之中,人与人的关系是一种非商品化的关系,或者说,商品货币关系在创意劳动过程中并不占主导地位,而更多的是一种从属关系,包括原始部落成员对自己部落的从属、奴隶对奴隶主的从属、农民对庄园主或地主的从属等。因此前创意劳动是一种以自然权利作为创意劳动产品所有权的保障。而在现代创意劳动中,人与人的关系是一种商品化的关系,是在创意产品的生产、流通、交换和消费的环节中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交换关系,以创意产品价值的凝聚、流动和分配,作为推动创意劳动、创意产业和创意经济发展的直接动力。本文研究的正是这种现代意义上的创意劳动。
所谓创意劳动指的是面对新问题,在知识积累的基础上,运用创造性思维,形成事物之间全新结合方式的活动,是艺术化思维加理性化执行的创造性活动。创意劳动的这个界定具体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创意劳动是一个面对新问题, 雇佣工人的劳动、管理劳动、信息劳动、知识劳动等劳动虽然也是在劳动的过程中提供能够满足人的生存或发展的某种需要的使用价值或是构成最终形态使用价值一部分的劳动。但是,创意劳动与这些劳动的最大区别在于,创意劳动是发现问题并用新方法解决问题的劳动,而后者是按照既定思路和程序解决问题的劳动。就是说,创意劳动的出发点不是寻找问题的答案,而是寻找题目本身。从这个意义上说,创意劳动十分接近于马克思所提出的本真劳动中关于劳动者的描述,即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是支配者和主导者,而不是“用一定方法刻板训练出来的自然力”。所以,对于创意劳动者来说,首要问题就是发现问题,因为这是决定创意劳动成果是否具有价值的前提。
第二,创意劳动是在大量知识积累的基础上进行的复杂脑力劳动。通常人们提到创意,大多将其理解为“好点子”、“好主意”、“新想法”等灵光一现的词汇。创意作为创意劳动的直接结果,在例如艺术、音乐等领域中看上去的确是创作者在某一时刻“突发奇想”的产物。但是大量脑科学研究和认知领域的相关研究显示,创意并非凭空出现,而是以大量相关资料和知识的积累为前提的。按照发生认识论的创始人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的观点,这个阶段被称为图式(schema)的积累阶段。在创意劳动的概念范畴中,图式的积累包括了对两种知识的积累:其一,是与创意劳动的劳动对象相关的知识和信息的储备与搜集工作;其二,是与创意劳动的劳动过程有关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技巧。这方面知识的积累除了包括在创意学上通常被称为“用脑素质”的积累之外,还应当包括创意劳动的劳动者将自己的设想呈现出来的方法,也就是说是将已经产生于创意劳动者大脑之中的设计和没有成形的零乱的概念,按照创意劳动者的设想,以适当的方式表现出来的方法和技巧。
第三,创意劳动是一种以创造性思维活动为主导的脑力劳动。所谓创造性思维顾名思义就是超越常规,跳脱出程式化、惯性化、线性化和惰性化思维方式的超越型信息处理方式。创造性思维的运用是创意劳动区别于其它劳动类型的核心要素。出现在知识经济社会中的新劳动形态例如信息劳动、知识劳动、管理劳动等,从它们的信息处理方式上来看,不外乎数学、逻辑分析、计算机仿真等信息处理方式,而创造性思维则是一种人类大脑特有的超越传统信息处理方式的超越型信息处理方式。
第四,创意劳动是艺术化思维加理性化执行的创造性劳动。创意劳动的这一层涵义为创意劳动的界定提出了两个方面的要求,即艺术化和理性化。艺术化思维强调创意劳动是一种生产美的劳动,强调了创意劳动的新颖性和独特性,它决定了创意劳动的内核。而创意劳动者的天马行空一般的思维以怎样合理的方式呈现出来,怎样从仅仅存在于人的大脑中的编码或构想变成有形产品,都是由创意劳动的理性化执行过程决定的。执行阶段的创意劳动所要遵循的准则不再单纯的只是以“美”作为标准,而是以产品的结构、功能、外观、产品的成本一收益等原则作为标准。因此,它是“从生产者和使用者的观点把一个系统转变为连贯的统一”。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创意劳动的过程是一个严肃的创造性劳动过程。创意劳动的艺术化要求赋予了创意劳动产品的内核,而创意劳动的理性化要求决定了创意劳动走向现实并且能够继续生存和发展。可以说,创意劳动的这两个层面互为表里,互相依赖,缺一不可。
(二)创意劳动的特征
相较于其他类型的劳动方式,创意劳动在劳动者体验、劳动的性质和劳动方式上都呈现出了一些不同的特质,具体体现在:
1、创意劳动过程对于劳动者来说,不是一个失去人的本性和失去自由的过程,而是重新在劳动产品中注入劳动自我意志的对象化活动。马克思曾经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异化劳动进行过深刻的批判和实质的揭示,并且提出被资本主义私有制异化了的劳动只有通过摆脱这种劳动关系的束缚才能实现自由,只有在不与劳动发生关系的时候,劳动者才能与自己本身同在,才能够进行自我实现的活动。但是从创意劳动的实质来看,创意劳动本身就是劳动者的一种创造性劳动,是一种构思和形成创意的活动。正是由于创意劳动是这样一种由创意者在自我构想和原创性设计的推动下进行的创造性劳动过程,所以,创意劳动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个自我实现过程。
2、创意劳动是一个严肃的创造性过程。这里所说的严肃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对于创意劳动来说,它本身除了强调其劳动产品的新颖性和原创性之外,更重要的是强调这种产品的独特性与产品的功能和结构之间的系统性。这种系统性的提升需要在产品的设计和生产过程中考虑除艺术性之外的结构性因素、环境性因素和经济性因素等。而严肃性的另一个方面体现在,相对于一种对于创意劳动是一种“疯狂的、没有逻辑”的误解,创意劳动其实是一种通过严谨的思考和方法的运用,帮助劳动者和消费者实现更多自由的手段。由于创意劳动的原创性构思主要产生于人的大脑,所以创意活动难免会被人们视为一种神秘的过程、一个缺乏逻辑和疯狂的行为。但人� 因此,可以推论出创意劳动是一种遵循着某种逻辑的创造性活动,而正是由于这种逻辑本身的神秘性,使得创意和创意劳动本身被赋予了“疯狂”的表象,被排除在了理性活动的逻辑之外。而创意劳动及其劳动产品之所以能够被许多人接受、认可甚至喜爱的关键原因就在于它是遵循着人们的某种逻辑而进行的活动。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创意劳动是一种遵循另一种逻辑的严肃的创造性过程。3、从劳动方式上来看,创意劳动与传统工业社会的劳动方式有很大不同。(1)从劳动的场所来看,传统产业工人的劳动在一个固定的场所中进行,劳动过程以进入工作场所为始,以离开工作场所为终。创意劳动由于是一种以复杂脑力劳动为主的劳动,所以它的工作场所在信息社会发生了延伸,可以是劳动者所在的任何他能够进行创意活动的地方,工作场所不再固定,劳动者的自由度更大。(2)从劳动时间来看,传统产业工人的劳动时间同他所处的场所的变更是同步的。而对于创意劳动来说,由于劳动场所的不固定,它的劳动时间就变得更具灵活性。也就是说,创意劳动的劳动时间随时处于可以继起的状态。而传统产业劳动只有进入劳动场所,劳动者的劳动时间才能够持续。(3)从劳动与自由、闲暇的关系来看,传统工业劳动中在时间的划分上,劳动与自由,劳动与闲暇之间的界限是分明的。劳动过程的结束意味着自由时间和闲暇时间的开始;劳动过程的开始,意味着自由时间和闲暇时间的结束。而在创意劳动这种特殊的劳动方式中,劳动与自由、劳动与闲暇之间的界限就变得不再明显。甚至这三者之间还存在着一种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关系。劳动时间在创意劳动过程中变得更具灵活性,而且随时可以继起。这样就会导致劳动时间与非劳动时间之间的划界不再简单地按照工作场所和非工作场所的交替而变更。根据马克思对自由的理解,自由体现在两种活动之中:一种活动是“用于消费产品”,另一种是“用于从事自由活动”。第二种自由可以理解为,劳动在劳动者自觉自愿的条件下是自由的、在劳动成为一种创造性活动时是自由的、在作为一种有目的的改造主体的活动时是自由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作为一种按照劳动者自由意志的、创造性活动的创意劳动,它与自由之间的关系不仅不是对立的,而是融合的,是自由劳动的一种实现形态。
(三)创意劳动的类型划分与结构分层
从创意劳动的劳动对象来看,创意劳动可以分为符号编码型创意劳动、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的服务型创意劳动和管理创意劳动,按照这样的划分,符号编码型创意劳动包括了我们通常所说的广告创意、服装创意、传媒创意、图书出版创意、电影创意、游戏创意、设计创意、产品创意、工艺品与艺术品创意;技术密集型的服务创意劳动则包括了公关创意、数字产业创意、休闲旅游创意、体育创意;而管理型创意劳动则包括了品牌创意、营销创意等。
按照创意劳动在劳动过程中所处的环节和层次来看,创意劳动可以被分为核心层创意劳动、中间层创意劳动和产品推广层创意劳动。这三个层面之间具有这样的逻辑联系。
从总体上看,这三种类型的创意劳动都是复杂脑力劳动,但是由于这三种创意劳动在劳动过程和生产环节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提供着不同的劳动产品,所以这三种创意劳动之间存在着如上图所示的圈层关系。
从它们的地位和作用来看,处于核心层的原创型创意劳动位于整个生产环节和劳动过程的最高端,代表着一种产品处于设计和研发阶段的劳动。这个阶段的劳动过程的结束并不是以有形产品的产出作为标志,而是以符号性设计成果作为这个层面创意劳动结束的标志。
处于圈层结构中的中间层创意劳动在整个产品由设计一研发一生产成品一产品销售这样几个关键环节中起到的是承上启下和机制设计的作用。就是说,中间层创意劳动的劳动结果既不是符号性的设计成果,也不是有形产品,而是为产品由设计走向有形产品这个关键阶段提供制度上的协调和策划,为产品从无形到有形的转化提供成本最小一效益最大的机制。中间层创意劳动的实质是管理型创意劳动,而它与普通的管理劳动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管理型创意劳动的劳动对象与一般意义上的管理劳动有所不同。在一个完整的创意产品的生产过程中,管理型创意劳动的劳动对象是经过原创型创意劳动阶段而形成的具有设计者个人风格和独创性的符号性创意产品,它除了要完成普通管理劳动的承上启下、相互协调的任务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在这种具有独创性的设计与有形产品的标准化产出之间建立某种联系的机制,保证这种独创性设计或全新的编码方式的价值得以在有形产品中实现。
处于整个圈层结构最外层的产品推广层创意劳动,其主要任务就是按照中间层创意劳动所提供的新的策划和机制,将原创型创意劳动所提供的设计蓝图和编码方式注入到有形的产品中,生产出带有鲜明特征的产品。这个过程是最狭义的物质生产过程,是一种标准化的产品生产过程。除此之外,处于产品推广层的创意劳动还体现在将新产品推向市场,并试图使消费者接受凝结了全新功能和符号价值的产品。产品推广层创意劳动的关键在于提品的解码机制。在这个意义上的创意劳动包括了广告创意劳动和营销策划创意劳动。
上文中所描述的圈层结构以及创意劳动在每一个层面上的存在方式,既可以用来概括某种有形创意产品的生产过程,也可以被拆分开来,每个层面的创意劳动都可以在目前的创意产业体系中找到它所对应的形式。也就是说,创意劳动既可以通过上图中的圈层结构组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生产链条,也可以各自独立,每一圈层中存在的创意劳动都可以脱离圈层结构成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体。
三、创意劳动在马克思理论体系中的存在逻辑
从马克思关于劳动的概念及其演化路径来看,创意劳动属于马克思关于劳动的概念范畴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1、劳动是一种对象化的赋形活动。这是创意劳动之所以从属于马克思劳动理论概念范畴的根本原因。马克思关于劳动的这个认识来自于黑格尔哲学体系。黑格尔将劳动的过程理解为,物质资料通过某一个具体的劳动过程之后,物质存在形态或物质本身的性状被劳动者按照劳动之前所制定的计划和方案赋予了新的内容和使用价值。在这个过程中,原有的物质被否定或消灭。这种对象化活动在创意劳动过程中也同样得到了贯彻和体现。以创意劳动中最具代表性的设计活动为例。所谓设计就是人类通过一个完整的劳动过程,改变事物原有的形态,使其发生“变化、增益、更新、发展的创造性活动”。无论是现代工业设计还是艺术设计,设计过程的结束都是以形成一种能够满足人的某种期望或要求的新的使用价值作为标志的。虽然现代设计的标准或尺度是随着时代而不断改变的,但究其根本,无论哪个时代的设计活动,都是一种对象化的赋形活动。
2、“物质生产劳动”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在当代社会发生了延伸。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中曾经对物质生产劳动进行过这样的经典界定:“在劳动过程中……人的活动是一种借助于劳动工具实现计划好的有目的的并且事先对世界的改造的物质生产活动。这一过程最终生产出产品也就是后来说的使用价值,自然物质可以按照人的需要改变其形式。劳动已经在其产品中结合,成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统一体。”。这个关于物质生产劳动的经典界定曾经被认为是马克思关于物质生产劳动的生产主义构想。由于马克思在这个定义中明确提出了物质生产活动及其产品的属性,所以在马克思身后,许多的批评也针对于此。但近期一些关于马克思劳动理论的研究中,出现了一种对马克思关于劳动概念的回归。通过马克思关于劳动是一种对象化的赋形活动这个线索,将传统意义上的物质生产劳动和一些批评家提出的作为马克思生产主义劳动的补充——非物质生产劳动的实质串接起来,扩大了马克思关于物质生产劳动的边界,将马克思关于劳动概念的理解扩展到当代社会之中。沿着这样一种回归马克思关于劳动的真正内涵的逻辑来审视创意劳动时,就会发现作为一种“生产观念、符号、编码、文本、语言、想象以及其他类似产品的符号性劳动”,一部分创意劳动没有直接创造传统意义上的物质产品,而是十分类似于商业劳动、管理劳动以及服务性劳动。但是从当代哲学界以及自然科学界对物质概念的重新划界来看,马克思所坚持的劳动就是按照人的计划对物质进行某种程度的改变活动之中就应当包括创意劳动。因为,这种以符号性产品作为主要劳动结果的劳动形态,在其劳动过程中并不仅仅创造一种纯粹主观的、无形的、与外界毫无联系的产品,而是通过借助于某种劳动工具,例如设计软件、制图软件、图纸等手段或工具,在图纸上、磁盘上、电脑中以另一种不能被人们所直接感知,但的确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形式(例如设计图中的数据和记号、声波、电子脉冲等)被记录下来。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创意劳动属于现代意义上的新物质劳动。
3、创意劳动具有马克思所设想的“本真劳动”的一些特质。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1857-1858经济学手稿》等著述中对真正的劳动进行过一些设想。马克思沿着劳动从对象化一异化劳动的演化逻辑,设想出一种本真状态的劳动形态。 真正的劳动不是在外界的强制下或在虚伪的自由假象的掩盖下进行的活动,而是劳动者个人自我提出的,是劳动者自我实现的过程,是一种“实在的自由”的活动。
(2)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社会的劳动是一种能够使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得到享受的劳动,是一种能够吸引劳动者的劳动。这种劳动与一般意义上的消遣和娱乐活动有着本质的不同。这种劳动过程是一件“非常严肃、及其紧张的事情”。它带给劳动者的紧张感觉绝不亚于产业工人在劳动过程中所感受到的紧张感。
(3)在马克思所理解的劳动中,劳动者是劳动过程的支配者和主导者。与奴隶、农奴、雇佣工人这些劳动者的历史角色不同的是,未来社会的劳动者“不是用一定的方法刻板训练出来的自然力,而是一个主体,这个主体不是以纯粹自然的、自然形成的形式出现在生产过程中,而是作为支配一切自然力的那种活动出现在生产过程中。”
(4)未来社会的劳动是劳动者创造性地、带有劳动者个性化特征的、在美学意义上进行的劳动。这里的美学意义上的劳动包括了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在广义美学的层面上存在的劳动是一种创造性劳动。创造性劳动之所以是一种在广义美学层面上的劳动,是因为在创造性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享受创造性的自由。这里的自由不是虚无的无限自由,而是一种有限自由,是按照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层次改造世界的自由。其次,在狭义美学层面上的劳动是一种创造“美”的劳动,即在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中除了包含了作为产品的基本功能之外,还包括了产品设计者在产品中所融入的审美符号和美学意义上的编码方式。
(5)自由时间和劳动时间的对立将会在未来社会中消逝,形成一种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新型关系。劳动在自由时间之中具有了它在劳动时间中所具有的性质和内容。也就是说,当劳动成为了一种具有创造性的、自由自主地劳动时,自由与劳动之间的对立就不再像人类社会所经历的种种劳动关系那般对立。反而按照马克思的设想,在未来社会中,当劳动对劳动者来说是自主地和创造性的活动时,劳动就是自由的一种实现方式。正如马克思所认为的,在必然王国中劳动本真的实现过程中,尽管物质生产活动仍然是维持人类社会存在的必然活动,是一种“有外在目的规定所要做的劳动”,但当这种外在目的的规定性并不纯粹的指向劳动产品的“单纯外在必然性的外观”时,劳动对于劳动者来说就不再是一种负担,而成为了人的生活的第一需要。
从上文中对创意劳动的特征和马克思对未来社会本真劳动的设想的分析中不难看出,创意劳动在劳动过程的实质、劳动过程的严肃性、劳动方式及其带给劳动者的主观感受等方面已经开始接近马克思所论述的真正劳动的内核。尽管现代创意劳动最先出现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体内部,是资本主义商品货币关系的产物,但是创意劳动的出现决不意味着另一种异化劳动和剥削方式的出现,而是劳动者的自我意志的实现,是伴随科技进步和信息社会出现的一种新型的劳动者和资本之间的新联系。
关键词:国家职能分权制衡权力回归
一、国家的起源
关于国家的来源和性质,人们提出了许许多多的理论。马克思主义创始 人类社会的初始阶段,由于生产技术非常落后,人们只有通过集体劳动才能产生出必要的生产资料和产品,与这种经济生活方式相适应,从而产生了原始公有制随着新的生产工具的出现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者除了能生产出自己必需的生活资料外还出现了劳动剩余,从而导致了私有制的出现。随着私有制的产生,人们之间开始出现贫富不均的现象,原来的氏族首领开始利用手中的权力牟取私利,定期的族长选举也逐步为世袭所代替,社会出现了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从而“整个氏族就转化为自己的对立物:它从一个自由处理自己事务的部落组织转变为掠夺和压迫邻人的组织,而它的各机关也相应地从人民意志的工具转变为旨在反对自己人民的一个独立的统治和压迫机关了”。因此,恩格斯指出,“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
二、国家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的国家本质观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核心。马克思、恩格斯早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指出:“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指出,国家“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文中也指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
经典作家上述论断清楚地表明,国家具有阶级性,阶级性是国家最深层次的本质。所谓国家的阶级性,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国家中,国家总是由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所掌握,是对被剥削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实行阶级统治的工具。在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掌握在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手中。这两类国家的阶级内容不同,但无论是剥削阶级国家或社会主义国家都是有阶级性的,超阶级的国家是不存在的。
社会性是国家的另一个重要属性。国家的社会性主要表现为国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马克思指出,“政府的监督劳动和全面干涉包括两方面:即包括执行一切由社会的属性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国家的社会职能不是直接解决“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立而产生”的阶级斗争,而是解决“由一切社会的属性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如组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维护生态平衡、从事科教文卫等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等。这些活动虽然客观上对被统治阶级和广大劳动民也有利,但归根结底是从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本质立场出发的。因此,国家的社会性从属于国家的阶级性。
三、国家权力的配置与制约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列宁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建立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显示了巨大的生命力和吸引力,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从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教训中,我们必须对国家权力的性质、配置及其制约进行深入的研究,其中也应包括怎样管理社会主义国家权力。由于历史任务的原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探索的主要是无产阶级如何夺取政权;巩固政权也主要是从如何抵御敌对阶级从外部对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颠覆等方面进行探索。而通过对无产阶级国家权力进行有效地管理,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来巩固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控索,无论在理论上或具体制度的设计上,都是很不够的。因此,作为吸收前人理论成果的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观,也理应合理吸收和借鉴资本主义国家在这方面的理论和经验,以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
历史的发展已经证明,国家(政府)存在是必要的“恶”,为了社会的正义和秩序,尤其是市民社会的秩序化,这种“恶”是必需的,即对维持社会的发展所需的必要秩序是不可或缺的。权力多大程度上为公共服务或为私人服务,取决于权力受制约的程度。而要理解这点必须结合一国的理论及制度,因为一国的国家权力总是会表现在该国的宪法或制度安排的框架体系中。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而指得是用法律来约束与公民有关的政府正当权力,它的基本涵义是:在宪法的框架内,政府对人民或人民的合法代表负有责任,以更好地确保公民的权力。即是在宪法基础上的法治过程。“只有宪法得到全社会的普遍尊重、重视和实施,惟有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得到切实的保障,惟有政府的权力受到实际的制约和监控,惟有在宪法的作用下整体上实现了自由、效率、平等、公正、稳定和发展,才能说到。所以说是宪法实施的结果,是依宪治国所达到的理想状态。”
在洛克眼中,国家权力的结构被分解为三大权力: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孟德斯鸠则发展了洛克的三权分立理论,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他从人性本恶出发,不相信权力行使者本性上会合法、合理、有限地行使权力,他认为,“民主制的和贵族制的国家,在性质上并不是自由的国家。政治自由会在温和的政府里存在。即使在这些政府里也不是经常地存在。它只在权力不被滥用之时才存在。但是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并把它的权威运用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8]显然孟德斯鸠在关注权力分离的同时,更注重的是分权后对彼此权力的限制。孟德斯鸠的分权思想在美国的宪法制定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贯彻,美国是世界上分权最为典型的一个国家,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的一个突出主题就是:国家(政府)本质上是一种危险的社会机构,为了人民的福祉,它必须拥有更大的权力,但如果不对这一权力不加以控制和限制,公民的自由就会受到威胁。
社会主义国家也宣称“人民”,但是不同于资本主义所宣称的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是人民普遍享有权力,是社会真正的主人,人民通过革命建立起社会主义国家,选举自己的代表行使手中的权力;而资本主义的“人民”只不过是在反对封建势力过程中提出的一个口号而已,实际上人民中的大多数是享受不到国家主人的待遇的,真正享有此项权利的还是掌握着生产资料的少数资产阶级及其代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我国的宪法当中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组成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各级国家机关由其产生、对其负责,这种“议行合一”的制度使得,我国不像西方国家那样实行三权分立,但这并不代表我国对各种国家权力没有监督和约束,我国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都是由立法机关即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它们各有分工、互相合作都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其监督;形成了独特的制度体系。所以我国形成了在人民代表大会(掌握立法权)之下的行政权、司法权相互分工、相互合作、相互监督共同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架构,这样既可以防止权力滥用,也可以避免国家权力之间在相互制衡过程中损耗不必要的精力。
四、国家和社会的二元化
社会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分裂出国家,由国家来管理社会,这是社会发展历史过程中的一个必经阶段。在这个阶段中,社会由国家管理到多大程度,实际取决于社会自身的发展程度。当社会处在落后的幼稚状态中时,国家有可能管理社会的一切活动。但是,国家把全部社会权力都占为己有时,并不有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因为,社会的经济活动有着和国家政治活动根本不同的运行规律。政治对经济的无限制干预只能导致经济的萎缩。因此,社会总体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政治和经济的二元化,其实质也就是国家和社会的二元化。
国家和社会的二元化问题是马克思首次提出来的。他认为,在封建的中世纪,市民社会多元的利益集团不可能自由地形成,国家和社会的二元化实际上已经预示着“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的历史性方向,因为国家把本属于社会的经济权力重新还给了社会。在任何社会,社会公共体都是必要的,因为人们需要公共体提供“公共物品”。但是“公共体”并不等于政府,政府不是惟一的公共体,除了政府之外,一些社会自治团体也可以提供人们所需的一部分“公共物品”。潘恩认为:“凡是交给政府去做的事,社会几乎都可以自己来做”;“政府的必要性,最多在于解决社会和文明所不便解决的少量事务,众多的事例表明,凡是政府行之有效的事,社会都已无需政府的参与而一致同意地做到了”;“政府不过是按社会的原则办事的全国性社团”这样做可以避免或减少国家异化地许多弊端,增强人民的自治能力,实现行政权力从社会中来再回到社会中去。因为非政府的社会公共体更接近公民,公民可更直接参与其运作和更直接对之进行监督。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中文第2版第4卷第169-174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中文第2版第1卷第235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中文第2版第4卷第168页.
[4]《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第3卷.第172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中文第2版第25卷第432页.
[6]张文显.《世纪之交的修宪》.载《法制与社会发展》.1999年第3期.第3页.
[7]〖法〗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54页.
[8]同上注.
【关键词】马克思理论/宗教批判理论/人的解放理论
【正文】
中图分类号:B516.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2834(2004)01-0070-04
列宁在论及马克思主义学说的思想资源时曾有如下重要判断,认为马克思主义继承了人类最优秀的文化遗产。以基督教为主导的西方宗教文化在马克思理论的形成过程中亦有其不可忽视的影响,以致马克思断言“对宗教的批判是其他一切批判的前提”。本文拟对这一课题进行探讨。
一、宗教批判是马克思前期理论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基督教文化深刻地影响着西方人的精神世界和情感世界。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宗教的学说和观点比任何其他理论都更深刻地影响着西方的文化,在西方,包括马克思的时代,无论你是不是一个基督教徒,无论你是有神论者还是无神论者,你都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基督教的事件、基督教的语言、基督教的观念以及基督教的情感。无论是马克思当时,还是当代世界,宗教观念都不仅是历史性的东西,而且同样是现实性的东西。因此,马克思理论这样一个对改变西方世界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具有深远影响的理论,不可能回避基督教的影响,相反必然是对宗教的存在做出直接回应、而且是正面开战的理论。深入研究马克思理论,我们可以看到,在其理论形成的最初阶段,对基督教神学的批判具有重要作用,按马克思自己的理解就是,对宗教的批判是其他一切批判的前提。
另一方面,正因为宗教是具有一般意义的文化前提性存在,所以,宗教思想不仅曾经是西欧封建文化的主要内容,而且也是后来的西方资产阶级理论的某种内在的“宿命”。资产阶级的思想和理论经常包含着与宗教有关的内容,其中或是对宗教的肯定或是对宗教的批判;即便是对宗教的批判,资产阶级的理论也在科学性、革命性和彻底性上表现出局限。如以反宗教起家的费尔巴哈哲学,最后也以建立某种新宗教为归宿。所以,马克思的理论在对资产阶级的理论进行批判的过程中,必然要对它们其中的宗教理论和宗教情结,包括其中的反宗教理论进行批判。批判黑格尔、谢林、费尔巴哈都必然涉及到他们的宗教观念。马克思在进行他的宗教批判的过程中,深刻地揭示了这一关系:“宗教是这个世界的总理论,是它的包罗万象的纲要,它的具有通俗形式的逻辑,它的唯灵论的荣誉问题,它的狂热,它的道德约束,它的庄严补充,它借以求得慰藉和辩护的总根据。宗教是人的本质在幻想中的实现。因为人的本质不具有真正的现实性。因为,反宗教的斗争间接地就是反对以宗教为精神抚慰的那个世界的斗争。”[1](P1-2)
“对宗教的批判是其他一切批判的前提”[1](P1),“对宗教的批判就是对苦难尘世——宗教是它的神圣光环——的批判的胚芽”[1](P2)。这可以表明马克思所提出的宗教批判在他的全部理论中的地位。在马克思之前进行这一批判并获得重大成就的是费尔巴哈,但是,费尔巴哈的批判并不彻底。反宗教斗争的任务最终是由马克思自己完成的。
从《论犹太人问题》到《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再到《德意志意识形态》,一直到《费尔巴哈提纲》,我们可以看到对宗教的批判在马克思的理论创立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因为宗教是这个世界的总理论,对宗教的批判就成为对这个世界的总批判。这个总批判是其他批判的前提和萌芽。马克思的这一总批判,一方面是� 德国曾经经历过深刻的宗教改革,宗教改革的本质是使宗教资产阶级化,完成宗教在资本主义社会继续存在的历史改装。这一历史改装,并不仅仅是宗教实现“时代化”,同时也是宗教理念的深化和进一步“完善”,使之达到新的“历史水平”,成为更深刻地禁锢人的精神枷锁。“路德破除了对权威的信仰,是因为他恢复了信仰的权威,他把僧侣变成了世俗的人,是因为他把世俗人变成了僧侣。他把人从外在的宗教笃诚中解放出来,是因为他把宗教笃诚变成了人的内在世界。他把肉体从锁链中解放出来,是因为他给人的心灵套上了锁链。”[1](P10)资产阶级的理论与宗教的联盟的可能,表明它们有着共同的社会历史基础。
� 当然,这两方面的批判及其成果之间有着综合的复杂关系,宗教的解放与人的解放具有深层的关联。青年黑格尔派的重要人物鲍威尔在宗教批判中提出,社会压迫的根源在于宗教。所以,犹太人的解放就像基督徒的解放一样,只有通过克服自己的宗教才可能获得。鲍威尔把历史过程和社会不平等现象归结于宗教。马克思的批判则更深刻地揭示了社会压迫的根源在于世俗世界。“在我们看来,宗教已经不是世俗狭隘性的原因,而只是它的表现。因此,我们用自由公民的世俗桎梏来说明他们的宗教桎梏。我们并不认为:公民要消灭他们的世俗桎梏,必须首先克服他们的宗教狭隘性。我们认为:他们只有消灭了世俗桎梏,才能克服宗教狭隘性。我们不把世俗问题化为神学问题。我们要把神学问题化为世俗问题。”所以,“政治解放和宗教的关系问题已经成了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的关系问题”[2](P425)。由此科学社会主义的人类解放理论在这一批判逻辑中得以孕育和发展。反宗教的批判,激发了马克思的人类解放理论的形成。通过宗教批判所确立的前提,马克思的理论向旧世界和旧制度展开了深刻和全面的批判。同时,在对社会批判的过程中完成了对宗教本身的批判。
二、宗教批判的直接成果之一是马克思的人的解放理论
大学生马克思论文(优秀7篇)
人们早已注意到当初莱茵省议会对林木盗窃法辩论中所产生的物质利益问题对马克思思想转变的推动作用。确实,物质利益这一现实问题开始瓦解了马克思当时的充满黑格尔绝对理性的思维。物质利益问题的介入则第一次以超出这种世界观的方式向单纯理性的观念提出了挑战。当着早期马克思的思想产生危机之时,即正在开始真正理解物质利益在历史中作用的思想跃迁过程中,反宗教与反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对完成这一思想跃迁起到了特殊的催化作用。“当黑格尔哲学无力解决马克思在《莱茵报》所遇到的那些物质问题的时候,费尔巴哈的《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发表了。它致命地打击了黑格尔哲学——神学的最后的避难所和合理的支柱。”[3](P70-71)这一催化作用以及催化的成果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做了总结。《导言》之前写下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直接源于宗教批判的某种完成——实际上源于费尔巴哈的哲学成果,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物质利益问题。马克思后来在1859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了这一理论成果的地位:这一理论成果是指导他的“研究工作的总的成果。”[4](P32)物质利益问题就是尘世的问题,就是现实的问题,就是政治问题,就是深层的社会问题。马克思指出这一联系的内在逻辑:“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变成对政治的批判。”[1](P2)而《导言》再次深化和扩展对宗教批判的成果,提出“宗教是人民的鸦片”等重要结论。同时,还确立另一个成果,即确立现实世界的人的真正地位。“反宗教批判的根据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就是说,宗教是还没有获得自身或已经再度丧失自身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1](P1)“对宗教批判最后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从而也归结为这样的绝对命令:必须那些使 ”[1](P9-10)由此,马克思进一步通过对抽象而崇高的人的本性的追问,实现了对这一尘世的批判的新的思想跃迁,提出了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彻底完成批判的任务,从而实现人的解放,并且提出了实现人的解放的手段和途径。
马克思一开始就在《导言》中宣告,他的批判是建立在对德国基本完成了的宗教批判的基础上的:“就德国来说,对宗教的批判基本上已经结束。”[1](P1)宗教批判的完成为其他批判创造了条件。所以,马克思开始转向更为深刻和无情的现实批判。“自从发现神圣家族的秘密在于世俗家庭之后,世俗家庭本身就应当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被消灭。”[1](P55)宗教的本质是人的本质,人的本质应当得到符合人的本质的尊重和实现。马克思提出了这一新的批判的革命性转变的基本要点:第一,把这一批判提到了武器批判的新境界。“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1](P9)第二,这一新的批判的主体是现代无产阶级,其理论武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1](P15)“德国人的解放就是人的解放。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身。”[1](P16)第三,这一批判的手段就是否定私有财产,否定迄今为止的世界制度。由此,可以看出,对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来说,《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开始初步形成了自己的完整形态,因为它已经初步完整地提出了人的解放的主体、现实途径和理论武器。
这里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是,马克思的人的解放理论在《导言》中基本上是从抽象的人性论角度出发,以“合乎理性”的原则推论出来的。所以,《导言》中的人的解放理论还不是从更为科学的人的本质运动即生产方式的运动中得出的。关于人性论问题,以往人们主要是从消极方面来看待的,并把这种抽象的人性论与整个资产阶级的思想体系联系起来,把抽象的人性论作为资产阶级思想的一部分。从马克思的思想转变过程可以看出,抽象的人性论并不等于是资产阶级的理论。抽象的人性论本身可能是中性的,它可以是过渡到科学的人的解放理论的中间环节。作为纯粹抽象的人性论,尚不能对其属性加以确定。如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一命题,本身具有抽象的真理性(而且,相比于神学来说,它又有着反宗教的现实真理性),它必须经过进一步的展开才可能确立它的属性。所以,仅仅强调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一点,还不是真正完成了的人的理论,而是属性待定的理论。马克思的历史哲学其内在逻辑首先是确立人的存在,其次再把人的存在归结到人的本质运动,即生产方式的运动。人是人的最高本质的命题,形成了理论的逻辑张力,要求理论对人的本质做出进一步解释。人是人的最高本质的命题,在反宗教意义上是充实的、正确的,而在对人的本质的真正揭示这一点上却是空洞的、待定的。费尔巴哈对此做出了自己的解释,马克思则超越了费尔巴哈的解释,上升到了新的思想高度,从而完成了思想的根本转变。
总之,在马克思的思想形成的脉络中,一条清晰的线索是对宗教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是他的全部批判的前提,对宗教的批判推动着马克思完成了他的人的理论即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也推动着他完成了他的人的解放理论,即共产主义理论。
收稿日期:2003-10-12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3]梅林。马克思传[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一、作者言说与读者理解之间的涵变
马克思认为,出现在历史发展中的各类文本的思想以及人们对这些思想的理解并不是一回事。这一方面是因为社会的思想反映和著作言说绝对不能离开主体的利益,另一方面是因为类似革命性的文本、思想要唤起广大人民的热情和关注,还需主客观条件的成熟。当这种对文本的社会解释学说明转换成为一种认识论的解释时,马克思要求我们把文本这一认识对象的考察和理解与理解者自身状况的分析统一起来。文本的可读性及其被解释者在何种意义上当成解读对象,取决于文本的性质和解读者自身性质的具体联系。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指出:“对象如何对他说�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5页)要在文本和解释者这一对象与主体之间建立互生成关系,除了上述提到的作者、读者必须具有某种利益一致和思想取向的共识之外,阅读者还必须在知识水平、经验储备、思维能力等方面,达到或接近文本的思想要求。包括文本在内的一切对象性的事物,都是主体本质力量的投射和复现,是主体的有别于自身又观照自身的一种精神外化的“另在”。文本成为主体的对象而以特定的方式被阅读,这既决定于文本的内容和形式及其对阅读者的肯定或否定的性质,又决定于解读者的思想文化品格与文本具体构成的某种同一性。有了某种同一性,则主体能与文本发生肯定性对话,形成一种言说与聆听的互动。否则文本或者不能成为解读者的对象,或者只能遭遇解读者的质询、批判、拒斥等否定性的理解,阅读者以一种反对的方式在文本上投射自己的理智力量,复现自己的精神世界。
文本作者言说与读者解释之间的涵容与变异,还体现在人掌握书与书掌握人这样一种文本意义的自在与因变和主体的能动与受动的关涉中。
马克思是在批判某种文本崇拜、教条主义的时候提出这一问题的:“不是你们掌握着这些书籍,而是这些书籍掌握着你们。你们成了书的附属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8页)显然,这是对本本主义的理解态度和方式的否定,但从解释学的一般意义上却道出了一个普遍现象:包括文本解读这样一类“对象化”的活动,都是主体与对象之间能动和受动的统一。人“通过自己的对象性关系,即通过自己同对象的关系而占有对象”。“同对象的关系,……是人的能动和受动,因为按人的含义来理解的受动,是人的一种自我享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4页)当阅读者把书“读进去了”之后,掌握了文本,同样也就是文本、作者进入了读者的思想,掌握了读者。读者主动地进入文本,却无形地作为受动者被文本在某些方面同化,成了文本的俘获者。甚至不在一定程度 另一方面,作者的思想理念一旦铺陈于文本,成为由媒介负载的持存,那么,在物理时空中主体就将脱离他的言说而退场。其言说内容的复现和思想的激活,全在于文本的被解读。作者在其中的话语权力和思想生命,也就只能通过读者的阅读和理解去实现。读者的立场观点和理解方式直接影响着他对作者思想意旨的理解和陈述,真实地制约着文本意义的再度建构和表达。
因此,解释文本的活动,即是文本为解释者提供“问答”对象和视域、提供思想规范、提供精神享受、也生成主观受动性的过程;文本在成为主体的对象时,也让主体成了文本的言说对象;主体在作为文本解释的主体聆听文本言说时,也让自己成为受动于文本言说的对象。解读者与文本之间能动与受动的双向统一,永远是解释活动的一个摆脱不掉的涵变关系。
对此,马克思指出:“同一个对象在不同的个人身上会获得不同的反映,并使自己的各个不同方面变成同样多不同的精神性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8页)事实的确如此。不同读者对同一文本甚至不同境遇中的同一读者对同一文本,都会形成不同的理解。“对精神事物的理解是个人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31页)同样是英国的政治经济学如李嘉图的著作,在施蒂纳和蒲鲁东等人那里,引起的解释方式和结论是各不相同的。尽管他们都是无政府主义者,但前者的视域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实行的是德国抽象思辨哲学的历史传承与英法社会进步之间现实反差的观念消解和视域融合;后者的视域则是小资产阶级的,实行的是对下层小生产者的同情与对资产阶级的财富及其生活方式的暗恋两者间的精神杂烩。这种因主体的不同社会角色和精神状态对同一文本产生的不同解释,生动地体现了文本解读的建构性和个性化意味。
基于解释活动对于文本意义之理解、掌握、传达和实践的重要作用,马克思十分强调对文本的合理解读。他在早年针对德国书报检查制度的专横,郑重地强调要严肃地对待著作的阅读:“阅读和写作一样重要;因此,读者有够资格和不够资格的称号也是必要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89页)马克思确实看到了阅读文本内含着对原作者意谓、思想的建构和再生。阅读、解释对于文本思想的理解和传达,几近乎有原著创作中的某种作用,因此著作的阅读与批评要公正合理。马克思指出,对于著作的批评“当它不是作为理性的利刃而是作为专横的钝剪的时候,当它只想进行批评而不想受到批评的时候,当它由于自己的实现而否定了自己的时候,以及当它由于批判能力尚差而错误地把个别人当作普遍智慧的化身”的时候,批评本身就必然“失掉它的合乎理性的性质”。(同上,第68页)在马克思看来,文本的解读必须坚持科学理性而反对政治专横,坚持“群言堂”的相互批评而反对“一言堂”的话语独断,对文本要有足够的尊重和充分的理解。
二、理解的前提与前提的理解
这是解释活动中一个经常被人们关注和阐述的重要命题。马克思认为,一切解释活动都是有某种思想前提的。他在批判施米特教条式地对待某些文本、思想而提出“没有前提的思想者”的命题时指出:包括施米特(此处称“桑乔”)所处其中的现实社会环境,“这些现实的前提也是他的教条公式前提的前提。……只要他还没有从唯物主义的意义上去承认现实的前提是他的思维的前提(如果承认,那末教条式的前提的基础就会完全失去)的时候,不管桑乔愿意还是不愿意,总之他是在有这些现实的前提时才又有那些教条式前提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10页)这段批判性的文字告诉我们,人们对文献的理解和思考总有某种前提。人们对文本中思想的理解和批判也势必首先要考问文本得以形成、思想得以提出的种种前提。马克思这样看待文本解读中之前提的追问:“对任何科学的最初批判必然要拘泥于这个批判所反对的科学本身的种种前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38页)而要对文本内容的前提亦即创作者立论或言说的前提提出质疑、反思和批判,也必然地要求并表明文本的解读者、批判者有了与文本作者不一样的前提,或者有了对与之类似的自己的思想前提的审视和反思。文本的解读和批判,是在一种对于作者和解读者自身思想前提的双向反思过程中展开的,是解释者在解释活动之前提方面的“自觉觉他”。马克思用他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性解释的思想前提与被批判对象的思想前提之本质差异,说明他的思想前提对阐释方法的规定性:“我的阐述方法和黑格尔的不同,因为我是唯物主义者,黑格尔是唯心主义者。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一切辩证法的基本形式,但是,只有在剥去它的神秘的形式之后才是这样,而这恰好就是我的方法的特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78-579页)正是因为马克思在“主义”方面意识到了自己的思想前提与文本作者思想前提的差异,并超越了解读对象的思想前提,才有了他对黑格尔哲学及其大量文本的科学扬弃。
在马克思的论述中,理解的前提似乎又是双重存在的:它们既包括使某种“主义”或使主体某种观念结构、知识背景和价值态度这些解释活动赖以进行的意识基底成为必然、成为可能的现实生活环境,又包括解释活动之意识基底本身;亦即既包括现实的前提,它是思想前提的前提,又包括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思想前提本身。马克思对理解前提的认定和分析,与海德格尔所言的“前有”、“前见”语异义近,也与伽达默尔的“成见”理念十分接近。仅此一点,表明马克思早在这些解释学家苦苦研究解释活动、建构解释学理论之前,就已深刻地触到了解释学的核心问题。马克思强调从唯物主义的意义上去说明现实的前提是思维和理解之主观前提的前提:“在人们着手考察和整理资料——不管是有关过去时代的还是有关当代的资料——的时候,在实际阐述资料的时候,……受到种种前提的制约,这些前提……只能从对每个时代的个人的现实生活过程和活动的研究中产生”。(《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4页)若借用解释学的语言,我们应当说,马克思充分肯定了解释活动之前提中“前有”对于“前见”的客观规定性。他在自己的解释实践中,经常运用这种方法批判德意志意识形态,解释和评价各种理论文本和社会思潮。例如,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的法哲学时,就十分明确地谈到了研究法律及其文本必须注重其社会前提的分析,从前提证明结论的合理性。他指出:“如果从立宪的前提出发,黑格尔的证明还是可信的,但是黑格尔没有从这些前提的基本观念来分析这些前提,从而证明这些前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90页)正是因为对立宪的基本观念及其社会前提没有分析,所以黑格尔的法哲学只能是绝对精神的自传。
自然,马克思在揭示解释活动的思想前提对主体生存的现实前提的依赖时,并没有走向绝对主义。他十分重视对解释者的主观世界、思想前提本身的分析。在对雾月十八波拿巴活动中“正统王朝”和“七月王朝”的政治代表及其代言人彼此攻讦的社会解释学现象进行致因分析时,马克思中肯地指出:“它们彼此分离是由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旧有对立、由于资本和地产之间的竞争。当然,把它们同某个王朝联结起来的同时还有旧日的回忆、个人的仇怨、忧虑和希望、偏见和幻想、同情和反感、信念、信条和原则。”(《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11页)马克思对人们理解某种社会现象、文献之现实前提与思想前提及其相互关系作出了十分中肯的分析。他在解释并回答奥格斯堡《总汇报》对《科伦日报》的攻击文章时,更是明确地指出了思想结构对于言说者的限制:“正如同不能要求任何一个人跳出他自己的躯壳一样,我们也不能要求个人……跳出他们自己的精神躯壳,要求他们大胆跳出自己的智力界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91-192页)马克思充分肯定了人的主观因素、思想前提对社会现象和思想文本的理解所具有的重大影响。
马克思还十分深刻地分析了解释者类似于认识的“前结构”、“前见”、“成见”一类的思想前提对文本理解所构成的具体规定和作用。在马克思的解释学视域中,偏见即一种偏执的“前见”或固守的“成见”,常常以文化无意识的形式存在于主体思想深处。它让解释者们把自己主观世界的思维定势、认知结构和价值观念带入文本的解读中,给文本的意义陈述多方面地打上解读者的主观印记。马克思具体论述了德国的社会现实和思想环境,作为一种解释的“前结构”深深影响了德国著作家们对英法社会思想文献之解读的内在机制。当年德国的政治经济大大落后于英国和法国的历史水平,但德国的哲学却毫无逊色地在世界思想史上充任了“第一小提琴手”。德国的思想家们是在“哲学中经历自己的未来历史的”;他们“是本世纪的哲学的同时代人,而不是本世纪的历史同时代人,德国的哲学是德国历史在观念上的继续”。(同上,第458页)在“德国这样的国家里,许多世纪以来哲学词句都占有一定的势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54页)这样的文化语境和主体思想结构,决定着德国的思想家们大多是从自己的社会弱势和哲学强势这一主、客观对立的“前结构”出发,去解读英法两国的社会主义文献和政治经济学著作的。例如,对于英法两国的政治经济学这种“作为别国的现实在理论上的表现,在他们手中变成了教条集成,被他们用包围着他们的小资产阶级世界的精神去解释,就是说,被曲解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5页)他们不恰当地把法国社会发展的真实内容和阶级斗争的实际要求“翻译”成超阶级、超历史的所谓“纯粹人类意志的本质规定”。“他们在法国人对货币关系的批判下面写上‘人的本质的外化’,在法国人对资产阶级国家的批判下面写上所谓‘抽象普遍的统治的扬弃’,等等。”在这些德国式的无谓思辨中,著作家们完全是“从他们的哲学观点出发去掌握法国的思想”,“把新的法国的思想同他们旧的哲学信仰调和起来”。对此,马克思痛斥“他们在法国的原著下面写上自己的哲学胡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99页),这是一种“从事物的哲学的尾巴上来抓一切事物”的言说方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41页)正是由于这种解释学的语境,常常使得马克思在解读德国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文本时,不得不沿用他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这一著作的书名所表征的方法,从“经济学-哲学”的结合上去进行经济学的清源和哲学的正本。这从一个重要方面实际地说明,文本的性质及其赖以生成的语境,先在地要求解读者具有某种能与文本对话的知识结构和思想水平,才能透视其内在的隐秘,理解其思想的本旨。理解者的思想前提,在另一端也规定着他对文本作者之思想前提的理解。文本作者言说的思想前提,与文本解读者的思想前提之间形成的涵变关系和非线性作用,生动地影响着解释主体对文本解读中“问答逻辑”的具体操作。
三、文本为作者存在与为读者存在
解释学家利科尔认为:“文本就是由书写而固定下来的语言”。(利科尔,第115页)语言的特质自然 而在马克思看来,语言及其文本与人的意识、思想在交往中同在,“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并仅仅因此也为我自己存在的、现实的意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4页)语言、文本必须为别人存在,因此才能也为言说者自己存在,这是一个十分深刻的解释学命题。马克思在此前的著述中为这一解释学理念预制了一个重要的逻辑原点。他指出:“作家绝不把自己的作品看作手段。作品就是目的本身;无论对作家或其他人来说,作品根本不是手段”,而都是目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87页)基于这样一种作者、出版物与社会在精神创造中的特殊关系,马克思认为“出版物是个人表现其精神存在的最普遍的方法。它不知道尊重别人,它只知道尊重理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90页)。文本高度地自我,隐藏着著作者执著的精神追求、强大的思想张力、鲜明的是非判断和个性化的价值主张。文本的撰写是主体意情理的深度动员和全体参与,是思维和言说、内在心声和笔底运动的高度一致。诚如青年说的:“著书之时,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振笔疾书,知有著书,而不知有他事,知有自我,而不知有他人。”(《早期文稿》,第248页)文本是作者的自我、作者的目的、作者的一种“精神存在”。
马克思不是文本的自我中心论者,他使用近乎只有为聆听者存在才能为言说者存在那样一种逻辑和语式,谈到了作者在文本中的精神存在之己与人的辩证关系:“如果我没有权利成为别人的精神力量,那末,我也就没有权利成为自己的精神力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90页)这一见解是相当睿智而深刻的。马克思后来的解释表明,作者在文本中的种种精神劳作与努力,都是在追求和实现自己的思想成为读者、他人的精神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性、这样一个趋势。由于文本能够为他人、为社会存在,所以“自由的出版物是人民精神的慧眼,是人民自我信任的体现,是把个人同国家和整个世界联系起来的有声的纽带;……是人民用来观察自己的一面精神上的镜子”(同上,第74页)。在马克思的解释理念中,文本的问世、与读者见面,也就是著作者的思想和言说向社会扩散的过程;是著作者个我转换成阅读者的“群我”的过程。因而文本既是作者表达自我、理解和说明社会某种事件与某种道理的精神造物,为阅读者提供一面用不同于他的主观自我的某种思想、言说去鉴识和观照其自我的精神镜子,同时又是作者在阅读者对文本的理解和反馈中认识自己、了解群众和社会的一面精神镜子。文本客观上存在这种交流和激荡思想的作用与意义,对于一切有某种社会责任感的作者,他们在文本生成过程中多少会具有一种“为斯民立言”的意念与气概。即使是法国无政府主义者蒲鲁东,他写作的社会动机也曾得到马克思的充分肯定:“激励蒲鲁东去写作的不是自满自足的批判的利益,不是抽象的、人为的利益,而是群众的、现实的、历史的利益,是超过简单的批判的利益,也就是导致危机的利益。……因此比起任何一个批判的批判家的拙劣的作品来,它都具有完全不同的历史意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51页)
马克思的解释学分析不止于此。他还在更细微、更具体的层面上关注着文本的作者与读者的思想关系。他认真地区别了文本言说的真理性内容和真理被言说的主体性形式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对解读者的影响。文本言说的“真理是普遍的,它不属于我一个人,而为大家所有;真理占有我,而不是我占有真理。我只有构成我的精神个体性的形式。‘风格就是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7页)这一段很值得细细赏析的解释学文字表明,文本之所以能为他人、为读者而存在,从其客观依据而言,是因为它揭示和表达了那具有普遍性意义、并且“为大家所有”的真理性内容。文本那普遍意义的理性内容被个别的读者所理解和掌握后,真理性的思想发现便突破了发现者、陈述者个人的狭隘场域,而成了一种社会性的、众多他者的共识。作者在文本中陈述的个人意见、理性智慧和价值主张,也在文本被众多解读者反复激活的过程中获得了持存的物理、心理时空。文本的“为他人存在”,客观上实现了文本对于作者以及对于文本自身的“为自己存在”。然而,文本内容的普遍性也不能遮蔽文本作者个性化的作用和意义。作者的精神个性永远凝炼在文本之中,作为文本的风格、言说的方式、独特的逻辑操作和个性化叙述而持存,而发生作用。它们作为文本作者精神特质方面的一种难以让渡的“为自己的存在”,也会对文本的解读、文本为他人的存在发生影响。例如,文本“作者的名字可以使一篇文章和另一篇文章明显地区别开来,正如身体使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区别开来一样,可是他的名字也会使每篇文章的作用——仅仅作为构成整体的一部分——化为乌有”。(同上,第212页)因为文本的作者作为经验的个人存在,其地位、声誉、信仰、影响力及其与阅读者可能具有的某种世俗关系,会使读者在文本中表面化地看到说话的人,而忽略所说的事理;不能更多地以作者的言说内容所构成的“精神人格作为自己判断的尺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12页)培根曾经说过“知识就是力量”的命题。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言说者、作者的某种强势,这个命题在聆听者、理解者的心中往往被扭曲为“力量就是知识”、“畏大人言”,成了权力真理论。这一现象完全验证了马克思对文本作者与读者之因变关系的解释学分析。
马克思关于文本既为自己存在又为他人存在,并且只有在为他人的存在中才能为自己存在的解释学思想,在当代比利时解释学家乔治·布莱的解释学叙述中,得到了几乎是原汁原味的复述和精致的确证。他的叙述告诉我们:被我阅读的“书已经不再是一个物质的现实了。它变成了一连串的符号,这些符号开始为它们自己而存在。这种新的存在是在哪儿产生的?肯定不是在纸做的物中。肯定也不在外部空间的某个地方。只有一个地方可能作为符号的存在地点,那就是我的内心深处”。(布莱,第255页)这一理念再次表明,当作者的思想成为文本的内容之后,作者与他言说的思想发生了某种疏离,他言说过的话语成为物化形式的精神存在,其思想的意识遭际和复现全在阅读者的理解中。文本思想当下言说的主体已由阅读者取代。阅读者在对文本的理解中,用自己原有的思想与文本对话,文本的思想融入他的思想,他思考着文本的思想。他或者以思维的主位立场,不仅思考着作者的思想,而且用作者的思想来思考。在文本思想成为他的存在中,他的思想成为文本的存在。他或者以反对和批判的态度对待文本的思想,把非我的思想当作精神自我的对象化存在,以客位思考的立场暗自维护着自己的批判力量和独立思考。他出让自己的心灵空间,以精神方式扮演着作者和自己进行论辩。因此,在文本的被阅读中,解读者无论是处于顺应的主位立场,还是处于同化的客位立场,作者及其文本中的思想相对于他,客观上都处在既为自己存在又为对方存在这样一种互生成的对话关系、转代关系中。
最后,我们还得回到马克思关于文本普遍性的真理内容和文本言说的个体性形式之辩证联系的命题上来。文本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他人存在,其真理内容的普遍性意味着文本内容具有时空稳定性和变换性的统一。真理的普遍有效,不仅让文本有了为他人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而且还形成了某种理解真理的公度性。它们使文本有了在时空转换中持存的客观根据,有了不可任意赋义和释义的思想确认和理性尊严。而真理发现和言说的文本个体性形式,则使文本作者具有话语的优先权和思想本义的原始规定性,解读者对其不能随意曲解、恣情演绎。总之,文本的本真意义和解释者的赋义与释义,作为作者和读者难以休止的对话,将历史地、具体地规定着文本意义的现实表达。
【参考文献】
[1]布莱,乔治,1993年:《批评意识》,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2]利科尔,1987年:《释义学和人文科学》,河北人民出版社。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56年、1957年、1960年、1972年、1979年,人民出版社。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年,人民出版社。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是我国高等院校学生的必修课,但其教学效果一直不理想,影响因素包括多方面,如教学内容、教材问题、教学方法问题、考试方式等,在这所有因素中,笔者认为,第一线教师队伍的建设是最关键的。作为教学活动的实施者,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起着主导作用,教师的自身素质与教学方法直接影响着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教学效果。教师只有从自身做起,不断提高自身的素养与教学水平,加强和改进大学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育的目的才会实现。
一、理工科院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有其自身特点
教育教学理念要求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思想,教育学里有一个原则叫做“因材施教”,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教学效果首先应该深入地了解教育对象的特点。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育教学一定要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为学生的健康成才服务,如果培养学生像工业化流水线生产一样,那肯定不是一个好的教育方法。理工科院校实施马克思理论教育首先应该了解学生的特点。
1.理工科院校学生与综合院校学生的共同点 目前无论是理工科院校还是综合性院校,学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认识都存有偏见。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在高校中口碑普遍不好,在接触到马克思理论课之前,很多学生已经产生了先人为主的抵触情绪,把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等同于纯粹的政治说教或空洞理论的述说,认为这门课程应该是无聊的,甚至是“恐怖”的。面对现代社会日益加剧的竞争,还有一部分学生尤其是理工科院校的学生,从实用的立场出发认为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与以后毕业找工作、个人发展关系不大,从开始就没打算认真对待这门课程,为了在未来的择业中处于有利地位,这些学生对自己的专业学习抓得较紧,而不注重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
2.理工科院校开设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应把握的自身特点 (1)理工科院校学生对马克思理论课的需求有其自身的特点。长久以来,我国已经形成了文理严重分科的教育体制,理工科院校的院系设置以理� 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和人文修养,虽然一些理工科院校在文史哲和艺术门类中开设选修课,但从总体而言学生对人文科学的接触是有限的,选修课的设置不能完全满足学生对人文教育的需求。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作为理工科院校学生接受人文教育的主要渠道,学生会自然而然地会把这门课作为开阔人文视野的窗口,把自己对人文知识的渴望寄托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上,希望通过这些课程了解更多的现实与历史问题。这样,学生就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抱着看似矛盾的态度:希望与失望并存,对马克思理论课即抵触叉渴望。(2)在理工科院校开展人文学科的教学,教学方式有其自身特点。理工科的学生有别于综合院校的学生,在学习方法上,他们往往不能把人文学科和自然科学加以区别对待。理工科院校的学生把大部分的学习时间花费在做题目或做实验上,而做题目或作实验都要求得出一个确定的结论。久而久之学生在思维方式上就会形成固定的套路,凡事都会试图寻求固定答案,用“对”或“错”、“是”或“非”来评价所遇到的问题。一旦找不到固定的答案,学生就会感到迷茫,不知所措。而作为一门人文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很多情况下并不是能简单地用“对”或“错”来作出评价的。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重视人文学科区别于其他知识性学科的特点,把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同自然科学的知识教育和技术教育区别对待。教师应该积极对待学生提出的问题,对其进行适时、恰当地引导,把他们从固定的思维模式中引导出来,培养他们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这对开阔学生的思路和对他们未来从事自然科学研究都会受益匪浅的。
二、理工科院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重在提高学生兴趣
在我国高校开设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主要目的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如果不掌握一定的教学方法,生硬地把马克思理论课当成“填鸭”式的说教灌输给学生,这势必会引起学生的反感。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法调动起来,就会采取缺课、逃课等方式消极对抗,教师只好用点名、缺勤者给予扣分的方式予以处罚。这种教学方式是无法实现马克思主义理论进学生头脑目的的,教师只有不断地改进自己的教学方法,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了解理工科大学生的兴趣所在,才能提高马克思理论课的教学效果。通过教学实践我们得知,几乎没有学生喜欢纯粹理论性的说教,大多数学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提出两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求理论联系现实,二是要求理论结合历史。
1.课堂中把理论恰当、紧密地和现实联系在一起会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理论联系“现实”主要指两方面的现实:社会现实和学生的现实生活。
(1)学生关注社会现实问题,关注影响国家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理工科院校的大部分学生几乎整天沉迷于题海中,对外面世界和现实社会接触的机会较少,但是大学生主体是关心社会、关心政治的,学生会强烈地要求马克思主义理论联系实际,解决现实问题。这样,教师就需要了解学生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现实中学生关注的国内外重大政治、经济、社会问题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结合起来,并作出恰当的评述,特别是为学生思考这些问题提供方法论的指导。经验证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如果能够这样做,学生是需要的、欢迎的。(2)学生希望通过理论学习来解决自己生活中遇到的现实问题以及他们的未来相关甚密的问题。目前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无可否认这是一个价值观普遍迷失的时期,学生自身存在的深层次的思想认识问题,他们对学习生活和人生的价值取向等方面存在很多困惑,渴望得到思想上的指引。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如果能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为学生的健康成才服务,而不是去讲空话敷衍了事,学生就不会再说这是一门“没有用”的课程了。事实表明,当代大学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不存在天然的隔阂,关键在我们的教育工作是不是真正做到家了。
2.课堂中把理论与历史结合起来很受学生欢迎 所有重大理论观点、重要论断的产生都要其历史脉络,马克思主义理论也有自身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它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系统。理工科院校的学生对历史知识的掌握相对匮乏,教师应该充实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史的有关内容,使学生知晓思维的历史,从历史的角度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把马克思主义哲学课的讲授放在一个动态的过程中予以把握,这样呈现给学生的就不是一种僵死的教条,而是一种活生生、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理论。另外,教师还应进一步做到史论结合,引导学生在特定历史情境中对史实作出分析,对理论形成的历史作出评价,这样不但会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还会提高他们对理论本身的兴趣。
3.要做到联系现实和理论并结合史实必然要诉诸于案例 教学目前我国教育界对案例教学法的运用还没有形成统一、一致的观点,反对案例教学法的观� 尽管对案例教学法的使用存在着异议,但是案例教学法在理工科院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中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理工科院校的教师如果一味地给学生灌输纯粹的理论,绝大多数学生是会感到头痛的,倒不如通过生动的、深入的案例加深学生对理论的理解,还可以提高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需要指出的是,教师运用案例教学法并不是为了迎合学生、取悦学生,而是通过案例教学法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学生从被动接受转向主动思考。事实上,能否恰当地运用案例、从案例人手解析理论恰恰是一个教师教学能力与自身素质的体现。
三、提高理工科院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开展案例教学的实效性
一名优秀的教师,其基本素质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完善起来的。教师只有从考察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总结教学的经验和技巧,提高教学水平,才能提高案例教学的实效性。案例教学法要求教师既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又要具备坚实的理论功底、广博的知识背景。
1.教师应该关注社会现实,注重培养学生的人文关怀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是一门全校公共课,其工作特点决定了它具有很大的重复性。同样一节课要在不同的班级讲,在不同的学年轮番讲,这种授课形式容易使教师产生惰性,把讲课完全当成了一种重复性的简单劳动,有的教师讲了一辈子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对每一届学生所讲的内容几乎是大同小异,甚至快退休了用的还是几十年前的教案。如此必定无法激发学生的听课兴趣。(1)教师应该关注现实的社会问题,把学生关心、关注的国内外重大政治、经济、社会问题即时变成案例,成为当时马克恩主义理论课教学内容,这是克服当前大学生马克思理论教育脱离学生思想实际问题的有效途径。因此,教师应对现实发生的重大事件及时做出反应,编选资料及时运用于当前教学。这样的教学目标本身就对教师的科研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需要教师努力加强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涉及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要用深入研究所获得的成果去支撑高水平的教学,用自己深刻理解和真正把握了的科学理论去讲解,才能说服学生、打动学生,才能真正实现科学理论进学生头脑的目的。(2)教师应该有意识地培养理工科院校学生的人文关怀,有针对性的选编案例。在我国,在专才教育体制成长起来的理工科学生往往缺乏基本的人文素养,对自身的发展乃至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难以有一个宽阔的视野和深谋远虑的计划。单纯科学性与技术性的教育很容易使学生形成唯科学主义的信念,而随着科技深深介入现实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诸方面,科学与社会的关系问题,科学本身在这个时代的正当性问题已� 教师应该联系理论恰当引入案例,引导学生全方位地开展关于科学的反思和理解,使学生更为深入地思考科学技术与社会、科学技术在人类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在课堂上,我们节选英国bbc纪录片《爱因斯坦三部曲》给学生放映,并针对片中内容提出问题引发学生讨论。通过讨论进一步引发学生的深入思考,使他们切身体会一个伟大科学家的人文关怀,正如爱因斯坦本人在对加州理工学院的讲话中所说的:“如果你们想使你们一生的工作有益于人类,那么,你们只懂得应用科学本身是不够的。关心人的本身,应该始� 在你们埋头于图表和方程时,千万不要忘记这一点!”
2.教师应该拓展人文社科知识 在理工科院校开设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不能完全等同于文科教学。从教学方式上看,文科专业课教学要求“专”而“细”,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适宜“泛”而“博”。为了提高理工科院校学生的人文素养,更好地运用案例教学法,教师应该具备开阔的学术视野,了解各种社会思潮和思想流派,熟悉学术前沿和学术动态发展情况,在理论层面上应该尽可能地“广”,这样在教学中才会有“底气”,才能够提出思想深刻、内容生动的案例。为此,要求教师在知识储备上应该具备两方面的基本素质,(1)才能熟悉思想史。不熟悉思想的历史,就无法洞悉思想的本质,就提不出有说服力的案例分析。(2)了解当代各种思想流派。不了解各种学术思想,不能对各种思潮作出评介,就只能是就“书本”,讲“书本”,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单纯的知识传授。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例,首先教师应熟悉哲学史的相关内容,把马克思哲学具体原理和哲学史结合起来讲解。比如讲唯物辩证法,可以从介绍哲学史上关于辩证法理论的典型案例人手,如古希腊的芝诺悖论、智者学派的二难推理“半费之讼”、苏格拉底的“精神助产术”等。通过对哲学史的回顾,不但会扩展学生的知识面,还会引发他们课外进一步学习的兴趣。另外,教师还应加强西方哲学的修养,了解当代西方哲学的各种思潮,加强和西方哲学的“对话”。在讲授马克思主义哲学时,可以适当介绍一些西方哲学家的基本思想,提取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相关的理论甚至对立的观点引发学生的思考,这对丰富学生的人文知识,启发学生智慧是有帮助的。有人视对立的理论如洪水猛兽,唯恐对立观点的介绍会引起学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叛逆。实际上这样的忧虑大可不必,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是一个开放性的理论,并非是一个封闭的系统。我们介绍不同的观点,其目的是在批判的分析中进一步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理解和认识。只要教师能够作出恰当的引导,西方理论的介绍不但不会引起学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反感,反而对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是有益的。
3.教师应该加强自身的自然科学知识素养 理工科院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除了拓展自己的社会科学视野外,还应该加强自然科学知识素养。面对受专业知识训练的理工科大学生,教师如果能够把自然科学的知识融人案例教学中,如大家所关注的科学史或者科学思想发展逻辑行程和历史行程中的相关内容选编为案便。这样不但会加深学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的理解,引发学生学习兴趣,而且对他们学习本专业的科学理论也是有益的。
选取科学史中的材料作为案例,需要针对不同专业学生,适当调整授课内容。大多数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都有这样的体会,对同样一节课的内容,不同专业学生的反应差别很大。不同专业学生的知识背景是不同的,教师应该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对授课内容作适当调整,选取不同的案例,增强与学生专业学习的结合。比如在讲必然性与偶然性辩证关系问题的时候,对生物系的学生,以达尔文和华莱士同时发现生物进化论作为案例;对化学系的学生,以弗莱明偶然发现青霉素、伦琴偶然发现x射线为案例;对数学系的学生,以牛顿与莱布尼茨同时发现微积分案例。在教学实践中对于上述教学方式,各系学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取得了较好教学效果。
俗话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提高案例教学的时效性要以深厚的理论功底作为基础,教学者首先应该是一个研究者。科研是教学的基础,教学是科研的展现,科研水平制约着教学水平,而在教学中遇到了新问题又促使我们进行科学研究。尽管我国高校马克思理论课教师的工作量普遍很高,但是教学与科研在本质上是并行不悖、相得益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必须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工作,努力提高教学的科研含量。
大学生马克思论文(优秀7篇)
――美国耶鲁大学伊曼纽尔•沃勒斯坦
《大纲》向我们证明了马克思解释当代世界的持久能力。
――加拿大约克大学马塞罗•墨斯托
马克思的《大纲》即马克思写作于19世纪50年代、由一系列未发表的手稿构成的著述文献。1939-1941年,苏联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经过编辑整理后以《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Grundrisse der Kritik der Politischen Ökonomie)为名出版。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马克思的《大纲》(Grundrisse,亦称“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
从马克思写作《大纲》的时间,到《大纲》最后以全文的形式公开出版,中间间隔差不多快100年的时间了,而且,直到20世纪60年代以后,《大纲》才真正开始在德文、英文、法文、意大利文、中文以及日文等语境 可以说,马克思的《大纲》真正经历了一场“百年孤独”,但20世纪60至80年代,以及其后再次掀起的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关于《大纲》的国际学界探讨热潮,却让我们看到了一场非常有倾向性的理论努力,那就是通过对《大纲》的文本解读,并立足于当代思考,力图呈现出“《大纲》中的马克思”形象,其基本旨趣或许就在于意大利马克思思想研究者内格里所说的,在文本解读中回到马克思,同时又在当代思考中重新激活马克思的理论努力。
对于任何一个严肃的学者和研究者来说,我们都有必要了解与“马克思的《大纲》”有关的故事,以及关于“《大纲》中的马克思”的故事。今天,我们有了详细了解这一故事的“路线图”了,这就是近期(2011年4月)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在其“马克思主义研究”系列中推出的一本新译著:《马克思的〈大纲〉:〈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150年》(以下简称《马克思的〈大纲〉》)。
《马克思的〈大纲〉》一书的编者是意大利裔加拿大学者马塞罗•墨斯托,其主要论文贡献者则囊括了当今活跃于国际马克思思想研究界的诸位名家。正如英国文化马克思主义者斯图亚特•霍尔所指出的,马赛罗主编的这本书有利于我们重新认识马克思《大纲》的重要性及其影响力;而美国后现代马克思主义者弗雷德里克•詹姆逊 伴随着这场讨论热潮的是《大纲》的传播与接受的“全球化”进程。甚至有学者认为它是“马克思的著作在近20年中出版数量最大的作品”,是马克思最有吸引力的著作之一。《大纲》全文本已被翻译成了22种语言,32个版本。不包括节选版本,它已经被刊印了50多万册。
从整体内容框架来看,《马克思的〈大纲〉》将所收入的论文分为三个部分,即学界对马克思《大纲》的考证性研究(参见该书第一部分);《大纲》写作时马克思的生活与时代背景(参见该书第二部分);150年后《大纲》在全球的传播与接受。其中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则包括:其一,马克思主义基本概念:价值(以及剩余价值)、商品、生产、异化和劳动(以及劳动价值论)概念等;其二,马克思主义基本问题:历史唯物主义、资本主义和社会发展问题(特别是前资本主义社会诸形态的划分和关系问题、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过渡问题,以及资本主义本身的结构性演变问题等)、生态和人的解放问题,以及《大纲》所展现出来的马克思的研究方法等问题;其三,马克思思想的文本和文献学基础研究:《大纲》被发现的过程、其内部的编排体例和结构关系(如“资本章”和“货币章”的关系等)、《大纲》与《资本论》的关系问题、《大纲》写作时期马克思的传记研究(包括生平介�
从其主要学术观点贡献来看,正如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在前言中所指出的,作为马克思“成熟时期”的一部作品,特别“是为《资本论》所做的理论努力的一部分”,《大纲》在马克思的著述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意义,所以完全有理由将《大纲》视为处于“最丰硕期的马克思的思想”。作为编者的马塞罗在该书中也是论文的作者之一,力图梳理马克思一生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历程,指出《大纲》“尽管没有完成,但它仍然标志着马克思思想发展过程中一个决定性的阶段”,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许多方面都不同于20世纪马克思主义主流解释者所呈现的那个马克思”。英国学者卡弗则指出,《大纲》更像《经济学哲学手稿》而不是《资本论》第一卷,因为在手稿中,马克思的工作方式是随意可亲的,而在正式出版的著作中,其工作方式则更讲究技巧。但是,将这种风格、语气和表述上的差别,与任何更为复杂和基础性的变化相联系,则是过分奢望和不必要的。伍德认为,只是在《大纲》中,历史才通过历史唯物主义的方式开始真正被人们所认识。福斯特则说,《大纲》成为将马克思的总体分析统一起来的必不可少的手段。它不仅从写作年代上处于马克思的早期著作和《资本论》之间,而且还构成了两者之间在概念上的桥梁。特别是马克思的生态唯物主义的特点,这在他对马尔萨斯的批判中是非常明显的,这种批判在《大纲》中表现得最为锋利、最为透彻。
基于上述学术贡献,马塞罗主编的《马克思的〈大纲〉》出版后得到了英语学界的好评。美国社会学会杂志主办的《当代社会学评论》认为,马塞罗在该书中致力于让来自全球的20位马克思思想研究专家给我们讲述了关于《大纲》的诸多故事,向我们展示了许多过去不知的学术背景和研究线索。从而让我们开始逐渐了解了《大纲》的出版与传播对国际马克思学发展的重要性。可以说,“所有严肃的马克思学者都可以在这里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这不仅是对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的关于马克思《大纲》讨论热潮的继续,也因其所邀请作者的学术涵养和储备而为这场讨论注入了具有时代性的新鲜话语。《科学与社会》杂志上刊登的约翰•霍夫曼的评论则指出,当今经济危机的时代背景,使得马克思的《大纲》及其研究成果成为当下非常应时的理论贡献。而其中的主要根源正如该书序言的提供者霍布斯鲍姆所言,实乃因为马克思在《大纲》中为我们提供了关于资本主义体系的至今仍然具有无法超越的说服力的分析和论述。
总之,《大纲》是近年来国际学界热议的一个重要话题,围绕着该话题,学者们展开了关于“马克思的《大纲》”和“《大纲》中的马克思”两个维度的探讨:如果说前者着力于《大纲》作为一种知识形态的考古“发现”历程的话,后者则强调的是对《大纲》中的马克思的重新“解读”。而对于这一“发现与解读之旅”的全程记录,则是新近出版的译作《马克思的〈大纲〉》的理论努力。